汽车业去产能出硬招 京津冀不再批准新燃油车企

汽车产业 京津冀
所属地区:上海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4日
近日,国家层面发布汽车投资项目管理新规,明确不再核准新建独立法人传统燃油汽车整车企业,同时从严管控现有车企新增燃油车产能,此举被视为汽车行业去产能最严措施。新规通过设定严格准入门槛、推动产业集聚与兼并重组、引导转向新能源领域等举措,优化行业结构,为高质量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奠定基础。
一、严控新增产能,三大情形明确禁止核准
新规聚焦传统燃油汽车产能过剩问题,划定了不予核准的新建项目范围。其中,新建独立法人传统燃油汽车整车企业投资项目被直接禁止,从源头遏制新增产能无序扩张。同时,现有汽车整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投资项目也原则上不予核准,防止企业通过品类扩张变相增加产能。此外,对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且依赖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的“僵尸企业”,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址新建投资项目同样被禁止,避免落后产能异地转移。
二、现有产能扩张设多重“硬指标”
对于现有整车企业申请扩大传统燃油汽车产能的,新规设置了多维度考核条件。企业需连续两个年度产能利用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确保新增产能与市场需求匹配;上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需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体现向新能源转型的实际进展;上年度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需超3%,强化技术创新能力;同时产品需具备国际市场竞争力,且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达到国家标准。这些指标从市场效率、转型进度、创新投入等方面构建了严格的准入门槛,倒逼企业提升发展质量。
三、跨细分类投资需通过研发能力“大考”
针对现有乘用车、商用车企业申请建设跨细分类产品投资项目的情况,新规提出三项核心要求。企业必须具备拟生产产品的完整研发经历,拥有专业研发团队和正向研发能力,确保产品研发的自主性和持续性;拟生产产品需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保障质量与技术竞争力;上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需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将跨类投资与新能源转型深度绑定。这一规定旨在引导企业聚焦核心业务,避免盲目跨界导致资源分散。
四、推动产能向优势区域集聚,加速兼并重组
政策明确将引导汽车产能向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集中,如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汽车产业集群区域。对于产能利用率低的地区和企业,鼓励加大兼并重组力度,通过资源整合提升产业集中度。同时,加快国有汽车企业改革步伐,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优化布局,推动长期亏损、不具备竞争力的“僵尸汽车企业”依法退出市场,实现行业资源的高效配置。
五、开放新能源领域,引导传统车企转型
新规在严控传统燃油车产能的同时,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明确鼓励社会资本和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领域,拓宽产业发展资金与技术来源。引导现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快转型,将资源向新能源汽车倾斜。结合产业发展实际,相关部门将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投资项目技术要求和生产准入规范条件,推动企业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能力和技术水平,助力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
六、重点区域先行,以新能源促污染治理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规提出差异化支持政策。鼓励京津冀等地区优先发展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通过产业政策引导与市场需求拉动相结合,推动区域内新能源汽车普及,减少燃油车尾气排放,助力污染治理。这一举措既契合区域生态环保需求,也为新能源汽车在重点区域的规模化应用提供了政策支撑,形成产业发展与环境改善的良性互动。
七、建立产能信息报送制度,强化全流程监管
为防范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新规要求建立汽车产能信息报送制度。汽车整车、发动机、车用动力电池生产企业需在每年1月底前,向相关部门上报上年度产品产量、建成产能、在建产能和规划产能等信息。通过常态化信息监测,主管部门可及时掌握行业产能动态,为政策调整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确保产业发展规划与市场实际需求相适应,提升行业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此次汽车投资项目管理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汽车产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型的决心。通过严控传统燃油车产能、推动存量优化、引导新能源发展,将加速行业洗牌,提升产业集中度和核心竞争力,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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