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2006年徐汇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04日
政策文号:徐府办发〔2006〕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区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街道、镇:为进一步强化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现将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2006年徐汇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六年二月二十八日2006年徐汇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为贯彻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要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市、区政府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06年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控制食物中毒和减少食源性疾病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政府、经营企业以及社会各方的责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基础基层建设,全面防控,在巩固本区食品安全动态可控局面的基础上,力求重点食品监管取得明显成效,违法行为得到坚决查处,食品安全危害得到最大限度地减轻和消除,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全面提升本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二、重点工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切实履行职责,在全面加强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监督管理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深化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在原有分类分级的基础上开展达标升级活动,积极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质量认证(HACCP),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贯彻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备案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继续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伪造、冒用许可证的违法行为。(责任分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GMP认证。(责任分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二)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加强日常巡查,严防窝点“回潮”,并对私自出租房屋为地下窝点提供场所的行为,按照五部门制定的《关于禁止为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提供场所的通告》(沪工商消〔2005〕143号文)严格查处。(责任分工:区工商管理分局牵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房地局配合,各街道、镇共同负责)加强巡查,依法取缔占路无证食品摊点,有效控制无证食品乱设摊现象,努力消除中心城区无证食品摊点。(责任分工:区城管执法大队牵头,各街道、镇共同负责)(三)着力整顿规范食品经营秩序。结合换发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单位的基本卫生设施、条件和自身管理水平,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开展污染物监测、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落实监管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实行常态化管理。以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环节,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销售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进货凭证、台帐查验、索证索单等制度,逐步健全企业自律和质量溯源机制。进一步规范连锁超市、大卖场食品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控体系和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发挥其主渠道示范作用。加强对连锁超市、大卖场食品进货中索证索票、仓储配送、产品标识等监管,继续加强肉类、散装食品和熟食卤味等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完善熟食卤味当日清场制度。全面加强食品零售、集贸市场、菜市场等终端经营企业的监管。(责任分工: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区工商管理分局、区经委配合)在食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大卖场等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责任分工:区工商管理分局负责,区经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配合)继续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年内完成13家标准化菜市场的改造。(责任分工:区经委负责,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工商管理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四)加大食品消费安全监管力度。以预防和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结合换证,严格标准,加强对易发、高风险单位的监管,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减少具证企业引发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一是进一步落实《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2005年第51号),加强对集体供餐企业的监管,试行定人定点监管方式,努力消除隐患。二是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因地制宜探索有效监管模式。三是加强对餐饮业的分类管理,全面推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将监督检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市民公示。四是做好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探索社会化运作机制。(责任分工: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区教育局、区建设交通委配合)(五)对重点食品实行超常规安全监管。肉品:加强“瘦肉精”等药物残留监测工作,杜绝残留超标的肉类流入市场。乳制品:以牛奶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牛奶流通质量管理规范为手段,探索液态奶质量全程控制(除奶牛养殖质量管理规范外)工作。加强牛奶中抗生素等兽药残留、黄曲霉素等饲料污染物残留的监测。(责任分工: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区经委、区工商管理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六)贯彻“疏堵结合”的方针,扶持、引进大型集体供餐配送企业。对漕河泾开发区内的企业开展员工用餐情况的调研,全面掌握开发区内企业员工餐饮的来源,扶持建立健全大型的配送企业或积极引进区外规模化的配送企业进入开发区供餐,大力压缩无证无照盒饭外送空间,切实保证《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的有效执行。(责任分工: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区经委配合)(七)探索将现代信息技术引入对大型企业的监管工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现代信息监管技术进行法律和经费等方面的调研、论证和协商,争取对若干家流通和消费领域的大型食品企业的主要加工环节进行全天候电子监控,以取得今后更广泛运用的经验。(责任部门: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三、保障措施1、明确职责,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条上以“专业化”为主、块上以“综合性”为主的原则,各街道、镇对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落实各职能部门、各街道、镇的监管责任。一是在纵向上强化各街道、镇的管理责任。各街道、镇作为区域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市、区、街道(镇)逐级负责的属地管理机制。二是在横向上强化政府部门间的分工协作。分清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职责界限,明确各自责任。同时,强化各方协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2、加强培训,提高企业自律水平。督促连锁经营集团建立自身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培训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分类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提高监管人员的职能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培训。组织开展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推广应用先进的食品安全生产控制技术和产品质量管理经验,推行各类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二是加强对食品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主要是提供培训资料,由行业、企业组织实施,强化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按规程操作的意识。3、扩大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注重社会宣传的计划性、整体性,扩大受惠面和影响力,使食品安全宣传取得实效。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社区和学校等途径,制作并发放宣传资料,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市民食品安全的知晓度。建立有效机制,保证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监督渠道的畅通。做好群众举报投诉的处理工作,积极推进区政府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实施,鼓励消费者举报、投诉各种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共同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4、规范引导,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行业自律规范,组织行业自查,倾听企业意见,定期通报政府部门的监管情况、工作要求和协会自查信息。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头示范作用,建立经营者、管理者、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5、提高能力,建立食品安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监测,及时预警,早发现、早报告,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做好技术和物资储备,提高处理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建立市民参与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和快速处置系统。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人力、设备、技术的储备,随时预防和应急处理重大食品污染、食物中毒及食品安全恐怖事件。6、综合评价,督促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由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态评估机制,定期对各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的重点工作进行监督巡查,并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不断调整和完善工作方案、措施,使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要积极配合做好人大代表、政协组织的监督和视察工作。徐汇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卫生食品安全意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