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2006-2008年)若干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28日
政策文号:徐府发〔2006〕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2006-2008年)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二OO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2006-2008年)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徐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进一步改善徐汇区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用若干个三年将上海市建设成为生态城市”的要求以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本区在顺利完成《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2003-2005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徐府发〔2003〕4号文,以下简称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特制定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一、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006-2008年)的总体目标和编制原则(一)总体目标承上启下,持续努力,基本还清环境污染历史欠账,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围绕重治本、重机制、重实效,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为实现“十一五”环保目标和上海召开“世博会”,奠定“清、净、静、景”的良好环境基础。(二)编制原则1、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原则。2、坚持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机统一原则。3、坚持“三重三评”原则,即全面治理重治本、综合治理重机制、资金投入重实效;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成效让市民评判、让社会评价、让科学数据评定。二、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领域、预期目标和主要措施(一)水环境治理与保护1、预期目标继续巩固已有河道整治成果,确保发挥工程效益,以改善水质为目的,进一步实施污染源截污纳管工程,特别是吴中、蒲汇塘地区以及华泾地区的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注重雨水泵站旱流截污的改造,进一步完善城区雨污水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确保全区河道水质全面稳定消除黑臭。2、主要措施(1)配合市水务局,实施龙华港泵闸外移工程,结合工程实施龙华港瓶颈河道疏拓以及沿岸线的生态景观建设。(区建设交通委、区水务署)(2)进一步完善雨污水管网系统。结合河道整治同步实施企事业单位及住宅小区生活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完成吴中泵站地区污水纳管工作;华泾北地区污水纳管。完成蒲汇塘排水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关港、春申塘地区污水管网建设。配合市水务局做好田林泵站旱流污水放江的管网改造。(区建设交通委、区市政署、区水务署)(3)根据区水系规划,结合区域地块开发进程,逐步调整中小河道的规划。在满足地块规划的基础上,对区内漕河泾开发区局部水系、塘湾、新华河等中小河道实施调整。结合河道边地块开发,对早期建成的护岸实施生态型护岸的改建。(区建设交通委、区水务署)(4)针对性地开展水资源调度工作。在“张引龙排”基础上,实施中心城区西上澳塘、北潮港、北杨河、春申港、新港、金钱宅河、新华河等14条中小河道水资源的调度。(区建设交通委、区水务署)(5)稳步推进水利设施养护管理体制,实施中心城区梅陇港、北杨河、春申港等35条中小河道水质生物治理和维护工程。(区建设交通委、区水务署)(6)加强对已建漕河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力争再建一套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实现主要河道水质的实时监控,为河道水质改善提供数据支持。(区环保局)(7)加强区级重点监管污染源监管,不断推进在线监控,强化对水环境的监管和执法,确保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区环保局)(8)配合市城投公司开展苏州河地区雨水泵站涉及本区的长桥泵站、梅陇泵站的截流设施建设工程。(区建设交通委)(9)配合市水务局开展黄浦江部分支流河口涉及本区的张家塘港、老春申塘的综合治理。实施春申塘生态建设。(区建设交通委、区水务署)(10)配合市水务局开展淀浦河综合整治规划编制,适时启动相关项目。配合市城投公司开展肇嘉浜合流污水泵站调蓄池建设工程。(区建设交通委)(11)结合外环绿带建设,拓辟一定面积的水体或湿地,扩增水面积以满足水系调整的需要。(区建设交通委、区水务署、区绿化局)(二)大气环境治理与保护1、预期目标巩固“基本无燃煤区”创建成果,深化扬尘污染控制。以扬尘污染控制、能源结构调整和机动车尾气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水平的天数占全年天数保持在85%以上。2、主要措施(1)继续大力开展对建筑工地、道路、运输、堆场等的扬尘污染治理和控制力度,减少扬尘污染,并纳入长效管理。根据技术规范和考核指标,外环线以内街道镇分批开展“扬尘污染控制街道镇”创建,到2008年底前全区创建成“扬尘污染控制区”。(区建设交通委、区城管大队、区环保局、各相关街道、镇)(2)以燃煤锅炉烟尘达标排放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推进中小燃煤锅炉治理。(区环保局)(3)内环线以内地区继续开展“无燃煤街道”创建工作,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巩固天平、湖南街道已创建成“无燃煤街道”成果,推进枫林、徐家汇、斜土街道“无燃煤街道”创建工作,至2008年底前,内环线内区域创建成“无燃煤区”。(区环保局、枫林街道、徐家汇街道、斜土街道、天平街道、湖南街道)(4)按照《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23号)的相关要求,对建筑工地、市政道路和管线施工、绿化种植养护等实施扬尘污染控制监督管理,落实减尘措施,规范使用商品混凝土,脚手架密网围挡作业,工地主要通道实施硬地施工,出入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建筑垃圾清运实施封闭式运输;落实内环线内市政道路开挖施工堆土实行全覆盖,重点加大对市政施工扬尘的监管控制力度,加强道路保洁,减少道路两次扬尘,提高道路冲洗机械化保洁覆盖率。(区建设交通委、区市政署、区市容局)(5)针对中心城区环境矛盾特点,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对小餐饮业油烟污染的专项整治行动。(区环保局)(6)发挥徐家汇公园大气自动监测点的作用,强化对大气质量的监控及能力建设,力争在南部华泾地区再建1套大气自动监测点,实现全区多点的大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区环保局)(7)配合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积极推进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淘汰低于“国一”标准的在用车辆,不达标车辆不得在规定的禁行范围内行驶。(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8)严格依法查处在非指定地点焚烧产生有毒、有害和恶臭气体。(区城管大队)(三)声环境治理1、预期目标巩固“环境噪声达标区”成果,以交通噪声、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和综合整治为重点,进一步降低区域环境噪声污染。区域环境噪声按功能区达标。2、主要措施(1)加强路网规划,合理疏导交通流量,加速车辆更新替代控制车辆吨位。加大执法力度,严管重罚超载超速和高音鸣号,确保内、外环线内鸣号率控制在1%和3%以下。(区公安分局)(2)结合区域内主要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不断探索新型降噪路面的推广使用工作。(区市政署)(3)加强道路禁鸣监测点位监测,逐步增加监测点位,使全区达到8个道路禁鸣监测点位,加大对机动车驾驶员禁鸣的宣传教育和纠处力度。(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4)加大对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力度,对餐饮、娱乐等容易造成社会生活噪声矛盾的项目要严格依法审批并加强监管,教育与处罚并举,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5)加强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控制。从严控制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加大对夜间违法施工的处罚力度。(区环保局、区城管大队)(6)根据区域噪声功能区划,继续开展区域环境噪声达标治理工作。(区环保局)(四)固体废弃物治理1、预期目标继续贯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大力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的建设,无害化处置率达80%;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集中收集处置系统;确保危险废弃物零排放;以政府推进、行业自律为手段,从重点行业突破,推进商品包装和一次性消费品减量。2、主要措施(1)新建各类垃圾综合处置场。每年新建1-2座生活垃圾压缩站;建成日处置餐厨垃圾50-60吨的生化处置系统;建成装潢垃圾、大件垃圾水路中转码头;建成电子垃圾中转站。(区市容局)(2)配合市城投公司建设徐浦大桥南侧垃圾中转站、转运码头。(区市容局)(3)进一步完善城区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建设,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到2008年底,确保全市达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区市容局)(4)严格控制白色污染。年回收一次性餐盒量达1,000万只以上,控制视觉污染。(区市容局)(5)强化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处置。建立和完善废弃食用油脂收集人员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定向收集的申报、登记程序,推进隔油池、油脂盛放容器等硬件设施的规范化,提高收集覆盖率和流转质量,日处理量稳定在30吨/日。对本区餐厨垃圾产生的源头进行宣传、检查与执法,到2008年底前完成对全区大中型餐饮店、点的整治,逐步纳入长效管理。(区市容局、区城管大队)(6)严格依法查处任意倾倒生活垃圾、粪便、工业废渣或其他固体废物的非法行为。(区城管大队)(7)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及时监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流向,合理利用并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逐步提高处置综合利用率。到2008年,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区环保局)(8)依托全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进一步实现全区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达到规定标准,加强相关培训和监督执法。(区卫生局)(9)配合市经委推行重点行业、企业包装减量化,在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包装减量化试点。(区经委)(10)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有效途径的试点工作。(区经委)(五)工业及工业区污染防治1、预期目标大力推进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工业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2、主要措施(1)对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开展污染治理设施的后评估工作,区区合作推进开发区开展“循环经济与生态工业园区”创建试点。(漕河泾开发区)(2)严格对重点监管企业的日常监督性监察、监测和年报制度。实现环保重点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区级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区环保局)(3)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配合市经委制定工业生产相关节能政策,积极推进区节能降耗工作,鼓励重点企业开发循环经济,做好清洁生产工作。(区经委)(4)对区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开展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区经委、区科委)(六)生态环境建设1、预期目标围绕上海建设生态型城市的总体目标,积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城市绿肺,推进生态小区示范建设。到2008年,绿化覆盖率达到2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平方米。2、主要措施(1)启动建设70万平方米生态专项工程,到2008年底基本建成50-55万平方米绿地。(区绿化局)(2)在提高质量和品位的同时,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系统,凸现生态功能和区域特色。结合铁路上海南站及周边地区、河道整治及项目开发建设,新辟公共绿地10-15万平方米。(区绿化局、区规划局)(3)加强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运用科技手段,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养效能。继续做好居民地绿化及单位附属绿地建设,建设居住区等专用绿地15万平方米,建设2个生态型住宅小区。(区房地局、区绿化局)(七)绿色创建与环保宣传1、预期目标依托社区、学校、企业等平台,开展各类环保绿色创建活动,以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多层面人群为对象,开展多角度立体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大环保理念及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主题宣传与常规宣传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参与,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主要措施(1)结合“五进社区五到家”,建立主题宣传和常规宣传相结合的长效环境宣教机制,不断拓宽公众参与面。(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2)深入社区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环保“绿色小区”、“绿色社区”、“环保家庭”等社区绿色创建活动。(区环保局、各街道、镇)(3)将环境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融合,继续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等系列创建活动。(区教育局、区环保局)(4)积极推进新建居民小区环保“四高”和“四新”技术的使用和推广,建成小区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以及雨水回用示范项目4个。(区房地局)(5)配合市环保局开展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引导和鼓励企业自愿采纳更严格的环保标准,自觉遵守各项环境法律法规,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区环保局)(6)结合本单位工作范围与特点,广泛开展各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等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各责任单位)(八)配套保障措施1、预期目标完善区协调推进机构,明确部门职责,明确各项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强环境监测、监察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加强跟踪评估和领导干部环保绩效考核。2、主要措施(1)各部门要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将“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做到资金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继续列入区政府督查项目。(各责任单位)(2)继续完善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领导机构及各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继续履行协调推进职能。(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3)继续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制造、谁回收,谁得益、谁付费”原则,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确保政府财政对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投入比例。(区财政局)(4)根据市环保局的部署,要开展现场执法能力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区环保局)(5)根据市环保局的部署,要加强污染源监控和环境质量监测、建设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区环保局)主题词:环保意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