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质量》整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区教育局拟订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质量〉整体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质量》整体实施方案《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质量》是我区承担的一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旨在通过项目研究和实施,创新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质量,满足居民对学前教育优质、多元选择的需求,形成具有成功经验和典型意义的区域成果,推动学前教育的发展。为推进项目落实,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一、项目实施的背景(一)学前教育作为国家的公益性行动是国际教育发展的趋势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一些发展中国家,都非常注重为公民提供优质、多元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许多国家不断加大这方面的财政投入,并将学前教育作为国家的公益性行动,其根本目的就是满足社会对学前教育的公益性需求,提升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质量,为儿童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了“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确立了政府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确立了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战略思路。国务院最近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科学性”,要“强化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因此,构建合理、高效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转变政府职能是时代和国家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三)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和公共服务质量需要拓展与提升“十一五”期间,闵行区在学前教育规模超常规扩张的同时,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使区域学前教育呈现出体制多样、机制灵活、持续发展的新局面。主要成效体现在:一是完善体系,科学规划,加大投入,拓宽了学前教育多方融资渠道,统筹规划,推进了学前教育园舍达标工程,促进了公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二是立足内涵,着力提升各级幼儿园办园水平,通过加大师资培训力度,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实施园际交流、项目驱动等多种方式,提高了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三是多策并举,积极应对幼儿入园高峰,采用规划开办新园,挖掘现有潜力,扩大幼儿园办园规模,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有效缓解了入园难的局面。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深入,我区学前教育事业仍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由生育高峰及人口大量导入等因素所带来的区域学前教育资源缺乏,总量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二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等体制性矛盾的客观存在,区域现有的教育资源分布与配置仍不够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三是现有政府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及教育管理体制、教育评价机制、用人机制等还不完善。通过教育公共服务改革,创新发展机制,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质量,保障学前教育和儿童的健康发展。二、项目实施的目标与原则(一)实施目标强化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构建与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具有闵行特色的公平、普惠、多元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儿童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1、强化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明确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政策、规划、资源、投入、督导等职责;2、创新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决策机制、资源配置机制、监管机制和评价机制,形成高效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机制;3、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0-3岁婴幼儿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保障3-6岁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的学前教育及看护全覆盖,强化3-6岁常住特殊儿童的康复与训练指导,形成政府、居民、社会共同治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新格局。(二)实施原则区政府作为项目实施的承担者,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全局意识,树立为儿童终身发展服务和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质量的思想,科学规划项目实施,保障经费、人员和资源配置的落实,确保按期、高质完成此项目。1、强化职能,协同落实。本项目由区政府负责,区教育局统筹,区各委、办、局协同落实,各协作部门和项目实施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承担的任务,保障项目顺利完成。2、满足需求,全面覆盖。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要保障每名儿童对学前教育的基本需求,确保学前教育服务的质量和全面覆盖。3、突出重点,创新机制。本项目要重点解决制约闵行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核心问题、瓶颈问题。要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上大胆创新,总结经验,为国家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4、加强统筹,协调发展。政府要加强对学前教育资源的统筹管理,基本满足辖区内适龄儿童对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优质幼儿园的创建力度,积极鼓励公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三、项目的主要任务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是教育行政机构在提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功能。通过政策制定、发展规划、资源配置、财政投入、改革体制、建立机制、督导评估等多种手段为学前教育和幼儿园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质量。本项目的主要任务是:(一)强化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1、科学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和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制订《闵行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2、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严格执行房产开发和教育配套“三同步”政策,高标准落实公建配套,优化学前教育的设点布局,适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供应总量。3、加大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按比例、有步骤地保持逐年增加,加强对学前教育经费的监管,提高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4、完善政府各部门在推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改革中的工作机制。政府各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二)创新区域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机制1、创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入园机制。探索解决入园高峰困难的途径,完善相关的入园政策与制度,化解学前教育的供需矛盾,基本保障常住人口子女的相对就近入园。2、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发展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保障公民办幼儿园共同、协调发展,保证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和公益性,满足居民对学前教育的基本需求和多元选择的需要。3、创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投入机制。对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经费的投入方式、公民办幼儿园的投入比例、投入绩效的监管与评估等进行研究和创新,保障投入效益。探索民办幼儿园非营利制度的设计,规范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4、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督导评估机制。形成社会监督、政府督导、第三方评估、家长委员会共同参与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评估体系。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政策咨询、资质评估、人才服务、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指导。(三)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质量1、强化师资队伍建设。重视教师的专业培训与发展,建立公民办教师和保健员、保育员、营养员队伍统一管理制度,按国家标准配备保教人员,实现保健员、保育员、营养员用人制度的突破。2、加强幼儿园的园本课程建设。继续推进园本课程的研究和开发,提升园长的课程领导力,促进学前教育的内涵与特色发展。3、积极探索医教结合的保教模式。结合社区医生进校园工作机制,开展疾病监测和管理,普及儿童及家长健康知识教育。加强3-6岁常住特殊儿童的康复与训练指导,建立特殊儿童康复训练机构,调整学前教育特殊儿童教学点,满足各类特殊儿童的入园需求。4、加强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引进与辐射。通过合作办园、委托管理、资源引进、优质培育等形式,加大优质幼儿园的建设与辐射力度,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四、项目推进计划本项目实施计划两年完成,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项目筹备与启动阶段(2010年11月-12月)1、主要工作查阅文献,分析梳理当前有关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政策和制度设计;研究本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质量的现状,制定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有关政策,完成相关论证工作。2、主要项目(1)闵行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现状调查报告。(2)创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入园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闵行区非上海户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的实施办法(试行)》。(3)制定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相关政策。出台《闵行区户籍低保家庭子女减免管理费接受学前教育的实施办法(试行)》。(4)制定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制定《闵行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二)项目推进与实施阶段(2011年1月-2011年12月)1、主要工作试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制机制的改革,对形成的相关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政策进行试点推进;强化推进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的成果的过程性呈现;对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开展督导评估。2、主要项目(1)完善政府各部门在推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改革中的工作机制。制定《闵行区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2)优化学前教育的资源配置。制定《闵行区学前教育发展设点布局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3)创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投入机制。出台《闵行区对公建配套民办幼儿园进行财政补贴的实施办法》。(4)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督导、评估与听证机制。制定相关督导、评估指标。(5)创新学前教育的人事制度。出台《闵行区关于学前教育用人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6)构建学前教育医教结合保教模式。制定《闵行区构建学前教育医教结合保教模式的实施方案》。(三)项目评估与调整阶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1、主要工作聘请第三方对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效进行评估,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项目的相关内容。2、主要项目(1)继续实施、完善项目第二阶段所要进行的子项目。(2)第三方对整个项目进行过程性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四)项目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1月-2013年6月)1、主要工作汇总项目实施资料,加强过程分析和经验总结;出台政府有关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系列政策和文件;开展项目的第三方总结性评估。2、主要项目(1)完成《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质量》形成性报告。(2)完成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提升与机制转变有效性的评估报告。五、项目实施的组织与保障(一)组织机构成立《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质量》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工作组等,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责任明确的项目推进组织机构。1、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杨德妹担任,副组长由教育局局长竺建伟,区府办副主任杭文权担任。成员由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人口计生委区、区建设交通委、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规划土地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及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分管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提出项目的总体思路,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与分工。协调各方力量,保障项目的落实与推进。适时总结经验,为形成项目结题报告提供材料和依据。2、成立项目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朱越担任,工作人员由区教育局办公室、学前科、人保科、计财科、区教育督导室、区教师进修学院、区教研所、基建站等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制订项目整体实施方案,组织力量进行基础调研。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实施的研讨与论证。完成项目总结报告。3、聘请项目专家组。专家组由教育部、市教委相关领导及市知名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指导和论证。4、确定项目实验组。选择若干个街镇及幼儿园作为实验单位,承担相应的实施项目。(二)实施保障1、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两级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发展工作。2、明确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在保障基本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3、出台相关政策,保障学前教育资源的配置。统筹区域内的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公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力度,支持公民办幼儿园和谐、健康发展。4、加强督导评估,保障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推进的过程中,聘请第三方对项目进行评估,为项目的有效实施提供参考和建议。闵行区教育局二○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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