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民政事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现将《闵行区民政事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О一一年十一月八日闵行区民政事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区委四届十二次全会和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以及市民政局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结合闵行区民政事业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十一五”期间闵行民政事业发展回顾“十一五”期间,闵行民政事业以“惠民、强基、善政”为着力点,不断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服务闵行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闵行区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区社团局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和区救助管理站分别被民政部评为2008年奥运会举办期间表现突出的婚姻登记机关和救助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一)取得的主要成绩——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确保,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各类救助帮困资金超过6.5亿元,城乡救助保障对象超过2.08万人,有3.24万名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享受帮困补助待遇。助学帮困措施对低保家庭子女延伸至普通高等教育阶段;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保障有效施行;城乡重残无业人员享受地区生活补贴;社区市民综合帮扶①工作深入开展;全区经常性社会捐助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慈善救助事业长足发展。——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不断深化。居(村)委会换届选举有序推进,居委会直选②比例达到75%以上,村委会海选③比例达到39%。加大了居(村)委会建设力度,建立村级“四本”台账④,实施以“双评”⑤为主要内容的惩防体系项目,全区村务公开率达到100%。创建“上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110个、“上海市村务公开示范镇”5个。社区建设不断加强,建立“四位一体”工作机制⑥,推广“三会”⑦制度。闵行区创建成为“上海市社区建设示范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日趋完善,12个街镇实行“一门式”受理,3个街镇开展“一口”受理、“一头”管理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推进。大力倡导“两新组织”参与拥军优属活动,积极推动驻区部队参与文明城区建设和防台防汛、抢险救灾、维稳处突工作,开展了“十百千”万⑧、“双进双看”⑨、服务世博安保部队等活动,累计投入实事拥军项目资金9500多万元。落实了烈士、因公牺牲等军人遗属的生活补助、医疗保障政策和征地养老复退军人生活帮困措施;建立了14个退役士兵就业指导服务窗口和8个安置基地⑩,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93.2%;推进了优抚工作进社区;落实了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老龄事业大力发展。至2010年底,共建成标准化老年活动室457个,占全区居(村)委会总数的86.27%,各级政府投入建设和补贴资金1.06亿元。社区为老服务蓬勃开展,积极开展各项为老服务,为困难老人开展“冬季为老助浴”共计45777人次;为624名独居老人免费安装了紧急呼叫装置。2010年,全区开展了以独居老人结对关爱为重点的项目化服务,为7062名独居老人开展结对关爱服务。在市老年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推出了90岁及以上老人的补贴政策。——社会福利事业成效显著。出台了《闵行区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养老机构运作补贴机制、风险规避机制、示范培训机制。全区养老机构从27家增至41家,养老床位从3500张增至7491张,分别增长了51.86%和123.68%;为11500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1家;设立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46个,为5400名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和助餐补贴。吸纳民间资本1亿多元,社会办养老床位所占比重为46.73%。福利彩票销额9.62亿元,筹集公益金0.48亿元;累计接收安置成年孤儿10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序推进。全区社会组织数量由329家发展到527家,登记合格率100%。率先在全市实施了社会团体与党政机关分离改革。出台了《关于培育扶持闵行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关于规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设立了区级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区级财政拨款1000万元。圆满完成了社会组织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管理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全覆盖。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社会组织16家。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建立法律援助、婚姻矛盾调解、离婚登记劝和、收养评估与回访跟踪机制,设立婚姻法律服务窗口,推出结婚登记个性化颁证仪式,建成了达到国家规范化标准的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加强殡葬服务和安全管理,积极开展以提高公众满意度为内容的“蓝带行动”,在各营业性墓区建立卫星监控系统。继续落实上海市扶持福利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做好迎世博、办世博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民政资源相对有限。民政有限的保障资源、管理力量和服务队伍与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不相协调,民政公共服务的水平还不能满足广大群众多样化的需求,激发社会热情,利用、依靠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还不够成熟。——民生保障能力相对滞后。面对多类人口大量导入、困难群体日益增多、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群众服务需求多元化等因素造成复杂多变的区情,积极应对,寻求突破,提高民生保障能力的途径还不够拓展。——导入性民生保障压力相对较大。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以及颛桥、浦江等地大型居住区建设的加快推进,大量市民通过保障性、动迁性和改善性住房迁入我区,大量外来人员通过劳务市场、投亲靠友等渠道导入我区。由此产生的救助帮困、养老服务、医疗保障、社区服务、居民自治等压力日益凸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措施相对缺少。我区现有涉及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早期征地动迁农民7.5万余人。由于他们的思想观念、生存方式的相对滞后和征地政策的衔接问题,导致这部分群体利益分配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失衡。在加快完善保障机制,让他们分享城市化建设成果的政策措施上有所脱节。——解决难点村的合力相对软弱。我区现有34个难点村(即暂缓选举村),对我区城市化进程、社区建设和村民权益的保障等都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加强统筹协调,整合部门力量,合力解决难点村问题,任务十分艰巨。——挖掘社会组织的发展潜力相对不够。我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总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社工人才队伍力量薄弱,其社会认知度有待提升,部门协调推进的力度有待加强,政策环境有待改善,发展空间有待拓展,管理力量有待加强。摸索出一条符合闵行特情、具有闵行特色、形成创建闵行效应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任重道远。二、“十二五”期间闵行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闵行将全面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深化“以人为本”执政理念,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大社会组织发展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配置更多的政府财力投入社会保障领域,积极落实富民、惠民、安民的政策举措,努力发展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贡献。这些为闵行民政事业创造了发展环境、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社会建设任务,按照现代民政“以人为本、以人和为目标”要求和部市合作协议精神,抢抓机遇,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争创一流,进一步扩大公共服务,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努力建设现代民政,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为闵行经济社会全面转型与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二)基本原则在目标定位上,实现从被动适应型向主动开创型发展,与民政事业社会化、福利事业普惠化接轨转变;在工作重心上,实现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重要职责向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存权、发展权和民主政治权利为根本任务转变;在依靠力量上,实现由单一依靠政府向坚持和完善政府政策支撑、部门协同支持、社会公益支援的民政工作互动机制转变;在工作方式上,实现从传统工作方式向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方向转变;在民政精神塑造上,深化“以人为本,以人和为目标”内涵,实现由崇尚埋头苦干向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三创”精神转变。(三)发展目标1、着力推进社会救助机制建设,加快构建统筹发展格局。逐步建立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专项救助为辅助、以慈善救助和市民综合帮扶为补充,与医疗、教育、住房、司法救助相衔接,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社会组织参与、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保障制度。2、着力落实社会福利实事项目,努力实现普惠型社会福利目标。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公益项目招投标等形式,加快形成以老年福利服务为主体,机构福利服务、公共福利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的福利事业发展格局。3、着力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强化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引领性主体作用、社工人才在专业服务社会中的示范性促进作用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巩固基层政权中的基础性维稳作用。4、着力加大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积极探索双拥工作新模式,建立双拥保障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机制,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拓宽“两新组织”参与面,推动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社会化进程,再创全国双拥模范城。5、着力做好公共服务基础工作,努力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服务为重点,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优化窗口服务,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三、“十二五”期间闵行区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完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为辅助、慈善救助和市民综合帮扶为补充,与医疗、教育、住房、司法救助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保障制度。探索建立支出型贫困救助帮扶机制,推进城乡救助一体化。1、完善基本保障制度,着力提高政策救助水平。探索推进城乡低保救助的一体化开展,早日实现城乡救助标准的并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社工岗位培育,建立发展专业救助社工队伍,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数量达到居民人数的万分之一。继续认真做好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工作,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救助帮困政策。2、创新贫困评估机制,努力深化分类施保措施。关注政策边缘型困难群体?和支出型贫困群体?,强化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建设。加强资源整合,深化分类施保,建立保基本、可疊加、多组合的“救助套餐”。有针对性、个性化地开展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工作,有效缓解支出型贫困群体的实际困难。3、建立早期征地动迁农转非居民困难帮扶机制。积极做好早期征地动迁农转非居民的帮困工作,协调区财政部门、镇街道和相关企业共同设立早期征地动迁农转非居民帮困专项资金,在现行民政救助帮困政策的基础上,对这部分居民在大病医疗、教育助学、生活困难、高龄关爱、残疾帮困等方面给予特殊补助和优惠政策,缓解他们的实际困难。4、整合社区各方资源,健全防灾减灾机制。组织开展社区综合减灾工作,提高市民防灾意识和技能。建立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创建若干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协助市民政局设立救灾物资储备分中心(或储备站)。通过以政府主导、社区运作、社会协同的管理方式,着力加强社区风险的评估、应对工作。5、加强统筹协调,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加强对慈善组织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督,充分发挥慈善公益组织的社会救助保障补充作用。进一步拓宽募捐渠道,开发慈善资源,加强慈善宣传,抓好经常性社会捐助服务网络的长效管理。(二)加快发展以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共同参与,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为辅、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模式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的多样需求,努力推进养老社会福利事业向普惠型方向发展。1、稳步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完善养老床位合理布局。继续抓好以“9073”?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公建配套和公益性、福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力争至“十二五”末,确保每个镇、街道都有300张以上的保障型养老床位,基本满足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鼓励建造村民老年互助公寓、农村合作养老院。积极发展失智(痴呆)老人、失能(全护理)老人的护理型养老型床位,以及适合农村老人入住的养老床位。至“十二五”末,新增养老床位3500张左右(其中失能养老床位20%),新建失智养老机构1家(床位300张左右)。全区养老床位总数达到11500张左右,享受社会化养老服务人数达到34500人左右,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达到23000人左右,实现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服务多元、需求基本满足的目标。2、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大力发展对自费老人的服务,至“十二五”末,居家养老服务老人达到23000名以上。拓宽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体系,继续推广社区居家养老项目化服务、集约化运作新模式,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服务。积极探索居家养老社会化运作机制,引进专业管理团队和服务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使我区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实现市场化、专业化。加强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化网络建设,运用社区资源和信息化服务平台,以社工化、专业化形式服务居家养老。3、加快为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培养老龄事业各类人才,重点抓好为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岗位职业培训,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认真实施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加强社工专业人才培养。4、扩大困难儿童福利保障,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探索建立针对散居孤儿、脑瘫儿童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政策,鼓励发展适合困境儿童成长的专业教育、康复事业。继续做好弃婴(儿)收治移送和成年孤儿回归社会接收安置工作。积极支持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努力提高社区精神康复照料机构建设与服务水平。5、进一步扩大福利彩票发行量。加大福利彩票网点建设和销售力度,力争年均递增10%。“十二五”期间,累计销售额12.8亿元,筹集公益金0.64亿元,为深入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提供资金补充。(三)突出社区养老助老,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发展针对闵行区人口快速老龄化和老龄人口高龄化的现状,围绕“六个老有”目标,积极开发老龄资源,大力发展社区为老服务,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推动老龄事业蓬勃发展。1、贴近老人服务需求,大力发展社区为老服务项目。加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建设,完善社区为老服务平台。继续开展以独居老人为重点和纯老家庭老年人?、高龄、困难老年人的结对关爱工作。继续为有需要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困难独居老人安装紧急呼叫装置。不断扩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挖掘为老服务社会资源。2、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推进老年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建设,至“十二五”末,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在全区居(村)委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探索建设服务功能多、辐射效应广的社区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建立集日托、助餐、结对关爱、社区卫生服务、日常活动开展等各项社区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模式。至“十二五”末,社区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每个街镇不少于1个,全区总数不少于20个。3、加强非本区户籍老年人口管理服务。根据闵行区人户分离现象和人口导入区的特点,制定非本区户籍老年人口管理服务办法。要强化对这部分老人的信息采集统计工作。要在为老服务中适当惠及非本区户籍老年人,尤其是这部分老年人中的独居、高龄、困难老人。在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撑的基础上,出台更多的全区性普惠政策,逐步实现“区民待遇”?目标。4、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助老良好氛围。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通过开展争创“温馨家庭”、“好儿女”、“尊老楷模”、“敬老青年”等活动,鼓励、支持家庭履行赡养、照料、慰藉老年人的义务,营造孝亲敬老氛围,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风尚。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坚持老龄事业发展社会化方向,拓展政府购买为老服务项目,通过公益招投标等形式,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发展老龄事业。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明确社会力量创办为老服务的条件、优惠政策,以及从业人员的要求、服务标准等,进一步规范为老服务发展。(四)进一步提高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拓展新时期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的内涵,加大双拥工作、抚恤优待、退役士兵安置、军休服务管理的改革创新力度,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新制机,确保第五次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成功,为第六次创建打下基础。1、加大双拥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支持双拥工作氛围。充分发挥以区烈士陵园、双拥国防教育馆为主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深入开展“三同”、“双进双看”活动;以《上海市民国防和双拥知识手册》为基础读本,普及双拥、国防知识;优化国防教育、双拥宣传环境,在政府机关、学校、社区、车站等公共场合设立公益性国防教育、双拥宣传牌,营造良好的国防教育、双拥宣传氛围,提高双拥意识,增强国防观念。2、加大双拥共建力度,巩固发展双拥工作成果。进一步拓展实事拥军项目,确保拥军有实事、实施有重点。加大对基层的指导,推动基层双拥活动广泛开展。建立双拥保障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机制。重点解决好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安置,优先解决军人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入托。深入开展“同学创新理论、同树文明新风、同建和谐平安”、“军徽映夕阳”、学习雷锋,服务奉献为人民等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关爱革命功臣活动。3、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双拥工作。加大对“两新”组织双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双拥工作,积极探索“两新”组织开展双拥工作的新形式,拓展双拥工作的新内涵,推动双拥工作社会化发展。4、推动优抚工作创新发展。以优抚对象需求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优抚工作进社区,实现优抚服务管理工作网络化。积极推广优抚志愿者项目化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加大优抚对象精神慰籍力度。完善优抚安置对象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退役士兵信息化管理目标。5、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继续深入开展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积极鼓励、引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加快推进军休干部与社区的互动,实现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和社区互相支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携手共建。(五)深化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立足“三基”16,加强“三社”17联动,深入推进基层民主自治进程,积极应对社区管理与服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管理有序、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制度。1、扩大基层民主,提高自治水平。围绕“四个民主”,切实加强居(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居委会直选比例、村委会海选比例和居委会成员的属地化比例。建立健全居(村)民代表联系居(村)民制度,按“四议”要求,不断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加大居民区听证会、协调会和评议会制度的实践力度。探索在居委会建立社区事务服务站(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延伸),剥离居委会部分行政职能,强化民主自治能力。建立健全村级四本台账制度、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村级公务消费限额制度、村级财务规范化制度。完善居(村)干部述职和居(村)民民主评议制度,切实加强村务监督小组建设。认真抓好“难点村”治理工作,积极推进“空壳村”撤制工作。2、依托社区组织,深化社区服务。探索建立社会创新孵化基地,加大专业化社区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力度,推进社区(街镇)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积极开展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投标,不断挖掘、丰富社区服务项目,满足社区服务需求。成立社工师协会,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探索建立社区志愿者激活、运用和活动机制。3、完善工作平台,加强基础建设。积极开展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口受理”、“一头管理”和“全年无休、全市通办”的探索,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效率和水平。进一步改进软件,不断完善村级“四本”台账,夯实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基础。探索建立“居民档案”,为激活和扩大居民参与,逐步建立“熟人社区”,打牢工作基础。不断健全“四级管理网络”,切实加强区级行政区划界线的管理,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六)规范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以加快社会组织发展为导向,以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发挥社会组织的主体作用为目的,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监管有力、引导有方、民主自律的社会组织管理新格局。1、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就业服务、养老助残、社区服务、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文化科技、法律援助等有利于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社会组织,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推进各类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把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工作纳入全区民政干部培训课程,纳入对街镇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强政策保障,制定《闵行区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实施意见》。2、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调整充实闵行区社会组织管理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增强综合协调管理能力。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继续探索推进枢纽式管理,逐步形成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律自治运作机制。继续推进网上年检,建立年度检查与日常监管、绩效评估、信用建设、执法查处结合的联动机制,建设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网络建设,完善执法联动机制,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3、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巩固政社分离改革成果,继续坚持以民间化为方向,增强社会组织独立运作和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加强社会组织内部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组织运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推行社团秘书长职业化和专业化。探索建立社会组织专职人员实训基地,鼓励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社工职称考试,努力培养一批能够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运作的社会组织领军人物,逐步形成职业吸引、待遇留人、岗位成才的人才引进和成长机制。4、改进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推进区、街镇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探索建立“民政牵头、街镇管理、社区落实”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模式。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事务的能力。努力将政府对社区服务的直接投入方式转变为奖励性、委托性、补贴性的投入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益民生服务。通过以奖代补、政府购买岗位、项目资助、公益创投等方式,资助社会组织发展壮大。5、畅通社会组织诉求渠道。协调落实在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委员中增加社会组织代表或委员的数量,推动将社会组织及其专职工作人员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共青妇的表彰范围,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工作热情。积极配合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设立方式和党建工作方法,完善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七)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适应现代公共管理与服务需求,加大社会专项事务推进力度,提高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水平,完善福利企业管理制度,探索福利企业发展空间,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机制。1、加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培养具有社工资质的婚姻登记员,逐步实行预约结婚登记,确保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完善婚姻法律服务机制,积极开展婚姻矛盾调解与离婚劝和服务。协助做好婚姻家庭健康咨询、计生咨询、婚前健康检查。完善婚姻登记数据库,建立婚姻信息四级网络平台。加大对收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婚介机构的管理。2、突出改革与管理重点,提高殡葬行业整体水平。以扩大“帮困济丧”受益面,减免“三项服务”收费为要求,全面推进“二万五工程”18。以“三殡”联动为主要抓手,努力实现“蓝带”目标。以移风易俗为突破口,推行阳光殡葬、绿色殡葬、便民殡葬、礼仪殡葬。以殡葬服务工作“零收受”、业务工作“零差错”和行业“零投诉”(无有责投诉)为内容,积极推进殡葬行风建设。以完善殡葬服务设施为目标,完成殡仪馆改扩建。以殡葬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加强殡葬执法工作力度。3、加强救助管理规范化管理,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专业化、人性化开展。强化民政、公安、城管“三合一”联动救助服务机制,深入开展救助管理进社区工作,健全多层次、全覆盖、城乡联动的救助管理网络体系,努力净化社会环境。深化专业社工参与度,提高教育疏导和劝导服务的有效性。4、加强福利企业管理,维护残疾职工根本利益。贯彻落实福利企业新政策,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兴办福利企业,整合残疾人资源,妥善安置残疾职工,减轻困难企业负担,加强残疾人在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困难救助等方面的保障。四、“十二五”期间闵行区民政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一)社会福利类——修订城镇困难家庭无收入老人补助措施,将救济性补助方式调整为福利性补助方式,覆盖全区城镇无制度性养老保障待遇的老人,实行普惠性、托底性的助老补贴制度。——新建1家床位300张以上的失智老年照护机构。——为确保本区“十二五”期间社会化养老服务人数占全区老年人口比重的10%以上,新建养老机构10家以上,新增养老床位3500张以上,确保每个街镇、工业区有300张以上的保障性养老床位。——新建为老助餐服务点20个、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16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75个。——新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二)社会服务类——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逐年扩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比例,区本级财政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支出占总支出比例不低于5‰,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在“十一五”末1000万元的基础上,年增长率不低于20%。——加大力度扶持老年活动室和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在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的基础上,运用福利彩票公益金,通过项目化资助和镇街道资金按比例匹配的形式,给已设立并通过市、区验收的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每年给予运作经费补贴。——加强国防教育基地建设。以布局合理、教育面广、示范性强为要求,充实和完善双拥国防教育馆、七宝7号桥陈列馆、预备役高炮三团、区人武部民兵训练基地和浦江航天博物馆等国防教育基地。——新建古美军休干部活动中心。为解决古美军休之家活动场所狭小、设施落后等问题,新建古美军休干部活动中心。——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实施区殡仪馆改扩建工程,通过改善环境,提升低碳环保水平,提高殡殓服务等级和服务水平。在加强对9家镇级公益性深埋区管理的基础上,再建造1家20余亩的公益性深埋区,为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三)社会秩序类——居民自治家园建设。2011年,选择3个镇、街道先行先试,形成3个居委会自治家园;2013年底,形成6个居委会自治家园;2015年底,形成10个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居委会自治家园,成为闵行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的实验基地和示范点,并争取列为市试点区。(四)社会创新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新路子,努力引进和培育10至15个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的品牌社区社会组织,造就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社区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引领社区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建立1个区级社会创新孵化基地,为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或处于萌芽状态的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备、能力建设、服务指导等关键性支持,实现政府、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的跨界合作。——民政信息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建立集数据交换、决策依据、服务需求、经济状况核对、救助资金管理、服务对象资料查询、专项社会事务处理为一体的民政信息综合服务网络系统,实现民政各专项信息服务集中统一、快捷便利、互通共享的目标。建立社区助老服务信息服务平台,提高为老服务信息化水平。五、保障措施1、严抓细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各级民政部门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促管理、谋发展、求实效的水平。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弘扬新时期躬身为民“孺子牛”精神的自觉性。抓好文明创建、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工作管理机制及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抓好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育培训经费比例,加强岗位技能培训,鼓励在职教育培训,完善岗位资格或职业资格制度。加大干部的培养、选拔、引进和锻炼力度,解决民政系统人才短缺等问题。2、找准定位,突出民政工作重心。根据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及时调整民政工作重心,重点加强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方面的职能。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为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适应民主法治的需要,抓好城乡基层民主,为推进民主进程发挥积极作用;加强社区建设,通过促进社区和谐实现社会和谐;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各种问题,加大老龄工作力度,增强养老服务能力;适应社会对普惠型福利的需求,扩大社会福利覆盖面;要积极与规划部门协调居住小区的居委办公用房、居民活动用房、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和养老设施的落地。健全完善救灾应急响应机制,加强防灾减灾建设;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解决医疗难问题,进一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3、信息引领,提高民政整体效能。大力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建立起互通互联互补互享的民政信息管理中心和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决策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特别在推进社会创新孵化园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居委会工作信息支持系统建设、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等闵行区“十二五”社会建设重点项目中,加强部门联动,超前规划设计,争取财政支持,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内容功能,加强信息人才队伍建设,扩大民政的信息辐射面和获取面,实现民政系统信息资源化、管理现代化、服务优质化。4、激发活力,创新民政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化民政工作机制,畅通民政事业发展渠道。坚持政府主导,把民政工作融入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来考虑,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使民政工作从边缘走向中心,从“服务者”变为“建设者”;积极营造社会参与氛围,主动提供社会参与平台,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局面。统筹各项业务工作,找准业务工作之间的联系点,整体谋划,重点引领,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区域民政工作发展,以统筹为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实现民政事业统筹协调发展。5、拓展渠道,加大民政财力保障。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与增强民政部门自身积累以及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并举的多渠道、多形式民政经费增长投入机制,确保民政事业发展有财力支撑、有经费补充、有渠道募资。在发挥政府投入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区级层面福利彩票公益金招投标机制,积极推进公益创投,有效实施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项目,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大力发展社会慈善和社会捐赠事业,通过完善慈善募捐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救助帮困,发挥慈善救助拾遗补缺的作用。6、强基固本,打造核心竞争力。要实现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的转型,解决基层民政力量薄弱的问题。创新方法,转变观念,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发动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充分整合城乡社区服务平台资源,解决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聚焦街镇,合理安排基层工作经费,改善基层办公条件。认真总结和推广基层先进经验,树立基层先进典型,调动基层的积极性、激发基层的创造性、引导基层的主观能动性,形成根基扎实、作用明显的基层民政工作力量。附件:1、闵行区民政事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十二五”规划基本指标2、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