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关于继续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7日
政策文号:徐府办发〔2011〕3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小组制订的《关于继续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暂行)》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关于继续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暂行)为贯彻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方案》(文社文发[2010]49号)、《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过程管理几项规定》(暂行),确保徐汇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圆满完成,全区公共文化建设工作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区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健全管理机制(一)徐汇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小组,全面统筹指导示范区创建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承担具体日常工作。(二)创建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切实承担起示范区创建各项任务,按照各成员单位职能,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具体落实。(三)各街道(镇)应按照《徐汇区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实施规划(2011——2012年)主要任务一览表》和已签订的创建目标责任书,统筹推进街道(镇)的示范区创建工作。(四)实行创建工作小组例会和重大事项会商协商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小组例会,协调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创建情况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示范区创建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形成会议记录(纪要)。二、完善财政保障机制(一)区财政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切实支持示范区创建工作。(二)区财政应单列“文化类”财政科目,保证文化资金使用的独立性,确保文化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统筹挪作他用。(三)加大公共文化建设投入,确保公共文化财政投入每年增幅高于区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四)落实文化建设协同理财资金。对于创建规划中涉及的相关项目,如: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数字电影、信息化建设、志愿者队伍建设等,两级财政必须按要求将协同理财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五)成立“徐汇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十二五”期间,确保每年2000万元用于区域文化建设与发展。(六)建立创建经费管理制度。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制定中央、市级创建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及经费预算方案,每半年向创建工作小组报告一次经费使用情况。三、建立工作自查机制(一)工作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全区创建工作情况开展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送市文广局和国家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区创建办将邀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学者担纲示范区创建工作专家,就示范区创建过程中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难点问题及课题研究等,进行专家咨询和研讨论证。四、建立联络员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一)为加强工作联系,各街道(镇)应确定一位联络员,原则上由各街道(镇)分管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协调、沟通、落实各项创建事宜。(二)及时将本地区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重要举措和典型经验等信息上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原则上1个月报送一次工作动态、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结合自查情况报送一次深度工作进展情况。工作小组办公室每月编制《徐汇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专报》,向国家文化部、市文广局汇报创建进展情况。(三)工作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工作会议,沟通有关情况,贯彻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各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部署创建工作具体事宜。五、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一)壮大文化人才队伍。突出高层次公共文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完善高层次文化人才的服务政策,帮助高层次文化人才丰富阅历、创新思维,提高能力,鼓励采取聘任制、签约制、项目合作制、兼职等形式,吸引公共文化方面的优秀人才。建立行业专家人才资源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决策、咨询方面的作用。抓好现有文化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岗位聘用管理和人才激励保障。加强街镇基层文化工作队伍建设,配备好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专职人员,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和资质认证办法。大力发展文化自愿者、文化社工队伍,将优秀的文化社工列入文化事业单位人才储备,招录纳入徐汇区社会工作者事业编制配置方案。(二)提高文化人才素质。整合各类资源,拓宽培训渠道,不断完善组织调训、单位培训、挂职锻炼、在职自学和在线学习等“五位一体”的教育培训格局。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才的主体作用,有计划、分类别、分层次地大力推进政治思想理论、领导管理能力、科学文化知识、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培训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考核激励等相关制度规定,使培训工作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三)创新文化人才工作机制。对在文化管理、文化(文艺)专业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突出业绩的优秀文化人才,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推进完善人才社会化机制,对行业各类人才,在资质认定、职称评审、社会保障、成果评奖等方面一视同仁。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和事业单位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强化聘用合同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效实施分配激励,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潜心工作的环境和条件。六、继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积极扶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性文化项目,从“徐汇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扶持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文化建设。(二)充实和细化徐汇区扶持文化类社会组织发展的具体措施。组建枢纽型文化类社会组织,完善文化类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目录菜单,进一步规范公益性文化项目招投标的实施流程,逐步建立政府对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实体、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创作公共文化产品、参与对外文化交流的扶持机制。徐汇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小组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主题词:文化服务示范区意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