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关于印发《徐汇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政策文号:徐府发〔2012〕1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现将《徐汇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徐汇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不断提升徐汇区生态文明水平,自2000年起,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徐汇区滚动实施了四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区环境质量稳步趋好,环境监管水平显著提升,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全面推进,尤其是城区建设和管理朝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不断发展,从机制和体制上保证了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得以不断推进。为贯彻《上海市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徐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落实《徐汇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持续推进本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徐汇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徐汇区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区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主线和“高端产业、低碳发展”的方针,以“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引领,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优化发展”为着力点,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二)基本原则1、坚持“三重三评”,科学实施,客观评价。即在全面推进中重治本、综合治理中重机制、资金投入上重实效;环境保护的成效让市民评判、社会评价、科学数据评定。2、坚持“四个更加注重”,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即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更加注重解决市民关心的环境问题;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和结构优化;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和创新管理。3、坚持“四个协同”,依法协管,重在实效。即坚持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提高污染防治成效;坚持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坚持区域多方协作,实现污染联防联控;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环保工作合力。(三)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区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使本区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构建完善的环境综合决策、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执法监管等三大体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为本区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以及今后发展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到2014年,实现总体目标如下:1、削减总量。至2014年,力争基本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本区“十二五”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即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各减排8%,分别从170.71吨/年和46.9吨/年削减到157.05吨/年和43.15吨/年。在二氧化硫(SO2)减排方面,实现11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氮氧化物(NOX)与2010年排放量基本持平。协同控制与环境质量密切相关的总磷、挥发性有机物(VOCs)、细颗粒物(PM2.5)和扬尘污染。全面落实“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推进“监测、统计、考核”三大体系建设。2、改善质量。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区域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左右,地表水环境质量主要指标进一步改善,总体达到景观水标准(V类地表水质标准)。力争推进绿化覆盖率达到27.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5.56平方米/人。3、防范风险。环境风险安全可控。饮用水源安全得到保障。污水、固废等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取得新进展,处置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形成比较完善的风险源控制体系、辐射和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和突发污染事故应急体系。不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4、优化发展。污染行业规模和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工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进入系统化推进,单位生产总值污染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滨江低碳商务区等低碳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四)任务概况本轮计划实施七大领域任务,分别为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处置、工业污染防治与产业调整、生态环境保护、辐射和噪声污染控制、低碳城区建设。同时,加强政策、制度和环保能力建设。重点是四大任务:一是着力推进污染减排。按照市政府下达的本区“十二五”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大力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并协同控制与环境质量密切相关的总磷、挥发性有机物(VOCs)、细颗粒物(PM2.5)和扬尘污染。在全面落实“批项目、核总量”制度的同时,更加突出管建并举和结构减排。二是着力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从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出发,落实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完善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优化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强化重金属和辐射等风险控制。三是着力解决市民关心的环境问题。继续加强河道整治、绿化建设、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餐饮业油烟气整治、黄标车淘汰、噪声和扬尘污染控制,落实雨污水泵站改造、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等工作任务,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面貌、保障群众健康、缓解环境污染矛盾。四是着力促进结构调整。深入开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以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推动城区向“高端产业、低碳发展”转型,提高城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整个计划共安排61个项目。二、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一)水环境保护1、实施原则。以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和改善水质为核心,大力推进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磷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通过推进景观河道治理和城区地表径流污染控制,着力控制河道黑臭、富营养化等污染问题。按照“治污为本、截污为先、泥水同步、管建并举”的原则,优化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布局,注重截污盲区和雨污混接区域改造,基本消除雨水泵站旱流放江污染,完善城区雨污水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2、行动目标。到2014年基本实现全区直排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全区河道水质稳定在景观水标准(V类地表水质标准),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各减排8%,截污纳管率达到96%。基本消除雨水泵站旱流放江现象,有效控制雨天放江污染。3、主要任务。(1)有效保障区域水环境安全。加强对龙华、长桥污水处理厂等尾水直排河道的水环境重点企业的污染源监管工作,不断推进和完善在线监控,强化对水环境质量的监测和执法,确保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99%以上。(责任单位:区环保局)(2)进一步完善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区雨、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减少城区地表径流污染负荷,优化收集干管系统。结合本市白龙港二期浦西总管的建设,开展龙华、长桥污水处理厂功能调整的前期准备。加强污水处理厂能力建设,推进辖区内污水管网建设。(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委、区市政水务署、相关街道、镇)(3)着力推进城区截污纳管工程建设。结合土地开发建设,进一步推进截污纳管工程建设。对华泾、虹梅、龙华、田林等存在截污盲点的区域,加快进行地块改造。加快解决辖区内市政雨水泵站存在的污水旱流放江污染问题。重点改造田林和漕河泾排水系统中存在污水旱流放江状况的市政雨水泵站,完成吴中和漕河泾地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推进新宛平泵站和龙华泵站污水截流设施改造,进一步加大结构减排力度,提高城区污水处理率。(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委、区规土局、区市政水务署、相关街道、镇)(4)加强水环境景观建设与水生态修复。结合全市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和界河整治工程,开展重点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河道建设工作,推进河道生态整治和景观建设,重点实施东上澳塘1.73公里生态整治。(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委、区市政水务署、相关街道、镇)(二)大气环境保护1、实施原则。以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以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为抓手,全面推进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细颗粒物(PM2.5)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有序推进“十二五”期间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更加注重扬尘控制、餐饮油烟气防治、加油站油气回收和机动车尾气监管等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2、行动目标。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11台,氮氧化物(NOX)与2010年排放量基本持平。完成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和财政拨款的黄标车淘汰工作。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健全扬尘污染控制长效管理机制,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3、主要任务。(1)加快推进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通过综合运用行政管理、经济手段和科技进步,进一步推进现有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完成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11台,着力推进区域能源结构调整。(责任单位:区环保局)(2)淘汰全部财政拨款购买的黄标车。加快黄标车(国I以下汽油车和国III以下柴油车)淘汰步伐,统计本区纳入淘汰范围的财政拨款购买的黄标车数量,淘汰全部财政拨款购买的黄标车。(责任单位:区机管局)(3)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力度。针对中心城区的特点,继续开展餐饮油烟气和异味等传统环境问题的专项整治,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区环保局)(4)试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面源控制。推进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面源的污染控制工作,强化对有机溶剂使用的监管。针对漕河泾开发区电子制造业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状况,着力开展对应的环境监测和重点企业减排工程示范。(责任单位:区环保局、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5)加强扬尘控制区的监管。重点加强后世博扬尘污染控制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整合各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合力,加强扬尘污染控制,道路保洁冲洗率力争达到75%以上。继续大力开展对建筑工地、道路、运输、堆场等扬尘污染治理和控制力度,以城区网格化管理为基础,逐步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巩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成果。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优良率,力争文明施工优良率达95%以上,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堆场和拆房工地除尘设备安装率及除尘率力争达80%。(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委、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网格化中心、各街道、镇)(6)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的监管。结合全市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回收设施的监管要求,加强监管和监测能力建设。按照全市的统筹部署,积极推进本区的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的长效管理。(责任单位:区环保局)(7)加强大气环境监测。按照全市的统筹部署,加强对区域大气环境的监测力度,重点推进细颗粒物(PM2.5)的监测工作。(责任单位:区环保局)(三)固体废物处置1、实施原则。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完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体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监管、处置和综合利用。以“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为目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善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系统。2、行动目标。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完善区域生活垃圾减量化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体系,到2014年底,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控制在0.67公斤/天以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健全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网络,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和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100%,确保城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3、主要任务。(1)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提高生活垃圾、餐余垃圾、通沟污泥等的生化处理技术水平和集中处置程度。优化生活垃圾运输和处置布局,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委、区绿化市容局)(2)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置体系。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为重点,加强相关培训和监督执法,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网络,确保区域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合理利用并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逐步提高处置综合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卫生局、区城管执法局)(四)工业污染防治与产业调整1、实施原则。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思路,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着力强化源头控制和结构调整。通过总量控制、淘汰劣势企业和严格环境准入等措施,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2、行动目标。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实施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推动行业技术升级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确保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99%以上。3、主要任务。(1)推进产业布局调整。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发挥规划和区域环评的作用,优化滨江、南站商务区等功能区的开发建设,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调整产业结构。抓住经济转型的机遇,重点推进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控制产业污染核心,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委、区环保局)(2)实施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华泾地区的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对布局不合理、污染矛盾突出的企业进行转型或调整。综合运用环评、环境标准、经济激励等手段,实现集约型布局,推进工业企业实现集聚效应,大力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推进工业区固废集中收集体系、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环保局)(3)完善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产业结构调整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为重点,继续加强对工业企业和都市工业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推动技术升级改造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执法监管,确保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99%以上,推进工业区污水纳管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委、区环保局)(4)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强制审核。支持优势产业发展,淘汰“两高一资”的企业和落后产能;根据本市统一部署,逐步建立单位产品或工业增加值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评价(控制)制度;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以及造船等产能过剩行业为主的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工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环保局)(5)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与环保部门联网。(责任单位:区环保局)(6)加快推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以滨江地区的上海良友海狮油脂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沥青混凝土二厂、上海和黄白猫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重点对象,着力推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国资委)(五)生态环境保护1、实施原则。以提升城区生态服务功能为目标,大力推进生态绿化建设,进一步增加城区绿量和特色绿色景观。以“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为抓手,开展各类有特色的环保绿色创建宣传活动,推进社会公众环境行为的规范和友好。2、行动目标。依托社区、学校、企业等平台,开展各类环保绿色创建活动。大力推进生态绿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区域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力争推进绿化覆盖率达到27.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5.56平方米/人。到2014年,创建环保绿色社(小)区15个,环保家庭500户,绿色学校60所。3、主要任务。(1)绿地林地建设。以外环生态专项、小区绿化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区域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因地制宜推进立体绿化等结构绿地建设,通过在交通主干道、城市快速交通沿线,以及对相关附属设施开展立体绿化,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品质。进一步推进林荫道建设。(责任单位:区绿化署)(2)生态建设示范创建。大力推进低碳理念宣传力度。充分借助后世博效应,重点宣传节能减排、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不断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以“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为抓手,积极创建环保绿色社区和小区、绿色学校、环保家庭等,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推进新建居民小区节能环保和“四新”技术的推广、运用。(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六)辐射和噪声污染控制1、实施原则。以能力建设和防范风险为重点,建设全覆盖的辐射环境监管体系。以解决环境噪声矛盾为重点,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机制。2、行动目标。进一步强化辐射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落实辐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健全辐射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降低环境噪声污染,交通噪声、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城区环境噪声按功能区达标。3、主要任务。(1)辐射污染防治。一是要建立和完善辐射安全监管体制。摸清底数、排查隐患,建立核技术利用单位信息库,形成电子化的监管信息系统,对放射性同位素的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建立可控的监管体系。针对本区内医疗机构众多的特点,开展构建医疗机构放射性同位素监管模式的工作试点。二是要强化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落实《上海市区县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规范化标准(暂行)》相关要求,不断提高仪器装备性能和监测水平,通过学习培训提升环境监管、监察、监测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加强辐射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的建设,制定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三是要严格控制各类辐射安全许可。严格控制、逐步开展各种类型的辐射安全许可,不断完善行政许可的流程和规范。(责任单位:区环保局)(2)噪声污染防治。一是要加强城区环境噪声污染整治。按照“软硬结合”的原则,扩大“环境噪声达标区”、“安静居住小区”的创建成效和范围。加大对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力度,对餐饮、娱乐、喇叭揽客等容易造成社会生活噪声矛盾的项目严格依法审批并加强监管,确保城区环境噪声按功能区划达标。二是要加强交通噪声治理。以整治交通干线敏感点为重点,加强路网规划,合理疏导交通流量,加强道路禁鸣监测点位监测,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禁鸣的宣传教育和纠处力度,严控超载超速和高音鸣号,确保机动车鸣号率控制在3%以下。三是要完善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环境噪声的监管体系。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建设建筑施工噪声实时监控系统试点工作。从严控制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加大对夜间违法施工的处罚力度。缓解居民投诉集中、扰民现象严重的噪声污染矛盾。(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镇)(七)低碳城区建设1、实施原则。坚持低碳引领,推动城区向“高端产业、低碳发展”转型,提高城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2、行动目标。实施低碳城区建设试点。推进低碳产业体系、低碳化公共服务设施、低碳化办公、碳汇扩大等工作,加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一体化建设。在滨江、徐家汇等商务区、历史街区的有机更新和生态营建中,推行建筑低碳节能计划。开展低碳工业试点,推动漕河泾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3、主要任务。(1)开展低碳工业试点。以创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为抓手,推动漕河泾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以“产业高端、土地节约、环境零风险、机制创新”为原则,在园区内选择典型性企业和综合商务楼开展碳排放强度核算体系的试点,推进重点环保监管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为全面推进碳排放强度削减工作打下基础。(责任单位:区环保局、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2)推进滨江地区低碳开发建设。通过实施清洁能源利用、建筑节能改造、低碳建筑建设、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可渗透路面和雨水回收系统、推广LED等节能照明系统、建设生态廊道和立体绿化、发展低碳产业等措施,全面推进滨江地区能源、建筑、交通、生态环境和运行管理等领域的低碳建设和发展。(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委)三、保障机制(一)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区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协调推进机制和各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左右协调、上下联动的综合协作机制,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共同推进环境保护的合力。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继续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制造、谁回收,谁得益、谁付费”原则,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确保政府财政对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投入。加强跟踪评估和领导干部环保绩效考核。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将区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做到资金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继续列入区政府督查项目。(二)推进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构建有效的环境监管、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化、辐射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等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完善重点风险源监管体系,优先构建以“主动预防、快速响应、科学应急、长效管理”为核心的环境应急和预警体系,维护环境安全。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处置能力,为有效控制及消除事故污染提供及时、准确的科学依据。完善治污设施建设与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其稳定运营并发挥减排效应。(三)完善污染源头控制机制继续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宏观决策层面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把主要污染源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控制新污染的产生。(四)强化公众参与和监督注重信息公开,定期公布环境保护工作进展、环境质量状况、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强化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完善环境保护举报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环境宣传教育,继续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普及环保知识,倡导市民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和消费方式,逐步营造全社会珍惜环境、关心环保、参与环保的氛围。引导和帮助民间环保组织开展环保实践活动。强化企业环保社会责任,推进企业环保诚信体系建设,依托全市环保违法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营造“守信收益,失信惩戒”的氛围。进一步完善在企业上市、评优、奖励等活动中实施环保“一票否决”机制。附件:徐汇区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汇总表附件:徐汇区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汇总表专项序号项目名称责任单位水环境保护(共7项)1漕河泾地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二期、三期)。区建交委、区市政水务署、相关街道、镇2吴中地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区建交委、区市政水务署、相关街道、镇3基本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区建交委、区规土局、区市政水务署、相关街道、镇4徐汇新宛平泵站和龙华泵站污水截流设施改造。区建交委、区规土局、区市政水务署、相关街道、镇5河道生态整治(东上澳塘1.73公里)。区建交委、区市政水务署、相关街道、镇6加强对龙华、长桥污水处理厂等尾水直排河道的水环境重点企业的污染源监管工作,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99%以上。区环保局7结合本市白龙港二期浦西总管的建设,开展龙华、长桥污水处理厂功能调整的前期准备。区建交委、区市政水务署大气环境保护(共11项)8推进实施总量控制目标中80%的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区环保局9淘汰财政拨款的黄标车。区机管局10加强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的长效管理。区环保局11推进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控制面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区环保局12逐步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区建交委、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网格化中心、各街道、镇13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95%以上。区建交委、区环保局14全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堆场和拆房工地除尘设备安装率及除尘率力争达80%。区建交委、区环保局15道路冲洗率达75%以上。区绿容局16针对漕河泾开发区电子制造业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状况,开展对应的环境监测和重点企业减排工程示范。区环保局、漕开发17针对中心城区的特点,继续开展餐饮油烟气和异味等传统环境问题的专项整治。区环保局18根据全市统筹部署,推进细颗粒物(PM2.5)的监测工作。区环保局专项序号项目名称责任单位固体废物处置(共5项)19优化生活垃圾运输和处置布局,规划和建设关港城市垃圾转运点及综合处置场。区建交委、区绿容局20合理利用并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逐步提高处置综合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区环保局21严格依法查处任意倾倒生活垃圾、粪便、工业废渣或其他固体废物的非法行为。重点整治建设工程建筑垃圾违规处置行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规行为和建筑垃圾偷乱倒行为。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容局、区环保局22规范建筑垃圾申报手续、处置计划,基本实现建设工地外运建筑垃圾全部申报。区绿容局、区城管执法局23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为重点,加强相关培训和监督执法,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网络。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工业污染防治与产业结构调整(共9项)24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国资委251个工业区块已开发区域污水纳管率达到100%。区建交委、区环保局26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推进工业区规划环评及结构调整工作。区环保局27推进华泾地区的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对布局不合理、污染矛盾突出的企业进行转型或调整。区环保局28推进工业区固废集中收集和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区环保局29加强对工业企业和都市型工业园区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推动技术升级改造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执法监管,确保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99%以上。区环保局30根据国家环保部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不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区环保局31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以及产能过剩行业为主的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工作。区环保局、区商务委32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与环保部门联网。区环保局绿色创建与生态绿化建设(共11项)33外环生态专项建设工程9公顷。区绿化署34立体绿化建设。区绿化署35林荫道建设。区绿化署36新辟公共绿地15万平方米。区绿化署37完成老绿地升级改造3万平方米。区绿化署38完成老居住区绿地改造10万平方米。区绿化署专项序号项目名称责任单位绿色创建与生态绿化建设(共11项)39新建住宅小区绿地10万平方米,其中集中绿地3万平方米。区房管局、区绿化署40积极推进新建居民小区节能环保和“四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建成上海市节能省地型“四高”优秀小区5个,其中1个为国家住建部通过的“3A”级性能认定项目。创建上海市节能省地型“四高”优秀小区4个。区房管局41结合本单位工作范围与特点,广泛开展各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等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各责任单位42结合“五进社区五到家”,进一步完善长效环境宣教机制,充分借助后世博效应,重点宣传节能减排、保护生态和改善环境等观念和知识,不断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区环保局43以“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为抓手,开展环保绿色社区和小区、绿色学校、环保家庭创建活动。区文明办、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各街道、镇辐射与噪声污染控制(共9项)44按“上海市区县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规范化标准(暂行)”落实相关工作。区环保局45制定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以上)。区环保局46建立核技术利用单位信息库,形成电子化的监管信息系统,对放射性同位素的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建立可控的监管体系。区环保局47开展构建医疗机构放射性同位素监管模式的工作试点。区环保局48严格控制、逐步开展各种类型的辐射安全许可,不断完善行政许可的流程和规范。区环保局49加强城区环境噪声污染整治,扩大“环境噪声达标区”、“安静居住小区”的创建成效和范围。区环保局,各街道、镇50加大对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力度,对餐饮、娱乐、喇叭揽客等容易造成社会生活噪声矛盾的项目严格依法审批并加强监管,确保城区环境噪声按功能区划达标。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局、各街道、镇51以整治交通干线敏感点为重点,加强路网规划,合理疏导交通流量,加强道路禁鸣监测点位监测,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禁鸣的宣传教育和纠处力度,严控超载超速和高音鸣号,确保机动车鸣号率控制3%以下。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52加强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控制,从严控制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加大对夜间违法施工的处罚力度。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专项序号项目名称责任单位低碳城区建设(共6项)53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推动漕河泾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漕开发总公司、区环保局54在漕河泾开发区内选择典型性企业和综合商务楼开展碳排放强度核算体系的试点,推进重点环保监管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漕开发总公司、区环保局55推动漕河泾开发区节水型园区建设。漕开发总公司、区环保局56推进滨江地区低碳开发建设,探索分布式功能系统与江水源、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高效能源供应及利用体系。区建交委57滨江核心低碳商务区内所有新建建筑全部按照65%节能标准设计建设,且100%满足国家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区建交委58不断扩展滨江地区生态廊道建设,并建立公共绿地、滨江绿化至腹地的绿化开放空间的联系,初步建成滨江生态廊基本框架。区建交委保障措施(共3项)59区县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区环保局60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确保政府财政对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投入。区财政局61强化企业环保社会责任,推进企业环保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在企业上市、评优、奖励等活动中实施环保“一票否决”的机制。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环保局注:阴影部分为我区在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期间承担的市级项目主题词:环保规划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