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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17]年普字第03号)实施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8日 政策文号:普府〔2017〕6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你局《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17]年普字第03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编制的《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17]年普字第03号),以总价人民币18300万元(合楼面地价19906元/平方米)作为挂牌起始价出让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曹杨社区W060501单元X6-05地块(曹杨路868号科创大厦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曹杨社区W060501单元X6-05地块(曹杨路868号科创大厦地块)位于曹杨新村街道东至规划X6-10地块,南至曹杨路,西至规划真华路,北至规划X6-10地块。出让土地面积3914.2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商业,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规划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35,出让现状建筑地上建筑面积9193.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24.04平方米,应由受让人100%全出让年限持有。该地块保留现状建筑物涉及建设补偿费11770万元,应由受让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账户一次性付清支付。另该地块应提供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10.01%(计92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权属无偿移交政府,统筹用于文化、体育、科创类公共服务用途,相关建设内容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该地块登记最小单位为幢,销售最小单位为幢,其中权属无偿移交政府的除外。该地块带租约出让,受让人应在交地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完成出租方主体变更,相应租金支付时点以补充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请你局做好出让前期准备工作。特此通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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