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产业园区
-
传媒文化园(窗钩)
上海-静安区
-
越界·大宁财智中心
上海-静安区
-
老四行创意园
上海-静安区
-
申达静安都市产业园
上海-静安区
-
静安电子信息产业园区
上海-静安区
-
静安人力资源产业园区
上海-静安区
上海静安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静安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关于印发《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临汾路街道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局各机关科室、事业单位:
现将《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单位结合职能工作,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0年5月8日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计划
2020年是静安依法治区“十三五”规划的总结之年,是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的重要之年。根据我区依法治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上海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区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区体制机制,结合绿化市容管理现实需求,为不断提高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组织领导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局系统法治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蒋凡湧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管理科,负责依法治区的牵头、协调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依法行政
1.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
根据疫情期间消毒防疫要求,特别是建设项目的复工复产,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野生动物管控,公园绿地秩序维护,加强市容环境责任单位管理,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和景观灯光管理,规范公厕、道路保洁管理,强化中转场地、“两网融合”点、站、场以及生活垃圾管理。
责任部门:各相关业务科室、事业单位
疫情结束前每月自查一次。
2.推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结合大调研走访企业工作,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争当企业服务的店小二,努力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责任部门:综合科
按照走访企业的时间安排表完成。
3.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建设法治优秀案例
总结归纳近年来绿化市容行业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采取“法治﹢”的形式,按照法治性、创新性、实效性、社会性和可借鉴性的标准,开展法治建设优秀案例撰写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绿化、环卫、市容、景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绿化科、环卫科、市容科、景观科
6月30日前将科室法治建设案例申报给综合科。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事项的自查工作,并配合做好区主管部门的评查工作。
责任部门:综合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和相关事业单位参加
每半年自查一次。
5.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部门:综合科
6.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
做好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事项、公文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参加
定期做好公开日常工作,每半年自查一次。
(二)行政审批改革
7.提升“一网通办”的能级和水平
积极配合区审改办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等专题改革以及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运用,依据法律法规完善进驻窗口事项和办事指南,为“一网通办”提供更为有效的法律支撑。
责任部门:综合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和相关事业单位参加。
按照区审改办的通知和时间要求及时完成各项整改业务。
8.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把握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检查。实现信息共享,推进“互联网+监管”。
责任部门:综合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和相关事业单位
每半年自查一次。
9.加强信用监管,构建新型监管体制
结合《静安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重点工作清单》,推行信用承诺,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联合惩戒。清单具体包括以下事项:(1)结合“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引导责任单位作出守责承诺、制定公约、诚信自律、履约践诺;(2)建立与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发挥信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3)强化居民入户垃圾分类宣传机制,引导市民增强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责任部门:综合科牵头,市容科、环卫科、废弃物管理所参加
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报送工作动态(6月,9月,12月)。
(三)法治宣传
10.完善学法机制,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理念
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力推动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责任部门:宣教科、组织科
每季度组织学法不少于一次。
11.加强法制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邀请区法治宣讲队、律师、法官来我局做讲座,讲解宪法、行政许可、行政诉讼审判等内容。
责任部门:综合科
每季度组织一次讲座(5月,8月,11月)。
12.结合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
结合“3.12植树节”、“6月安全生产月”、“6.5环境保护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相应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送法活动,推动宪法和部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责任部门:综合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参加
6月、12月各组织一次普法活动,其他时间配合司法局的要求进行普法宣传活动。综合科定期将相关信息报送给区司法局。
上述工作中涉及自查工作的,请各科室和事业单位形成自查材料,综合科会定期收集,以此作为基础台账和汇总上报的主要内容。
现将《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单位结合职能工作,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0年5月8日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计划
2020年是静安依法治区“十三五”规划的总结之年,是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的重要之年。根据我区依法治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上海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区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区体制机制,结合绿化市容管理现实需求,为不断提高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组织领导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局系统法治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蒋凡湧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管理科,负责依法治区的牵头、协调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依法行政
1.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
根据疫情期间消毒防疫要求,特别是建设项目的复工复产,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野生动物管控,公园绿地秩序维护,加强市容环境责任单位管理,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和景观灯光管理,规范公厕、道路保洁管理,强化中转场地、“两网融合”点、站、场以及生活垃圾管理。
责任部门:各相关业务科室、事业单位
疫情结束前每月自查一次。
2.推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结合大调研走访企业工作,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争当企业服务的店小二,努力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责任部门:综合科
按照走访企业的时间安排表完成。
3.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建设法治优秀案例
总结归纳近年来绿化市容行业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采取“法治﹢”的形式,按照法治性、创新性、实效性、社会性和可借鉴性的标准,开展法治建设优秀案例撰写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绿化、环卫、市容、景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绿化科、环卫科、市容科、景观科
6月30日前将科室法治建设案例申报给综合科。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事项的自查工作,并配合做好区主管部门的评查工作。
责任部门:综合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和相关事业单位参加
每半年自查一次。
5.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部门:综合科
6.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
做好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事项、公文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参加
定期做好公开日常工作,每半年自查一次。
(二)行政审批改革
7.提升“一网通办”的能级和水平
积极配合区审改办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等专题改革以及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运用,依据法律法规完善进驻窗口事项和办事指南,为“一网通办”提供更为有效的法律支撑。
责任部门:综合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和相关事业单位参加。
按照区审改办的通知和时间要求及时完成各项整改业务。
8.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把握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检查。实现信息共享,推进“互联网+监管”。
责任部门:综合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和相关事业单位
每半年自查一次。
9.加强信用监管,构建新型监管体制
结合《静安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重点工作清单》,推行信用承诺,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联合惩戒。清单具体包括以下事项:(1)结合“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引导责任单位作出守责承诺、制定公约、诚信自律、履约践诺;(2)建立与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发挥信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3)强化居民入户垃圾分类宣传机制,引导市民增强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责任部门:综合科牵头,市容科、环卫科、废弃物管理所参加
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报送工作动态(6月,9月,12月)。
(三)法治宣传
10.完善学法机制,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理念
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力推动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责任部门:宣教科、组织科
每季度组织学法不少于一次。
11.加强法制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邀请区法治宣讲队、律师、法官来我局做讲座,讲解宪法、行政许可、行政诉讼审判等内容。
责任部门:综合科
每季度组织一次讲座(5月,8月,11月)。
12.结合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
结合“3.12植树节”、“6月安全生产月”、“6.5环境保护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相应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送法活动,推动宪法和部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责任部门:综合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参加
6月、12月各组织一次普法活动,其他时间配合司法局的要求进行普法宣传活动。综合科定期将相关信息报送给区司法局。
上述工作中涉及自查工作的,请各科室和事业单位形成自查材料,综合科会定期收集,以此作为基础台账和汇总上报的主要内容。
上海静安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关于开展2025年度静安区促进专业服务业赋能企业科技创新和走出去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3-14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5年2月)
2025-03-10
上海市静安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示(2025年2月)
2025-03-10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公司2025.03.06)
2025-03-06
关于取消上海塞美医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决定的公告
2025-03-04
静安区关于开展2025年优质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2-28
关于印发《彭浦镇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5-02-28
关于开展静安区2024年度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5-02-26
关于开展静安区2024年度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5-02-26
关于开展2025年静安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5-02-25
静安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本区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的通知
2025-02-25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5年1月)
2025-02-18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