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妥善做好“安康苑”征收地块内各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函

政策
发布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9日 政策文号:静文发〔2016〕2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超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参与开发建设的“安康苑”旧改基地内涉及有吴昌硕故居、梁氏民宅等各级不可移动文物13处,已由国家文物局、上海市文物局向社会作了公示,具有法定的保护依据。由于旧改基地是新静安目前最大的旧改项目,且不可移动文物较为集中,故一直引起社会各方的持续关注和热议,近期更有媒体对均益里、钱江新村被拆毁作了报道,已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也会对后续保护利用工作带来很大的不利局面。

区文化局作为文物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安康苑”旧改基地内13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会同市区相关部门与你公司保持联系,先期在多种场合进行了通报和提醒,提供相应的文物资料和保护意见。为使“安康苑”旧改基地内13处不可移动文物在征收和今后建设中得到有效监管和合理保护利用,区文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等法规,提出如下保护意见:

1.在未履行相关行政审批程序之前,你公司对“安康苑”旧改基地内13处不可移动文物不得作任何改动、迁移、拆除等改变建筑原状的行为。对于已经擅自拆毁的均益里、钱江新村等处部分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采取设置围护装置进行现场保护,等待我局后续处理意见。

2.“安康苑”旧改基地征收动迁和建设期间,你公司应妥善做好13处不可移动文物日常维护和巡查,对已征收完成腾空的文物建筑应采取围护、封存等措施予以保护,不得拆毁文物建筑内部楼板、楼梯、窗门等构件,以确保其安全完好。

3.区文化局将加快进度,会同市区相关部门研究商议“安康苑”旧改基地内13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原则意见。根据保护原则意见,你公司应结合基地建设总体规划,继续深化、细化编制13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设计方案,提交区文化局组织文物保护专家进行论证,最终明确13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保护方式。

4.区文化局将会同市区相关部门加强“安康苑”旧改基地内13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你公司应与区文化局保持常态联系,以便及时沟通征收动迁进展、文物建筑安全状况等信息。

特此函告。



联系人:钱玮62494866、13162139068

马幼炯63800709、13311904383









静安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静安区文化局(代章)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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