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混合信息公开”中共静安区委办公室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静安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站街道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静安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
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上海要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投资促进大会精神,按照《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并结合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落实“四个放在”、强化“四大功能”作为进一步深化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着力点,牢牢把握“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的定位,深入贯彻《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狠抓落实、善作善成,全面提升静安的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把静安打造成为上海行政效率最高、政府服务最规范的开放型城区之一,努力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打响“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品牌
1.推动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按照“两个免于提交”的要求,实施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六个再造”,加大服务模式改革创新力度,制定“一件事”清单,形成区“一件事”工作标准。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开展智能导引2.0系统开发,推进办事要素的智能分析、办理过程的智能交互,探索办事材料的智能预检。以事项标准化、指南精细化为基础,以证照调用、数据共享为支撑,以动态监管、人工复核为保障,探索“无人干预自动办理”新模式。提升个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率,推动“全程网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推动办事指南标准化、精细化、场景化。(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2.深化“一网通办”平台建设。拓展和优化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应进必进”。推进“一网通办”静安频道企业贵宾服务栏目建设,开设外国人服务、“一件事”专窗等专栏。按照“统一标准、统分结合”,实现与市市民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的对接及一体化运营,不断优化市民和企业专属服务。不断优化统一物流服务新模式。加快电子证照归集与应用,不断拓展接入市电子证照库的证照种类和数量,加大电子证照应用力度,试点选取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在自助设备上的“全自助”办理,推广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提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3.推动政务服务窗口效能提升。加强全区政务服务窗口单位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完善区窗口单位月度工作例会制度,做好“上海市政务服务窗口管理系统”试点工作。持续推进“综合窗口”建设,按照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两种模式,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进一步扩大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事项范围,落实市级下沉事项的办理,持续推进个人事项全市通办。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深入落实“好差评”,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加强自助终端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自助终端进楼宇、进园区、进社区,持续推进与商业银行等合作项目试点,提升自助服务终端集成能力和末端服务能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确保同一事项、同一办事情形线上办事指南和线下窗口业务流程一致、办理标准一致。(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民政局)
4.深化数据治理攻坚。推进信息系统上云“应迁尽迁”,提升区政务云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业务专网和信息系统“应并尽并”,将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大平台。推动公共数据“应归尽归”,提升公共数据治理能力,规范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治理和应用。加强区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建设,推进数据按需共享、提升公共数据智能分析应用能力。深化“公共信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和“互联网+监管”等主题数据库建设,推进主题数据整合和分析应用。完善与市大数据资源平台的级联对接,实现市、区数据按需归集和落地应用。制定和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公共数据安全管控。(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打造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5.全面推进开办企业“一表申请、一窗发放”。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统一提交、一天批准、当天领取”,企业设立登记做到1天批准,执照、公章、发票当天领取,最快2天可营业。倡导申请人通过上海“一网通办”、上海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以及“随申办市民云APP”等网上平台办理业务。实行住所承诺制,合理释放我区各类场地资源,对集中登记地以及符合条件的重点园区、重点商务楼宇等,开放住所承诺制登记。积极推进新设企业电子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向新设企业进行广泛宣传。(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6.推进办理建筑许可效率和质量双提升。依托“一网通办”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静安区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运行。针对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做好办理施工许可、综合竣工验收及不动产登记2个“一站式”服务和施工过程中的联合监督检查。针对社会投资非低风险项目,建立快速审批通道,专人跟进帮办代办,做好项目审批全流程协调推进。(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
7.提高企业信贷便利度。按照商业银行可持续、“保本微利”的原则,指导区内银行建立差异化的小微企业利率定价机制,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继续保持在合理水平。对接银行机构“百行进万企”活动,建立银企融资对接机制,鼓励银行参与“融无限创未来”等投融资对接服务活动。指导银行升级银税服务平台,为诚信纳税的高科技、轻资产民营以及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纯信用贷款,增强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8.深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在区确权登记事务中心设置企业服务专区,合并申请、缴纳税费和发证环节,形成企业间转移登记90分钟内完成登记、缴税、发证的工作流程。推行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指定专人查收办理“不见面审批”推送案件,做到案件及时处置。加大电子证照在登记受理过程中的应用比率,推进不动产登记网上预受理。进一步降低不动产登记资料查阅门槛,建立独立的不动产登记和地籍测绘投诉通道。(牵头单位:区规划资源局)
9.进一步推进纳税便利降低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两税申报表合并工作,持续做好宣传辅导纳税人进行房土两税申报。积极落实房土两税疫情防控减免政策。落实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综合申报表工作。做好线上缴费方式的宣传辅导,进一步便利缴费方式、减少缴费时间。落实国家和本市出台的相关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纳税人知政策、懂操作、会应用,切实享受到税费减免的实惠。全面推进电子退税,用电子数据代替纸质资料、网上传输代替人工传递,实现全流程无纸化退税操作。构建统一面向用户的税费申报平台,实现相关税费“一表申请、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10.推进专业服务业扩大开放。依托“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全球服务商计划”,积极争取国家和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支持,探索建立专业服务业发展试点区,进一步推进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和法律服务等专业服务业的开放力度。依托上海市专业服务业联盟建设,构建接轨国际的政企沟通平台,促进专业服务业各类协会和组织、各行业企业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1.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跟进落实海关静安监管点后续设立工作,确保年内监管点投入使用,更好服务区内对外贸易企业。发挥海关在静安设置监管点的优势,支持优先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监管创新制度,优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评价流程。加快推进高端服务领域的贸易便利化,为静安区内企业的进口试剂、样品、耗材、设备等提供通关便利。优化静安区离境退税流程,提高退税商品购物服务质量。(牵头部门:区商务委)
12.建设公平公正的市场监管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模式,开发“联合检查+双随机”等协同监管功能。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推广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等承诺替代型便利化措施,利用信用分级分类手段实施差异化监管,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在行业、领域中的应用,加强对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惩戒。(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3.完善人才服务机制。实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创业园区建设,打造全覆盖的创新创业支持链。以筹备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为契机,实施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行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方式,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举措,完善各类人才走访联系制度,加大人才发展保障力度,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完善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提升争议调处效能。(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新增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和园区。开展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站工作,推动企业、行业和产业的商标品牌发展。加大对驰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老字号商标等的保护力度,着力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平稳良好的经济秩序。推进“双打”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打击假冒侵权的有效沟通平台。(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5.增强创新创业全周期政策服务。增强科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一批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型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龙头科技企业,积极培育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加强科技企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探索金融服务创新创业新模式,推进各项银企对接服务,做好科创板上市企业储备。依托静安区众创空间联盟,开展创新培训和互动交流,逐步形成特色鲜明、服务完善的众创空间集群。举办好2020年“创业在上海”创新创业大赛、路演培训等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区科委)
(三)加强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制度供给
16.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2020年下半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对复制推广改革举措涉及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组织开展复制推广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17.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全面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简化申请事项、提交材料、登记时限等环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限由45日缩短为20日,省去清算组备案登记、报纸刊登清算公告等环节,减少提交申报材料;开展注销企业“一窗通”平台业务,为申请人提供更加规范透明的办事流程以及更加便捷的网上注销业务办理通道。(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8.加强企业服务和投资促进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静安区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15条,做实做强企业服务内容。优化投资促进工作机制,形成区级部门与四大功能区联动的大招商、大服务的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新格局。推进企业服务常态长效,及时掌握企业情况,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企业诉求做到第一时间反应。加大招商安商工作中的信息共享,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服务处置高效。加强招商安商工作培训,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惠企政策等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全区招商安商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区投资办)
19.深化园区企业服务。做好“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宣传推广,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接入平台提供服务。做好政策宣传,为企业提供扶持政策的咨询指导服务。进一步发挥区属国资企业、第三方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等资源优势,建立专业服务机构志愿服务进驻园区服务体系,形成稳定的服务机构、服务网点、服务案例和服务制度,进一步加强园区服务网络建设,为园区中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推送各种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区商务委)
三、落实组织保障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由区长任召集人,分管副区长任副召集人,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组织、协调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二)建立营商环境考核评估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检查、督查、评估、通报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参照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建立区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体系,对区各部门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成绩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
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上海要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投资促进大会精神,按照《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并结合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落实“四个放在”、强化“四大功能”作为进一步深化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着力点,牢牢把握“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的定位,深入贯彻《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狠抓落实、善作善成,全面提升静安的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把静安打造成为上海行政效率最高、政府服务最规范的开放型城区之一,努力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打响“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品牌
1.推动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按照“两个免于提交”的要求,实施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六个再造”,加大服务模式改革创新力度,制定“一件事”清单,形成区“一件事”工作标准。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开展智能导引2.0系统开发,推进办事要素的智能分析、办理过程的智能交互,探索办事材料的智能预检。以事项标准化、指南精细化为基础,以证照调用、数据共享为支撑,以动态监管、人工复核为保障,探索“无人干预自动办理”新模式。提升个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率,推动“全程网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推动办事指南标准化、精细化、场景化。(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2.深化“一网通办”平台建设。拓展和优化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应进必进”。推进“一网通办”静安频道企业贵宾服务栏目建设,开设外国人服务、“一件事”专窗等专栏。按照“统一标准、统分结合”,实现与市市民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的对接及一体化运营,不断优化市民和企业专属服务。不断优化统一物流服务新模式。加快电子证照归集与应用,不断拓展接入市电子证照库的证照种类和数量,加大电子证照应用力度,试点选取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在自助设备上的“全自助”办理,推广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提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3.推动政务服务窗口效能提升。加强全区政务服务窗口单位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完善区窗口单位月度工作例会制度,做好“上海市政务服务窗口管理系统”试点工作。持续推进“综合窗口”建设,按照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两种模式,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进一步扩大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事项范围,落实市级下沉事项的办理,持续推进个人事项全市通办。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深入落实“好差评”,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加强自助终端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自助终端进楼宇、进园区、进社区,持续推进与商业银行等合作项目试点,提升自助服务终端集成能力和末端服务能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确保同一事项、同一办事情形线上办事指南和线下窗口业务流程一致、办理标准一致。(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民政局)
4.深化数据治理攻坚。推进信息系统上云“应迁尽迁”,提升区政务云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业务专网和信息系统“应并尽并”,将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大平台。推动公共数据“应归尽归”,提升公共数据治理能力,规范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治理和应用。加强区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建设,推进数据按需共享、提升公共数据智能分析应用能力。深化“公共信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和“互联网+监管”等主题数据库建设,推进主题数据整合和分析应用。完善与市大数据资源平台的级联对接,实现市、区数据按需归集和落地应用。制定和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公共数据安全管控。(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打造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5.全面推进开办企业“一表申请、一窗发放”。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统一提交、一天批准、当天领取”,企业设立登记做到1天批准,执照、公章、发票当天领取,最快2天可营业。倡导申请人通过上海“一网通办”、上海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以及“随申办市民云APP”等网上平台办理业务。实行住所承诺制,合理释放我区各类场地资源,对集中登记地以及符合条件的重点园区、重点商务楼宇等,开放住所承诺制登记。积极推进新设企业电子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向新设企业进行广泛宣传。(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6.推进办理建筑许可效率和质量双提升。依托“一网通办”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静安区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运行。针对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做好办理施工许可、综合竣工验收及不动产登记2个“一站式”服务和施工过程中的联合监督检查。针对社会投资非低风险项目,建立快速审批通道,专人跟进帮办代办,做好项目审批全流程协调推进。(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
7.提高企业信贷便利度。按照商业银行可持续、“保本微利”的原则,指导区内银行建立差异化的小微企业利率定价机制,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继续保持在合理水平。对接银行机构“百行进万企”活动,建立银企融资对接机制,鼓励银行参与“融无限创未来”等投融资对接服务活动。指导银行升级银税服务平台,为诚信纳税的高科技、轻资产民营以及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纯信用贷款,增强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8.深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在区确权登记事务中心设置企业服务专区,合并申请、缴纳税费和发证环节,形成企业间转移登记90分钟内完成登记、缴税、发证的工作流程。推行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指定专人查收办理“不见面审批”推送案件,做到案件及时处置。加大电子证照在登记受理过程中的应用比率,推进不动产登记网上预受理。进一步降低不动产登记资料查阅门槛,建立独立的不动产登记和地籍测绘投诉通道。(牵头单位:区规划资源局)
9.进一步推进纳税便利降低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两税申报表合并工作,持续做好宣传辅导纳税人进行房土两税申报。积极落实房土两税疫情防控减免政策。落实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综合申报表工作。做好线上缴费方式的宣传辅导,进一步便利缴费方式、减少缴费时间。落实国家和本市出台的相关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纳税人知政策、懂操作、会应用,切实享受到税费减免的实惠。全面推进电子退税,用电子数据代替纸质资料、网上传输代替人工传递,实现全流程无纸化退税操作。构建统一面向用户的税费申报平台,实现相关税费“一表申请、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10.推进专业服务业扩大开放。依托“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全球服务商计划”,积极争取国家和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支持,探索建立专业服务业发展试点区,进一步推进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和法律服务等专业服务业的开放力度。依托上海市专业服务业联盟建设,构建接轨国际的政企沟通平台,促进专业服务业各类协会和组织、各行业企业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1.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跟进落实海关静安监管点后续设立工作,确保年内监管点投入使用,更好服务区内对外贸易企业。发挥海关在静安设置监管点的优势,支持优先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监管创新制度,优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评价流程。加快推进高端服务领域的贸易便利化,为静安区内企业的进口试剂、样品、耗材、设备等提供通关便利。优化静安区离境退税流程,提高退税商品购物服务质量。(牵头部门:区商务委)
12.建设公平公正的市场监管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模式,开发“联合检查+双随机”等协同监管功能。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推广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等承诺替代型便利化措施,利用信用分级分类手段实施差异化监管,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在行业、领域中的应用,加强对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惩戒。(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3.完善人才服务机制。实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创业园区建设,打造全覆盖的创新创业支持链。以筹备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为契机,实施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行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方式,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举措,完善各类人才走访联系制度,加大人才发展保障力度,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完善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提升争议调处效能。(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新增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和园区。开展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站工作,推动企业、行业和产业的商标品牌发展。加大对驰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老字号商标等的保护力度,着力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平稳良好的经济秩序。推进“双打”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打击假冒侵权的有效沟通平台。(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5.增强创新创业全周期政策服务。增强科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一批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型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龙头科技企业,积极培育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加强科技企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探索金融服务创新创业新模式,推进各项银企对接服务,做好科创板上市企业储备。依托静安区众创空间联盟,开展创新培训和互动交流,逐步形成特色鲜明、服务完善的众创空间集群。举办好2020年“创业在上海”创新创业大赛、路演培训等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区科委)
(三)加强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制度供给
16.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2020年下半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对复制推广改革举措涉及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组织开展复制推广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17.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全面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简化申请事项、提交材料、登记时限等环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限由45日缩短为20日,省去清算组备案登记、报纸刊登清算公告等环节,减少提交申报材料;开展注销企业“一窗通”平台业务,为申请人提供更加规范透明的办事流程以及更加便捷的网上注销业务办理通道。(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8.加强企业服务和投资促进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静安区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15条,做实做强企业服务内容。优化投资促进工作机制,形成区级部门与四大功能区联动的大招商、大服务的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新格局。推进企业服务常态长效,及时掌握企业情况,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企业诉求做到第一时间反应。加大招商安商工作中的信息共享,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服务处置高效。加强招商安商工作培训,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惠企政策等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全区招商安商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区投资办)
19.深化园区企业服务。做好“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宣传推广,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接入平台提供服务。做好政策宣传,为企业提供扶持政策的咨询指导服务。进一步发挥区属国资企业、第三方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等资源优势,建立专业服务机构志愿服务进驻园区服务体系,形成稳定的服务机构、服务网点、服务案例和服务制度,进一步加强园区服务网络建设,为园区中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推送各种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区商务委)
三、落实组织保障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由区长任召集人,分管副区长任副召集人,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组织、协调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二)建立营商环境考核评估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检查、督查、评估、通报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参照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建立区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体系,对区各部门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成绩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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