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法治工作情况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7日
政策文号:静国资委办〔2020〕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一、2020年工作总结2020年,静安区国资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力影响,全面贯彻落实国资国企改革各项任务,全力完成年度指标,提高国资监管水平,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强化国有资本运作,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不断提升国资国企对区域经济贡献力。(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的政府信息139条。主动公开信息包括以下:1、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2、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在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的财政公开重点专题公布本部门、机关和基层事业单位的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信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金额及合同已集中公开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4、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本单位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信息。5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进一步明确国资委及企业层面的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及范围,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和制度。有关国有企业国有产权出售、划转、转让的相关文件(非过程性的)已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国有产权交易价格信息在上海市产权联合交易所平台公开。6、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制作静安区国资委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主动公开在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及区门户网站。7、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及其动态调整信息。在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的“权责清单”栏目公布并动态调整我委权责清单信息。8、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在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重点专题公布我委2020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本年度我委共计收到政协提案9件,其中主办6件(解决或采纳6件),会办3件。主办件办理结果全部全文主动公开。9、新冠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公开。根据沪国资委规划(2020)34号(关于印发本市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本单位在疫情期间制作静安区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简报,并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主动公开)10、收到申请情况。2020年度我委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上年结转0件。当年新收申请中,自然人提交申请3件,占全部新收申请量的1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文件资料提供等方面。11、申请处理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件(含上一年结转),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主要答复情况如下:12、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度我委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二)转变国资监管方式,初步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1.加强国资基础管理一是完成系统内403家企业2019年度区属企业年报审计工作,以及13家区管企业和1家委管企业的经营专项、财务集中管控、总会计师履职、资产清查、业绩考核、工资总额等6个专项审计;二是做好区管企业对外投资、产权处置、借款担保、债券发行等事项的审批工作。共完成24个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事后备案(金额共计85.8亿元),6个产权转让事项的初步审核,7项担保借款业务审批(金额共计12.48亿元),以及11项债券的发行审批(金额共计157亿元);三是受理各区管企业及街道、委办局上报评估核准备案15项,涉及金额6.21亿元;四是积极督促、指导各区管企业加快存量及新增变更的产权登记,办结完成产权变更登记86件。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核查、稽查联动根据“日常检查、线索核查、案件稽查”工作机制,一是开展区管企业房屋租赁专项检查工作,围绕制度建设、长期空置、低价出租等情形,组织区管、委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共检查可供出租房屋3354处,查找发现问题房屋312处(含低价或无偿出租给街道、委办局房屋);二是针对在国资监管过程中了解到的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事项,启动核查程序,查明主要问题、产生原因和相关责任,并提出相应整改要求;三是指导相关企业做好黎安路、申安等稽查项目的持续跟踪和整改,和检察院保持密切联系,关注案件办理进度;四是注重总结典型案例,主动发现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形成核查问题情况通报,在系统中宣传警示,要求区管企业引以为戒,查遗补缺,堵塞漏洞,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水平。3.加强违规经营责任追究拟订了《静安区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对企业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时,对其开展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以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工作要求。并在上海市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增加了房产租赁管理、工程承包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等两大方面10种责任追究情形,完成了责任追究体系的框架设计。4.采取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快13家区管、委管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协调推进企业房产、工程、合同、人事、费控、投资等六大基础功能模块,共计74个分中心开发建设。根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房产、投资等模块涉及租金减免和投资后监管等拓展功能。10家区管企业(市北、苏河湾、静投、北方、大宁、静工、凯成、城发、置业、国资公司)全部6个分中心模块已陆续完成验收,并正式运行,模块开发完成率占比81%。5.推进总会计师委派制度向区管企业委派总会计师是国资监管职能实现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推进总会计师委派制度落地见效,一是加强总会计师队伍建设。年初向开开集团、静投公司委派了总会计师,至此除建设总公司以外的12家区管企业、1家委管企业总会计师人选全部配备完毕;二是修订总会计师目标责任书模板,突出与年末绩效考核相挂钩,进一步明确总会计师职责和任务;三是落实总会计师月度报告制度,每月汇总梳理企业税收缴纳、预算执行及主业利润情况,专题会商研究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协助企业攻坚克难,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四是搭建总会计师沟通平台,定期召开总会计师工作例会,交流分享各企业特色业务开展情况,共组织包括《国资股权激励政策解读》《债券融资工具介绍》《私募基金政策解读》等在内的7次内部交流分享活动。6.突出考核“指挥棒”作用一是开展2019年任期绩效预考核工作。结合区委区政府16个相关部门及委内相关科室的意见,对全区13家区管企业及1家委管企业任期工作中非经济指标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定,最终确认各企业2019年绩效考核结果。组织企业申报董事会对经理层、党委对其他党群领导人员的考核评价备案;二是修正完善2019-2021年任期考核方案及各企业任期目标责任书。在考核中加大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力度和考核比重,改任期激励为嘉奖指标,强化薪酬激励。同时,指导各区管企业制定董事会对经理层以及党委对其他党群干部的任期考核方案;三是制定2020年区管企业考核目标。组织企业申报2020年政府交办任务及企业改革发展指标,并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安排表及各相关考核部门征求反馈意见,明确各企业当年应完成工作内容及考核要求。(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1.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定位要求,围绕我区“一轴三带”发展战略,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一是认真组织各区管企业开展“十三五”规划全面评估工作,总结国资系统“十三五”已完成工作评价、主要问题瓶颈和下阶段工作举措,形成区《国资委“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评估报告》,为“十四五”规划编制奠定基础;二是成立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拟写《关于静安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15年)编制工作方案》,完成了《关于“十四五”区级专项规划的立项方案》《区国资系统“十四五”发展基本思路框架》的上报工作;三是完成对13家区管企业和1家委管企业的调研走访,指导各企业编写规划初稿,研究制定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初稿。2.研究制定资源整合方案针对国有资产分布仍存在一定“同质化”现象,深入调研走访,掌握区管企业现状和主业功能定位,梳理两区合并以前已经原区政府会议通过,但尚未实施的事项,构思区管企业资源整合方案,对房屋征收事务所、公租房运营、市政代建、菜场管理、小额贷款公司等方面同质化归并,企业集团相关资产重组和产业调整提出设想,确保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形成竞争优势。3.做好委办局、街道企业和经营性资产划转一是推进区科委、区建管委、区发改委相关企业的划转,完成了区科委下属孵化器公司划转苏河湾公司,区建委下属新静公司划转凯成公司,推进区发改委静安建设投资公司的划转工作;二是完成了区房管局、区规资局及相关事业单位3处房产划拨至区国资委的工作,并做好已划转房产的使用方案;三是配合区地区办推进有关街道所办企业的清理规范工作,在清理方案制定和具体清理过程中提供相关业务指导。4.清理退出低效无效产能一是持续推进法人层级清理工作。在70家企业已经完成关闭或歇业的基础上,推进剩余24家企业的清理工作,加强与相关企业(开开、九百、置业、城发、新静安集团)沟通协调,借助律师、税务等事务所专业力量,指导企业完成清理计划;二是深化僵尸业处置工作。针对本区69家待清理僵尸企业,形成一企一策处置方案。完成56家僵尸企业清理工作,积极指导剩余13家通过司法强清及破产方式清理退出。5.做好部分国资划转社保基金专项工作认真研究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资委相关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工作,明确划转范围、划转标准、划转步骤等工作要求,完成了划转企业的初步筛选,明确5家将划转的重点企业,积极指导相关企业有序开展划转工作。(三)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1.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基础。为实现企业“三会一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一是优化企业董监事会人员组织架构。按照企业与个人经历经验相匹配、企业董事会结构需求与个人专业特长相契合的原则,完成4家区管企业4名外部董事的委派。至此,13家区管企业16名外部董事已全部到位;二是理清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指导区管企业制定出台党委前置讨论清单、董事会履职清单和经理层履职清单,为“三会一层”规范运作打好基础。2.推进混改所有制改革按照成熟一家推进一家的工作要求,一是组织系统培训,宣传贯彻混合所有制改革精神,以点带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梳理调研区管企业下属具备混改条件的子企业,初步选定九百集团下属九百食品和静工集团下属新中厂试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和正向激励措施;二是确定上市公司的合理持股比例。针对如开开股份(26.51%)、上海九百(20%)等国资持股比例较低的上市公司,在全面调研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初步意见并报经区政府同意,正式确定了区内各国有股东控股上市公司合理持股比例(开开集团不低于33.4%,九百集团不低于26.41%),确保国资控股权地位。3.深化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一是全面完成各区管企业工资总额基数的核定工作,指导各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并予以备案,审核确认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方式、工资总额基数、工资联动指标、联动机制定、企业调整特殊事项;二是完成2019年度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复核工作。制定工资总额清算报告模板,组织各企业年报审计事务所开展2019年工资总额专项清算,研究解决清算复核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完成2020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工作。以“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为总体原则,按照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成率同向联动、能增能减的机制,合理确定区管企业2020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四)服务区域发展大局,国资国企贡献不断提升1.鼓励区管企业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根据市国资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鼓励支持区管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的若干意见》,要求区管企业加强党的领导,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从给予资金支持、优化考核评价、保障员工权益、企业自身挖潜等方面,激励企业全力投身疫情防控工作。2.积极支持基层防疫抗疫工作一是协调组建210人的区国资系统抗击疫情志愿者服务队,先后分5批驰援火车站地区防疫抗疫服务,并参与南西街道社区、大宁街道社区的志愿股务活动;二是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据统计,国资系统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医疗救治、隔离防护、道口查控等)的党组织120个,党员1033名。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临时党组织和党员先锋队103支,在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49人;三是组织发动国资系统3632名党员进行捐款,金额共计55.93万余元,交纳特殊党费263人,共计10.02万。3.落实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为减轻疫情对中小企业资金压力,组织区管企业开展对中小企业2—4月房屋租金减免。制定《静安区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明确实施主体、适用对象、政策口径及办理流程等。完成了1477户中小企业及个体户的租金减免,涉及租赁面积60.86万㎡,减免金额2.16亿元。4.引导区管企业发挥招商引资主力军作用一是联合区投资办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静安区区管企业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分解下达各区管企业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鼓励引导企业充分发挥自营房产载体和国企资源的优势,做好企业引进、稳商留商和企业服务工作,并在企业任期考核中加大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力度和考核比重,强化薪酬激励;二是以全力提高引入企业税收总量,提升企业单位面积税收贡献为目标,要求各区管企业一是梳理完善工作流程,理顺工作环节,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全员招商、人人有责的工作格局;三是夯实企业招商基础台账。建立重点楼宇、承租户信息、引进企业对应扶持政策、税收情况等基础台账,以及重点招商对象、招商进程、引进企业服务等工作全过程台账;四是梳理优质招商资源。组织区管企业对自身载体中独门独户独栋独院的优质招商资源开展排摸,并建立档案库。对自用、低租、低税的优质载体资源,在限定时间内提出清理方案,实现腾笼换鸟,提升税收产出。5.执行国资收益收缴和筹划企业税收上缴一是按照2019年度归母净利润30%的比例,落实国资收益上缴财政工作。经统计,我区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5,364.23万元,其中利润收入24,611.05万元,股利、股息收入为753.18万元;二是组织区管企业开展全年经营性纳税及一次性纳税事项筹划。全年实现缴纳静安区税总额约26.8亿元。6.加强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安全生产方面,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区管理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共组织对企业的安全大检查20次,检查单位121家次,发现隐患98处,当场整改98处;信访稳定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要求,制定完善工作预案,排摸信访矛盾,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共收到信访办国信网60件,办结60件。现场接待上访20多人次,接听电话40多人次。(五)全面加强国资国企党的建设,落实从严治党要求1.做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把市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有机结合,坚持“两项整改一套班子,两套台账一体推进,两项任务一并督查”。把巡视巡察整改和国资国企改革相结合,以整改促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巡视整改方面,针对4项整改任务,成立了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巡视整改工作小组,确保整改工作全面统筹、有力推进。制定《区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事项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各项整改工作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每周上报整改推进情况;巡察整改方面,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8大方面问题,逐条对照,制定形成《区国资党委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和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形成《区国资委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了17次中心组学习,其中集体研讨、交流发言6次;二是扎实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指导企业充分运用市委讲师团、区委“明灯”讲师团和区国资系统基层宣讲团资源,深入基层党组织开展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和“四史”学习教育宣讲,国资系统开展理论宣讲23场,各级党组织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275次,党组织书记围绕“四史”学习教育内容讲专题党课148场次;三是继续提升本系统“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活跃度,做到“广覆盖、常应用、深学习”。国资系统供稿106篇,其中46篇被学习强国平台录用。区国资委被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授予静安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优秀学习组织奖”、“优秀学习供稿奖”,委机关供稿员被授予“优秀学习供稿员”称号。3.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一是制订完善基层党建制度。形成了《静安区国资系统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区管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运用的建议》《国资委党委班子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等一批制度性文件,继续加强国资党建工作的顶层设计;二是规范企业党组织设置与党委换届工作。督促九百集团、开开集团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指导督促10家区管企业党委完成换届选举工作,3家区管企业新组建党委班子并成立下属支部;三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基本形成“区级规定+系统指定+支部自定”课程的党员教育培训模式,组织了为期4天的国资系统支部书记培训班,完成对177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结合党委换届工作,组织2场50余名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抓好100名党员发展工作线上线下同步全流程管理。4.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下发《2020年静安区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研究起草《2020年度静安区区管企业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并落实签约,推动系统企业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完善基础性廉政防范工作。将日常学习与廉政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邀请区纪委作《国有企业合规底线—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主题宣讲。会同区纪委组织国资系统重点岗位人员至区人民法院现场旁听涉嫌职务违反犯罪案件,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提升纪法意识;三是严格干部监督管理。督促国资委领导班子、企业的区管干部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与即时报告工作,确保报告率保持100%。做好委机关中层管理人员的因公因私出国(境)审批,确保报备率保持100%。协助区委组织部开展对企业人员档案审核工作。5.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静安区国资系统国有企业中层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暂命名)》,对区管企业长期从事一个岗位、分管一个领域的区管干部提出分工调整建议。加大优秀年轻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使用力度,区国资委党委举办了两期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统筹安排区管企业80名青年干部与中层干部参加培训。二、2021年工作计划(一)持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一是推动企业党委会、董事会规范运作。跟踪评估各企业党委会、董事会履职清单的执行工作,确保党委会、董事会有效行权;二是进一步发挥企业监事会监督作用。整合多种资源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风险预警,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三是加强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向区国资委报告工作,规范报告程序,进一步提升企业董监事成员业务能力。(二)进一步健全企业责任追究制度体系指导各区管企业、委管企业,按照《静安区区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结合自身所处行业、功能分类、资产规模等实际情况,细化责任追究范围和资产损失程度划分标准等,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并上报备案,为后续开展责任追究相关工作提供制度支撑。(三)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区发改委时间节点要求,将初稿征求市国资委和相关委办局、区管企业的意见,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规划初稿进行充分论证和修改完善,并完成上报。(四)探索经营性房产租赁进场挂牌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强化国资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不动产租赁行为。借鉴其他区县国资的成功经验,加强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工作对接,研究我区区属国有不动产租赁公开进场招租管理办法,推动符合条件的区属国有不动产全部公开进场招租。(五)加强上市公司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出台符合我区上市公司实际的相关管理办法,体现规范化和市场化要求,着力解决我区上市公司难点问题,在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平台作用的同时,有效落实对上市公司的国资监管。(六)加强工程领域国资监管在《关于加强区管企业工程建设领域国资监管工作的若干规定》制定下发后,指导和督促各区管、委管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形成企业层面工程建设制度,并上报备案。推动企业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流程,提升管理水平。(七)加强企业主业管理学习研究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调研我区企业主业管理现状,制定《静安区区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梳理区管企业发展方向,结合资源整合工作,编制企业目录。(八)推进全面预算系统建设对系统的功能作进一步深化,更好地发挥系统作用。一是搭建区国资委的接入平台,实现对区管企业相关信息的汇总梳理;二是加大数据运用能力,通过系统数据的提炼分析,实现对企业经营业务全方位、全流程的掌握和控制,提高全面预算管理的效益性;三是根据各企业特点及需求,“一企一策”定制招商服务、食品零售、养老服务等特色专业模块。(九)深化财务集中管控工作在全面完成各企业财务人员集中统一管理、资金账户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指导企业充分运用财务集中管控的优势,加快研究集团资金池的建立,提升集团调剂资金能力。探索应用多种金融工具,融通盘活集团内部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十)加强国资国企党的建设一是结合建党百周年庆祝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各基层支部的评星定级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两优一先”评比表彰活动;二是继续推进党建特色品牌培树工作,提升“一支部一品牌”比例,打造一批“叫得响、成效实、带动强”的国企党建品牌;三是组织教育培训,不断深化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的宗旨意识。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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