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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本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根据区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海市静安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今年本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本系统各类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校级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和内容
考核要遵循客观、民主、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各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办法,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及时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
四、考核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3日)
全系统召开考核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各单位根据本系统考核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拟定本单位考核方案,确定参加本年度考核的人数,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2)考核测评阶段(2020年12月3日-12月10日)
1.被考核人进行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组织被考核人进行述职交流,可开展如学生评教,家长问卷、同行问卷或评议等形式的测评;
2.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述职情况、群众意见和主管领导建议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单位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
4.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3)汇总上报阶段(2020年12月11日-14日)
各单位将考核工作总结、考核结果汇总材料和考核优秀人员名单报送区教育局人事科。
五、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等级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性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性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3.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考核结果应与人员聘任、收入分配直接挂钩。各单位要根据考核结果制定合理的分配办法。
六、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
各单位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应严格坚持标准,优秀等次的人数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
各单位在考评优秀等次人选时,应向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应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
七、考核总结和材料汇总
考核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总结和材料汇总工作。各区属单位将考核结果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小学、幼儿园由所属的总支统一汇总后,报送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报送材料应包括:考核领导小组名单、单位考核工作总结、《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人员名册》《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情况登记表》。
八、考核要求
1.各单位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程序,考核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年度考核登记表》要归入本人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结果应记入《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
2.健全调解小组。由学校党支部负责人、工会主席、人事干部和经民主推荐产生的若干名教职工代表等5-7人组成,工会主席任组长。健全学校调解小组,一是对考核工作加以监督检查,二是协调和处理考核工作实施中的意见和建议。
3.各单位要加强对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领导,对在考核中出现的违反程序、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根据区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海市静安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今年本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本系统各类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校级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和内容
考核要遵循客观、民主、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各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办法,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及时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
四、考核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3日)
全系统召开考核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各单位根据本系统考核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拟定本单位考核方案,确定参加本年度考核的人数,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2)考核测评阶段(2020年12月3日-12月10日)
1.被考核人进行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组织被考核人进行述职交流,可开展如学生评教,家长问卷、同行问卷或评议等形式的测评;
2.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述职情况、群众意见和主管领导建议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单位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
4.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3)汇总上报阶段(2020年12月11日-14日)
各单位将考核工作总结、考核结果汇总材料和考核优秀人员名单报送区教育局人事科。
五、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等级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性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性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3.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考核结果应与人员聘任、收入分配直接挂钩。各单位要根据考核结果制定合理的分配办法。
六、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
各单位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应严格坚持标准,优秀等次的人数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
各单位在考评优秀等次人选时,应向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应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
七、考核总结和材料汇总
考核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总结和材料汇总工作。各区属单位将考核结果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小学、幼儿园由所属的总支统一汇总后,报送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报送材料应包括:考核领导小组名单、单位考核工作总结、《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人员名册》《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情况登记表》。
八、考核要求
1.各单位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程序,考核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年度考核登记表》要归入本人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结果应记入《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
2.健全调解小组。由学校党支部负责人、工会主席、人事干部和经民主推荐产生的若干名教职工代表等5-7人组成,工会主席任组长。健全学校调解小组,一是对考核工作加以监督检查,二是协调和处理考核工作实施中的意见和建议。
3.各单位要加强对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领导,对在考核中出现的违反程序、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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