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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办事处关于本街道建立完善行政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区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街道各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健全完善街道、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总工会〈关于本区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静府办发[2019]9号)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落实和社区的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工会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密切街道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南京西路社区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服务职工,坚持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坚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坚持协商协调、合力落实。街道办事处要协调各方力量,为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工会要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权维稳、提升职工素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
成立街道办事处与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总工会主席和街道办事处分管服务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街道总工会兼职副主席和党政办公室、社区党建办公室、社区党群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自治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发展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司法所、市场监管所、网格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楼宇、行业、小区工会联合会和在本辖区规模较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工会负责人担任。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沟通联系工作,办公室设在总工会,主任由街道总工会专职副主席担任。
四、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通报本街道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辖区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有关措施以及意见建议;通报工会服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和年度重点工作;通报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实现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建功立业的有关措施。
(二)研究解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维护职工利益和队伍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区稳定等方面的问题;研究新业态下的劳动用工管理和就业人群权益维护等重要问题;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研究有关保障职工政治、文化、社会权益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三)研究支持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的有关保障措施,研究工会在推进党的群团改革过程中需要街道办事处支持的相关问题;
(四)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其它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五、联席会议的议题
(一)正式议题
1、议题提出
行政方议题,由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工会方提出的议题,由街道总工会负责征集,一般在联席会议召开前的两个月启动。
2、议题确定
街道办事处与街道总工会整理收集到的议题,报协调小组领导审核后,形成会议正式议题。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应在会前围绕议题内容组织调研,加强与所涉及议题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上会议题一般能在会前基本达成共识。
(二)补充议题
1、议题提出
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或基层工会代表可以围绕联席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在联席会议召开时临时提出。
2、议题确定
联席会议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可在会上或会后围绕议题内容进行讨论研究,确定是否纳入联席会议正式议题。
六、联席会议的筹备与召开
(一)联席会议的筹备
联席会议具体筹备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负责准备会议相关材料。会议通知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拟定印发,并协调行政方参加会议人员。
(二)联席会议的召开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每年第二季度召开第一次,主要结合社区代表大会相关工作要求,形成本年度正式议题。每年第四季度召开第二次,主要通报总结本年度联席会议议题落实情况。具体时间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协调小组领导后确定。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三)联席会议的出席人员
1.街道办事处主任或相关分管副主任;
2.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相关负责人;
3.与议题内容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
4.街道总工会主席和副主席;
联席会议可邀请基层党政干部和职工代表、劳模先进代表、基层工会干部等参加。
(四)联席会议的议程
联席会议原则上由街道办事处领导主持。
第二季度会议议程一般为:
1.通报本次联席会议议题产生情况及主要内容;
2.研究讨论并协调确定本次联席会议相关事宜;
3.领导就落实本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作部署。
第四季度会议议程一般为:
1.汇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议题的落实情况;
2.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情况;
3、领导就落实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作总结。
(五)联席会议纪要的拟定
联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拟定,报协调小组领导审核后印发。
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除会议未提出具体办理要求的事项外,都应列入督查督办范围。联席会议议定的涉及街道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由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梳理,建立台账,经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批示后,移交党政办进行专项督办。联席会议议定的需由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办理的事项,由街道负责行政效能督查的分管领导批示后,移交街道纪工委进行专项督办;联席会议议定的一般事项,由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批示后,由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督办。
联席会议所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办公室形成书面报告,向协调小组领导汇报,并向下一次联席会议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南京西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健全完善街道、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总工会〈关于本区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静府办发[2019]9号)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落实和社区的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工会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密切街道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南京西路社区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服务职工,坚持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坚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坚持协商协调、合力落实。街道办事处要协调各方力量,为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工会要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权维稳、提升职工素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
成立街道办事处与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总工会主席和街道办事处分管服务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街道总工会兼职副主席和党政办公室、社区党建办公室、社区党群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自治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发展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司法所、市场监管所、网格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楼宇、行业、小区工会联合会和在本辖区规模较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工会负责人担任。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沟通联系工作,办公室设在总工会,主任由街道总工会专职副主席担任。
四、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通报本街道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辖区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有关措施以及意见建议;通报工会服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和年度重点工作;通报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实现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建功立业的有关措施。
(二)研究解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维护职工利益和队伍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区稳定等方面的问题;研究新业态下的劳动用工管理和就业人群权益维护等重要问题;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研究有关保障职工政治、文化、社会权益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三)研究支持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的有关保障措施,研究工会在推进党的群团改革过程中需要街道办事处支持的相关问题;
(四)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其它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五、联席会议的议题
(一)正式议题
1、议题提出
行政方议题,由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工会方提出的议题,由街道总工会负责征集,一般在联席会议召开前的两个月启动。
2、议题确定
街道办事处与街道总工会整理收集到的议题,报协调小组领导审核后,形成会议正式议题。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应在会前围绕议题内容组织调研,加强与所涉及议题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上会议题一般能在会前基本达成共识。
(二)补充议题
1、议题提出
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或基层工会代表可以围绕联席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在联席会议召开时临时提出。
2、议题确定
联席会议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可在会上或会后围绕议题内容进行讨论研究,确定是否纳入联席会议正式议题。
六、联席会议的筹备与召开
(一)联席会议的筹备
联席会议具体筹备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负责准备会议相关材料。会议通知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拟定印发,并协调行政方参加会议人员。
(二)联席会议的召开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每年第二季度召开第一次,主要结合社区代表大会相关工作要求,形成本年度正式议题。每年第四季度召开第二次,主要通报总结本年度联席会议议题落实情况。具体时间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协调小组领导后确定。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三)联席会议的出席人员
1.街道办事处主任或相关分管副主任;
2.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相关负责人;
3.与议题内容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
4.街道总工会主席和副主席;
联席会议可邀请基层党政干部和职工代表、劳模先进代表、基层工会干部等参加。
(四)联席会议的议程
联席会议原则上由街道办事处领导主持。
第二季度会议议程一般为:
1.通报本次联席会议议题产生情况及主要内容;
2.研究讨论并协调确定本次联席会议相关事宜;
3.领导就落实本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作部署。
第四季度会议议程一般为:
1.汇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议题的落实情况;
2.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情况;
3、领导就落实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作总结。
(五)联席会议纪要的拟定
联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拟定,报协调小组领导审核后印发。
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除会议未提出具体办理要求的事项外,都应列入督查督办范围。联席会议议定的涉及街道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由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梳理,建立台账,经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批示后,移交党政办进行专项督办。联席会议议定的需由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办理的事项,由街道负责行政效能督查的分管领导批示后,移交街道纪工委进行专项督办;联席会议议定的一般事项,由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批示后,由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督办。
联席会议所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办公室形成书面报告,向协调小组领导汇报,并向下一次联席会议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南京西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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