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混合信息公开”中共静安区委办公室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静安区关于完善街镇管理体制整合街镇管理服务资源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根据党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街道乡镇管理体制整合街道乡镇管理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20〕28号)要求,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结合静安“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时代使命,围绕减负、增能、赋权,现就完善街镇管理体制、整合街镇管理服务资源,构建符合国际静安特点和规律的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基层管理体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优化街镇职能体系
(一)明确街镇职能定位
1.强化街道职能重点。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强化街道党工委“加强党的建设”首要职能。加强街道优化营商环境职能,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资源力量,做好安商稳商和企业服务工作。强化街道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职能,加强对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更好提供精准化服务、实施精细化管理。
2.推进镇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彭浦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构建全区域统筹、多方面联动、各领域融合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全面优化投资环境,将新发展理念贯穿招商引资全过程。强化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二)理顺条块职责关系
1.明确条块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与街镇的职责分工,完善街镇权责清单。强化职能部门事务下沉街镇、居民区的准入管理制度,切实把好“进口关”。加强条块联动,落实条块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职能部门与街镇协同配合机制,对明确为职能部门负责的事项,街镇做好配合和监督;对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管理事项,强化街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
2.扩大街镇管理权限。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明确赋权清单,稳妥有序推进审批服务权下放街镇。加强下放事权所需的人才、技术、资金、网络端口等保障,使基层有人有物有权,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用得好。投放基层的公共服务资源,应当以街镇、居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
3.推进街镇全面减负。全面清理基层各类“责任状”,上级部门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街镇承担。区委、区政府对街镇统一考核,对街镇和辖区内各部门派出机构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街镇对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进行考核评价。除中央和市委有明确要求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街镇设置“一票否决”事项。进一步规范面向居民区的各类创建示范活动,清理各类台账、挂牌、制度上墙和工作排名。
二、健全街镇组织体系
(一)综合设置街镇党政内设机构
1.优化街道党政内设机构设置。各街道继续按“6+2”模式设置党政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为:党政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社区党建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社区自治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社区发展办公室)。强化内设机构职责如下:
财务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财政收支管理,落实相关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经纪律执行等职责。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发挥应急管理综合协调作用等职责。
营商环境办公室(社区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安商稳商、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社区科普、教育、文旅、卫健、体育工作等职责。
2.完善镇党政内设机构设置。彭浦镇按照“7+1”模式设置党政内设机构,完善设置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社区党建办公室。强化内设机构职责如下: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镇国民经济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优化投资环境、强化招商引税、服务企业等职责。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承担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发展环境优化、居住环境综合管理等职责。
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镇组织开展科普、教育、文旅、卫健、体育工作,统筹落实辖区发展重大决策事项,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等职责。
社区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镇基本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村)委员会建设等职责。
其他办公室职责同街道基本保持一致。
街镇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信访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二)整合设置街镇事业单位
1.优化设置街道事业单位。各街道整合设置4个事业单位,在相关单位加挂牌子。即:
(1)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要加强阵地功能拓展和服务深化,实现标识统一、标准规范、特色鲜明、功能聚焦,使本区党群服务阵地覆盖广泛、集约高效,成为党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阵地和服务党员群众的温馨家园。
按市委要求,试点在中心城区建立社区党群服务综合体,加快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党群服务中心站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公共空间的综合利用机制。
(2)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按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做好下沉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的集中受理办理,提升政务服务覆盖面、便捷度。要做好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让退役军人有更多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
(3)组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不再保留房管办事处(物业管理中心)、绿化和市容管理所。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要进一步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在基层充分应用。要进一步推动辖区内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房屋管理等城市建设工作,聚焦治理精细化,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服务的综合效能。
(4)新设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要做好辖区内安商稳商工作,通过优质服务,促进企业做大增量。
2.综合设置镇事业单位。彭浦镇设置6个事业单位,在相关单位加挂牌子。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财政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彭浦水利排灌管理站。保留1个机构空额,今后按需设置。
财政所主要承担镇财政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财政收支管理、财政政策执行等职责。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要承担镇经济发展政策宣传、落地和企业服务等职责。
其他事业单位职责同街道基本保持一致。
3.规范建设街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平台。街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有效解决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重要工作平台,要不断推进规范化建设,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示范)城区、社区创建指导职能,成为维护区域社会安全稳定的坚实防线。
(三)完善派驻机构管理体制
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要健全纳入街镇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本区街镇党(工)委对职能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事先征得同意权的实施办法,确保街镇全面履行综合管理职能。
司法所要充实强化法制工作职责,接受街镇管理和监督,围绕街镇党(工)委中心工作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履行街镇法律顾问职责,切实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司法所机构和人员纳入街镇日常管理和考核,人事任免充分听取街镇意见。
三、整合街镇执法体系
(一)完善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设
1.逐步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根据市政府统一制定的赋权清单,做好社会公布,依法明确街镇执法主体地位,稳妥有序推进行政执法权下放工作。逐步统一和规范赋权事项,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下放街镇的行政执法事项,确保执法资源同步整合下沉。
2.组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街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基础上,统一整合组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街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牌子,为街镇所属行政执法机构,以街镇名义统一行使辖区内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职责,实现街镇“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提升街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1.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综合协调。街镇有权统一组织开展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依托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对辖区内职能部门负责的执法事项进行综合协调,进一步形成执法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及其行政执法力量与街镇常态化联络的工作机制,职能部门要明确专人对口联络街镇,根据街镇管理和执法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执法保障。
2.强化职能部门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统筹指导协调街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统一的执法流程和执法标准。加强对街镇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加强执法监督。
3.规范街镇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街镇做好行政执法事项下沉后的职责任务整合、工作机制理顺、人员队伍融合等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四、统筹街镇工作力量体系
(一)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充实基层管理力量
1.配强镇的行政编制资源。综合考虑地域面积、人口情况、职责任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按照“街道乡镇机关行政编制不设下限,但一般不超过60名”标准,充实彭浦镇的力量配置。
2.优化行政执法力量配置。完善基层行政执法体制,综合考虑城管行政执法中队下沉、街镇承担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等情况,优化资源配置,科学核定区城管执法局及执法大队、各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编制,确保专业执法力量下放到位。结合实际需要,动态调整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
(二)创新人员管理方式,保障基层工作力量
1.统筹使用编制资源。各街镇统筹使用基层各类资源力量,进一步提升管理精细度、服务精准性、治理精品化。探索街镇事业编制统筹管理,在不突破总量基础上,将编制统筹使用的自主权赋予街镇。严格规范基层工作人员借调,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街镇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短期借调的,需经街镇党(工)委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创新人员管理,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健全完善基层工作人员交流机制。
2.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加强编外聘用人员整合,严格规范用工。对职能部门派驻到街镇的各类辅助人员,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全部纳入街镇人员管理体系,由街镇统筹安排。加强对社区工作者额度的动态管理,健全使用机制。进一步落实本区协管类社会组织及工作人员的优化整合,推动协管事务向社会化、专业化转型。
3.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作用,把街镇部分辅助性事项,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街镇依法依规对社会组织进行综合服务和监督管理,培育一批静安优秀品牌项目。
五、完善街镇运行管理体系
(一)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升精准服务水平
1.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加强街镇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综合便民服务作用,依托居村党群服务站点,加强居村综合服务站点(中心)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居村办理,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站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积极推进智能服务终端向街镇、居村延伸,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
2.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按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在更高效、更便捷、更精准上下功夫,实现“随时办、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加强综合窗口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办成”。建立健全首问负责、统一预约等便民服务机制,提升办事体验度。
3.优化政务服务队伍。实施“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健全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同步完善窗口工作人员日常培训和岗前培训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奖惩机制,增强一线窗口岗位的稳定性和吸引力,全面打造优质精干的政务服务队伍。
(二)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强精细管理能力
1.做实街镇平台。强化街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信息收集前端和事件处置末端作用,打造成信息共享、快速反应、联勤联动的基层指挥中心,着力在街镇层面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三级平台五级应用”要求,支持居民区、驻区单位、园区、楼宇参与社会治理。依托街镇“智能一张网”建设,推动“1+3+N”网格化管理系统深度运用。
2.完善网格设置。在基础网格、警务网格、综治网格上,逐步将党的建设、城市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纳入,推动“多格合一”。将力量下沉到网格,打造一支由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监管等参与,7×24小时响应的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队伍。强化问题发现上报处置等移动终端“一门户”,实现人员力量科学配备、轨迹管理。
3.健全运作机制。建立健全应急、日常和专业指挥体系,完善“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斜向到角”的城运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联勤联动机制,明确每个网格每类事项的责任人,明确由街镇领导或网格负责人指挥协调开展联勤联动。对各类工单、案件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基层治理顽疾。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区委对本区完善街镇管理体制、整合街镇管理服务资源工作负总责,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任务。区委编办牵头,会同区地区办、各街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本区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
(二)稳妥推进实施
各街镇党(工)委承担主体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区委编办统筹推进街镇管理体制完善,同步推进机构调整、编制配置、“三定”规定制订或修订等各项工作。区地区办、区城管执法局、区司法局、区公务员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等相关责任部门明确职责,及时呼应基层建议意见,研究解决改革中的具体问题,细化人员管理、业务培训、绩效考核等配套制度,优化条块运行机制,确保基层实现减负、增能、赋权。
(三)坚持刚性约束
对改革中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要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履行相关程序。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街镇改革创新,严禁对街镇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干预,不得要求街镇对口设立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组织人事纪律、机构编制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确保完善街镇管理体制各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