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企业优惠政策

上海静安区产业园区

上海静安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静安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1)新冠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公开。疫情期间在区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通过居民区公告栏、电子信息屏、“彭浦播报”政务微信等途径实时推送有关疫情防控信息。
(2)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全面准确公开各类办事指南情况;强化办事服务信息精准推送;通过“上海公共社区”微信公众号、“彭浦播报”公众号进行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本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结果。本年度暂不涉及政协委员提案。
本年度暂不涉及推进上海“四大品牌”、“一轴三带”战略贯彻落实,规划计划、实施方案、政策举措等信息公开;“全球服务商计划”实施方案及配套指标体系、项目清单、专项扶持政策、企业名录等信息公开;持续提升本区营商环境透明度相关信息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落实。
3、政策解读情况
本单位通过召开社区代表大会的形式,对街道工作年度报告进行解读;对市、区颁布的各项政策施行后,通过“彭浦播报”官方微信进行发布和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1、收到申请情况。2020年度本机关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上年结转0件。当年新收申请中,自然人提交申请14件,约占全部新收申请量的100%;商业企业、科研机构、法律服务机构提交申请0件,约占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撤村改制、土地制度、制度公开、业委会工作等方面。
2、申请受理渠道。本机关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件:当面提交1件;通过邮寄渠道提交6件;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7件。
(1)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并邮寄至本街道办公地址:灵石路725号,应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登录“上海静安”门户网站,通过信息公开专栏“网上提交申请”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处理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机关已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14件(含上一年结转),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主要答复情况如下:
(1)“予以公开”6件,占总数的42.9%;
(2)“部分公开”0件,占总数的0%;
(3)“不予公开”0件,占总数的0%;
(4)“无法提供”7件,占总数的50%,主要包括:“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7件;
(5)“不予处理”0件,占总数的0%;
(6)“其他处理”1件,占总数的7.1%。
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本机关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1件(包括:结果维持1件,结果纠正0件,其他结果0件,尚未审结0件)。行政诉讼0件。
5、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结合本镇的特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建立落实静安区彭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的查阅服务窗口,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工作;统一发放政府公报;按照区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定期将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和信息目录上传至区政府门户网站。
(三)政府信息管理
彭浦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编制《静安区彭浦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静安区彭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供有获取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需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阅读。
结合实际,通过在社区范围内各种形式开展民意调查,使社区居民通过公开的内容了解本镇在社区建设、管理、民生保障等领域工作进展和处理情况。同时,加强本镇各办公室的信息收集,合理公开社区居民高度关心和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公开覆盖面广、实效性强。
(四)平台建设
本镇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静安区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微信公众号“彭浦播报”等大众传播媒体平台对政务事项进行公开,便于公众及时地获取政务信息。
居委会也开通了居委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更新各类公益民生信息和政府信息,采用小区黑板报、电子公告栏和LED屏幕发布各类民生和社区建设的政策及信息、发放《腾飞彭浦》社区报等形式,为居民提供开放式、人性化、更为绿色低碳的信息公开服务。逐步加大公开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科学、规范、高效推进。
(五)监督保障
彭浦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镇长亲自抓,办公室为职能科室,负责牵头协调,并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普及宣传、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司法所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在镇政府办公室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在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89


2


1483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1964529.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彭浦镇信息公开工作在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广,信息的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
针对以上不足,本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规范公开程序;重点做好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全面,增加信息的类型;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1、历史信息转化主动公开。对2010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认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并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通过静安区门户网站对公开历史信息转化主动公开。
2、主动研判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静安区档案馆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本机关业务办理窗口、彭浦镇微信公众号“彭浦播报”、居民区报刊栏等渠道进行公开;依托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好差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务微信等渠道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3、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通过走访居民区、企业、镇人大会议的召开,及时了解公众需求;在大数据的环境下,通过“互联网+”的形式,将传统公开形式与网络信息化相结合,建立彭浦镇微信公众号“彭浦播报”,提高公众参与率,充分满足社区公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
4、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编制并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
5、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修订并标注更新日期情况。及时更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彭浦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6、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和报送情况。按照规定要求,编制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于2020年1月30日通过静安区门户网站发布《2019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彭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