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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财政局2020年法治工作情况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一、2020年法治工作总结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指导下,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加快财政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结合区情实际,立足本职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严格贯彻落实《静安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加强日常学法培训,着力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干部学法用法培训机制,牢固树立虑必及法、行必依法的思想观念,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责任落实
1、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继续执行“三重一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制度及法律审查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与制约,进一步提升财政各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规性。深化党风廉政制度,与科级以上干部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书》,强化“一岗双责”。深化党务公开制度,制作党务公开宣传栏,增强党内工作透明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对本局制定或涉及的制度合同及有关政策、财政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面进行法律审查把关,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坚持把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离岗告示制等制度贯穿行政服务工作的始终,同时积极配合区网上政务大厅信息系统的搭建,确保区级行政审批事项100%上网,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截止2020年10月,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库53,483人,同比去年48,383人递增10.54%;全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在库数83户,其中:今年受理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10户,备案76户;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票据领用登记清理工作,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社团专业票据、非税收入缴款书、机动车道路停车费等非税票据发放39.63万份;配合做好2019年度国有企业年报汇总审核2365户、集体企业年报269户、金融企业年报24户,受理审核2020年企业月报237户,金融季报6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贷款担保费补助144户,金额315.47万元。
3、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及时、准确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要求,加强财政信息公开业务指导,逐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增强预算透明度,大力促进透明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三)履行财政职能,强化监督管理
1、有力保障我区法制建设经费
2020年司法局部门预算中安排法制建设经费795.95万元,其中:法制宣传经费101.02万元,依法治区经费67.08万元。区财政局认真落实区法制建设经费的审定核拨,为依法治区、依法行政提供财力保障。同时,着力加强跟踪问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就2019年政府法律顾问经费进行了项目绩效评价,发现了“项目费用标准与服务单位实际工作量未能匹配”、“过程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提出了“探索阶梯付费制度”、“细化评估考核体系”等改进建议。
2、夯实财务人员依法理财理念
通过预算编制动员会、预算单位财务例会、财政业务培训会、印发文件等方式,加强预算单位财务人员《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在预算执行、公务卡制度执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依法行政水平。依托区小微基地平台,针对区属小微企业进行了民法典普法宣传,举办“财税法惠企”大型现场咨询活动,加强社会会计从业人员会计制度的学习教育。今年主动适应线上培训新模式,于3月-5月通过网上直播和录播的课程形式,组织完成“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计基础财务知识培训班”156课时学习培训。
3、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
切实履行财政监管职能,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监督实效。今年对15户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代理记账机构单位开展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并以问题为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对4家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抽取30个项目,涉及预算金额17137万元,并根据检查结果对违规机构作出相应处理。通过加强检查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严肃财经纪律。
二、2021年法治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结合财政工作需求,切实加强对全体财政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学习并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会计制度》、《政府采购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诉讼法》、《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继续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鼓励青年干部考取“上海市行政执法证”,壮大执法队伍。
(二)进一步加强财经法规宣传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法律责任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是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在财务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的制度。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区财政局在做好自身培训学习的同时,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深入学习。同时,着力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协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抽查人员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跨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标准,有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管出公平和效率。


静安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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