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投资促进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16)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及实施情况信息;(17)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应予以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18)直接作为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依据的信息。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1)持续提升本区营商环境透明度相关信息公开。在区门户网站“投资在静安”专栏集中公开《支持复工复产专项信贷计划》、《静安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关于印发《静安区关于促进电竞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产业政策和投资信息。
(2)新冠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公开。疫情期间,本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开通两门咨询热线,全天候解答企业复工复产问题诉求,并在区门户网站、官方APP、微信公众号同步开展咨询接解答,方便企业申报。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在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重点专题公开区投资办2020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本年度办理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5件,办理结果全部全文公开。
本年度暂不涉及以下信息的公开:(1)推进上海“四大品牌”、“一轴三带”战略贯彻落实,规划计划、实施方案、政策举措等信息公开;(2)“全球服务商计划”实施方案及配套指标体系、项目清单、专项扶持政策、企业名录等信息公开;(3)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落实;(4)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
3、政策解读情况。区投资办通过组织召开投资促进工作系列专题培训会,对总部政策解读、应对疫情影响企业相关扶持政策解读、科技类产业政策解读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1、收到申请情况。2020年度本机关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上年结转0件。当年新收申请中,自然人提交申请3件,约占全部新收申请量的1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申请公开区投资办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报告等方面。2、申请受理渠道。2020年度本机关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1件,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的2件。
3、申请处理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机关已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3件(含上一年结转),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主要答复情况如下:
(1)“予以公开”1件,占总数的33.33%;
(2)“无法提供”1件,占总数的33.33%,主要包括:“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件,;
(3)“其他处理”1件,占总数的33.33%,主要包括:“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
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本机关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0件。
5、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本单位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了区投资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落实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对历史信息进行转化公开;建立落实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使用和数据维护制度,对当面、信函、传真方式提交的申请,依申请件的补正、延期等办理程序,办结结果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全面及时录入工作平台。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各类信息进行了分门别类、全面梳理,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公文类信息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公文标识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程序,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
本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区门户网站、一网通办平台、静安区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策和投资信息。
(五)监督保障
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的工作制度,并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检查。同时,参照《条例》要求,对各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区政府的指导和帮助下,本单位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一定的进展,但是依然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时效性不够,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形式单一,需进一步丰富。面对以上问题,区投资办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强化办内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上下功夫,紧跟时代发展,探索和尝试更新颖更有效的信息公开方式,把企业、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0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1、历史信息转化主动公开。根据要求,本单位对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认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并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本年度完成历史信息转化主动公开17件。
2、主动研判回应社会关切。本单位通过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好差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企业服务平台等渠道开展和回应社会关切的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各类产业政策及解读等问题。
3、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本单位通过定期举办专业服务业企业座谈会、投资促进系列专题培训会,搭建政企、企企间的互动平台,广泛听取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4、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本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成了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和发布。
5、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修订并标注更新日期情况。本单位按照要求,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标注更新日期,更新《上海市静安区投资促进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6、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和报送情况。本单位按照要求,及时编制、发布和报送《2019上海市静安区投资促进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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