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安区天目社区C070102单元38-01地块住宅项目的环卫配套设施意见的函

政策
发布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3日 政策文号:静绿容[2021]1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晋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静安区天目社区C070102单元38-01地块项目》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城镇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及《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内应建造1座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要求的生活垃圾压缩站,面积不小于60M2。1、设施要求:应配置一台旋转密闭式垃圾压缩机;压缩站前应有垃圾运输车运行的空地面积及车辆与压缩设备的对接空间,车辆在作业点必须调头的,应有不小于12M*12M的回车余地;压缩站内还应分别配备380V/30KW动力电、照明(防水防爆)、上、下水和冲洗设备,下水纳入污水管道,配备排风装置并安装除臭设备。
2、压缩站土建的要求:压缩站的大门采用不锈钢手动+电动卷帘门(卷帘门宽度不小于5M,开启后门的净高度不低于4M,压缩站内的局部净高不低于4.5M);3、压缩站设置在B1层时,环卫作业车辆由地面通向地下楼层的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0%;转弯半径应大于9M;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净高不应小于3.5M。
二、项目内应设置满足居民进出路线投放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点,宜设置2个,应配备上、下水、冲洗设备和挡雨遮阳棚,下水纳入污水管道。
三、项目内应设置便于清运且面积不小于30M2的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枯枝落叶等分类堆放场所,标识明显并做好相关遮挡和防尘措施。
四、项目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做到分类收集处置,配置符合标准的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的收集容器。压缩站内应设置可回收垃圾存放区域及有害垃圾存放区域,其中可回收垃圾存放区域面积不应小于8M2。
五、配套建设的环卫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竣工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3月8日

上海静安区产业园区

上海静安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静安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