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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司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区司法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部署,持续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级水平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紧跟时事形势,筑牢疫情防控法治保障
一是提供疫情防控制度支撑。研究起草并提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依法治区办印发《中共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为疫情防控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是做好疫情公共法律服务。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以风俗画、电子书、宣传折页、短视频、音频广告等多种形式解说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静安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指引》,着力提高法律服务网办率和全程网办率。充分发挥“一居双顾问”、法律援助作用,及时处理受疫情影响引发的矛盾纠纷、法律援助案件。
三是抓好行业抗疫复工工作。完成《新冠疫情对静安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发展影响分析报告》,针对复工申请等困难及时跟进服务。帮助方达、恒建等律所以及外资所驻沪代表处相关外籍员工办理入境邀请,帮助平稳复工。组织律师就中小企业劳动人事影响等法律问题开展专项研究,编写手册。组建静安区复工复产复市纠纷化解律师志愿者团队,指导公证处开展便民办证工作。
(二)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2020年度重点工作,按时围绕季度节点目标安排,及时推进各项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研究起草并提请区委依法治区办印发《2020年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全面梳理我区2016-2019年期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客观分析研判当前我区在法治建设中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巨大挑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为今后一段时期更深入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建设性的政策建议。
二是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列为区级36个专项规划之一,作为指导静安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以及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政策的依据,广泛征集各参与部门意见建议,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专题研讨会,积极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时期的总体工作思路、改革创新重点、发展导向、重点任务等,形成《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衔接意见稿)》。
三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紧紧围绕《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指南》,分类分别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及时跟进指标推进情况,并积极争取市委依法治市办以及相关处室的工作指导,做好上下衔接。组织召开执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通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各项指标任务落实。
四是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工作。9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及时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组织召开全区部署动员会议,全面开展自查;实地督察期间,做好统筹保障协调工作,确保实地督察圆满完成。11月,根据市委依法治办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制定督察整改落实方案,全力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积极与区委组织部沟通,推动并实现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依法治区重要内容纳入2020年度静安区机关部门绩效考核,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度年终述职报告进行述法,切实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意识。
(三)规范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着力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研究起草《中共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进一步健全执法协调小组工作机制。联合区委编办、区公务员局、区档案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家单位印发《关于建立静安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明确建立我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协调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静安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关于2020年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研究起草《静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制定《静安区司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进一步提升法制审核规范程度。联合区档案局制定印发《静安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并对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城管执法局案件进行随机抽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是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组建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严格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0年共收到以区政府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23件,共办理市政府受理的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4件;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共参与107件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区政府部门行政诉讼一审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案200件,出庭应诉率79.7%,远高于去年全年的41.7%。与市二中院共同组织由李震副区长出庭应诉,我区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旁听、讲评的“三合一”活动。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复议应诉工作中的作用,完成新一年度区委区政府15名法律顾问的签约,并为区政府39家部门配备了法律顾问,优化公职律师申请程序,推进公职律师制度落地。认真开展法律事务协调,及时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2020年共审核各类文件66件,审核强制拆违案件15件。
四是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上年结转0件,已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4件(含上一年结转),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四)厚植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对我区9家委办局和14个街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集中检查,完成上海市“七五”普法检查组对本区的检查工作。形成《静安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工作评议办法(试行)》,对我区2020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履职评议。
二是做好宪法、民法典专题宣传。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深入开展第七个国家宪法日、静安区首个宪法宣传月活动,举办宪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公共空间等活动近百场。多措并举宣传民法典,印发《中共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方案》,成静安区民法典宣讲团,全年共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230余场,覆盖人数达2万余人。
三是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继续加强“七号线法治专列”、静安寺地铁站、静安法治文化绿地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举办第二届“德以静心
法以安身”法治公益广告大赛、“社区矫正法微信知识竞赛”、“法治进企业”钉钉小课堂,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聚焦青少年关键时期,制作拍摄“青春法治课堂”系列短视频“安全暑期·法治随行”,配合区教育局推广“刑事案件模拟法庭”法治课,举行新任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召开“法律进学校”专题研讨会,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工作质效。搭建全区春运法治宣传平台,举办2020年春运法治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上好“农民工第一课”。依托商务楼宇电梯广播,每月推送普法微课,加强“楼宇白领”法治宣传教育。
(四)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便利性。将司法行政系统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网通办”,新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80项,完善优化办事指南340项,电子证照调取落实665项。积极响应市、区“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要求,将律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事项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合并办理。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社会服务的对接,增强群众获得公共法律服务的便利性。
二是抓好法律服务品牌建设。引导静安涉外法律服务增体量,制定“静安律师全球服务商”的认定标准,成功推举国浩、方达、汉坤(上海)3家律所获我区首批“全球服务商”授牌。2020年全区律所海外分支机构数量为8家。通过“云研讨”,开展2020年度“一带一路高端经贸法律人才实践基地”、第三届“沪港两地法律人才交流研讨”项目、“台湾青年法律人才实践基地”系列活动。举办首届静安律师电竞赛,搭建律师与电竞行业交流沟通平台。举办数字化转型时代的律所品牌建设研讨会,探索律所未来品牌定位与转型之路
三是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加强衔接,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与区侨联共同成立全市首家“归侨侨眷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困难归侨侨眷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建设“0里通法律服务窗口”,深入社区,搭建专业便民的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系列活动,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载体,深化“张玉霞未成年人工作室”、“楼凌宇妇女维权工作室”特色品牌建设。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会签《关于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办法》,设立“驻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
(五)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打造升级版“双员双师”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依托“双员双师”工作站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制定《静安区居村(社区)双顾问绩效评审细则(试行)》《静安区“居村”(社区)双顾问绩效及调解案卷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提升律师、心理咨询师服务实效。2020年,我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18309件,调解解决17948件,调解成功率为98.03%,达成协议书5721件。
二是健全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制定《静安区推进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复工复产复市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线上”、“线下”工作调解工作全面展开,2020年,线上智慧调解系统共接收工单901件,调解成功率为80%。线下接待窗口共接待上门咨询案件189件,接待上门咨询1322人次。持续推进律师调解,吸纳46位优秀志愿律师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年共调解处理案件56件。
三是探索知识产权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与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合作,深化司法所与市场监督所“所所联动”工作,选取南京西路街道、北站街道、宝山路街道、大宁路街道设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受理点,推动全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不断完善。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
一是根据《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督促各单位落实好“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召开执法协调小组会议,进一步加大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力度。二是全力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统筹组织工作,积极争取创建成功;逐条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及具体要求,不断推动各部门开展整改与提升,确保示范创建各项任务举措落实。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如期完成。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专业性和公信力作用,组织召开复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并对年度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以及在适法、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重大分歧的行政复议案件召开案审会,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四是继续组织开展本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案件出庭应诉的能力和水平,并对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出庭、复议应诉情况进行通报。五是继续加强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各街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督促、指导工作,加强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进一步推进我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六是继续落实政府法律顾问遴选、聘任、考核等管理制度,根据区委、区政府以及各部门法律顾问的反馈、使用情况,做好2021年度法律顾问聘任工作,推动法律顾问发挥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依法行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推动法治宣传工作升级优化
一是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根据司法部、市司法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谋划、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容。二是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以区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为推手,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发挥实效。切实履行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奖励表彰职能。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统筹系统资源抓好社会面普法,结合职能实际抓好行业内普法。三是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围绕宪法核心,办好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周静安专场集中宣传活动。以《民法典》实施契机为重点,全面开展民法典主题宣讲活动。四是加强本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重点培育库建设,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基层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法治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继续推进基层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规范选拔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五是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挖掘现有资源,优化“绎法空间”项目。组织开展法治公益广告比赛、微视频征集等各类法治文化活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为法治静安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进一步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有序开展
一是发挥平台网上办理事项优势。积极引导企业与群众通过“一网通办”提交申请,优先通过线上方式提供律师咨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着力提高网办率和全程网办率。二是完善部门协调网络,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实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法律援助律师辩护全覆盖,促进援诉对接、援调对接,强化区、街道、社区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的建设,实现法律援助的“无缝”覆盖。三是继续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加强律师调解队伍建设,扩大律师志愿团专业涉及面。建设诉调对接制度,明确司法确认程序。扩大调解案件来源,优化律师调解分工制度,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四是积极探索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工作。扩大宣传,提高居民参与立法积极性;整合资源,发挥采集点普法作用,将“立法”与“普法”有机联结,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实践。
(四)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积极探索商事纠纷调解。将“居村(社区)双顾问”制度推广至商区,试点推行“商务楼宇双顾问”制度,推动商务楼宇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继续完善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工作制度和流程,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推动中心作为“一站式”诉调衔接平台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三是着力攻坚行政调解,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合作,推动我区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深化和拓展非诉讼争议解决工作范畴。四是积极探索先行调解推进诉源治理,引导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加强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的联系沟通,派驻人民调解员入驻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非诉调解窗口”,配合法官加强对诉讼外先行调解的引导。
(五)进一步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一是结合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2021年将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三大行业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工作,通过规范化检查、年度考核、专项清理、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强化队伍管理、行业监管。二是加强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运用律师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加强惩处结果公示和运用,将投诉情况与年检考核、荣誉表彰、职称评选、党内处分相挂钩,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将律所负责人作为处理投诉案件第一责任人,对投诉数量较多的律所,群众意见反映强烈的律师,实施约谈主任及合伙人、开展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定期进行行业内通报批评,加强监管力度。四是加强日常监管,注重风险防范。对于投诉调查中发现的律所管理问题,及时通报责令整改,并追踪整改情况;不定期开展执业监督检查行动,督促规范律所内部管理,提高内部管理团队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防微杜渐,力求从源头减少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五是扩大优势品牌效应,继续办好第六期“台湾青年法律人才实践基地”,办好第四期“一带一路”高端经贸法律人才实践基地项目,开办第三期“沪港两地法律人才交流研讨班”,为推动上海法律服务业的国际化进程做出积极努力。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紧跟时事形势,筑牢疫情防控法治保障
一是提供疫情防控制度支撑。研究起草并提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依法治区办印发《中共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为疫情防控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是做好疫情公共法律服务。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以风俗画、电子书、宣传折页、短视频、音频广告等多种形式解说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静安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指引》,着力提高法律服务网办率和全程网办率。充分发挥“一居双顾问”、法律援助作用,及时处理受疫情影响引发的矛盾纠纷、法律援助案件。
三是抓好行业抗疫复工工作。完成《新冠疫情对静安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发展影响分析报告》,针对复工申请等困难及时跟进服务。帮助方达、恒建等律所以及外资所驻沪代表处相关外籍员工办理入境邀请,帮助平稳复工。组织律师就中小企业劳动人事影响等法律问题开展专项研究,编写手册。组建静安区复工复产复市纠纷化解律师志愿者团队,指导公证处开展便民办证工作。
(二)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2020年度重点工作,按时围绕季度节点目标安排,及时推进各项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研究起草并提请区委依法治区办印发《2020年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全面梳理我区2016-2019年期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客观分析研判当前我区在法治建设中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巨大挑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为今后一段时期更深入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建设性的政策建议。
二是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列为区级36个专项规划之一,作为指导静安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以及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政策的依据,广泛征集各参与部门意见建议,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专题研讨会,积极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时期的总体工作思路、改革创新重点、发展导向、重点任务等,形成《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衔接意见稿)》。
三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紧紧围绕《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指南》,分类分别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及时跟进指标推进情况,并积极争取市委依法治市办以及相关处室的工作指导,做好上下衔接。组织召开执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通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各项指标任务落实。
四是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工作。9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及时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组织召开全区部署动员会议,全面开展自查;实地督察期间,做好统筹保障协调工作,确保实地督察圆满完成。11月,根据市委依法治办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制定督察整改落实方案,全力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积极与区委组织部沟通,推动并实现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依法治区重要内容纳入2020年度静安区机关部门绩效考核,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度年终述职报告进行述法,切实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意识。
(三)规范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着力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研究起草《中共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进一步健全执法协调小组工作机制。联合区委编办、区公务员局、区档案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家单位印发《关于建立静安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明确建立我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协调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静安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关于2020年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研究起草《静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制定《静安区司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进一步提升法制审核规范程度。联合区档案局制定印发《静安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并对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城管执法局案件进行随机抽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是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组建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严格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0年共收到以区政府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23件,共办理市政府受理的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4件;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共参与107件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区政府部门行政诉讼一审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案200件,出庭应诉率79.7%,远高于去年全年的41.7%。与市二中院共同组织由李震副区长出庭应诉,我区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旁听、讲评的“三合一”活动。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复议应诉工作中的作用,完成新一年度区委区政府15名法律顾问的签约,并为区政府39家部门配备了法律顾问,优化公职律师申请程序,推进公职律师制度落地。认真开展法律事务协调,及时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2020年共审核各类文件66件,审核强制拆违案件15件。
四是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上年结转0件,已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4件(含上一年结转),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四)厚植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对我区9家委办局和14个街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集中检查,完成上海市“七五”普法检查组对本区的检查工作。形成《静安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工作评议办法(试行)》,对我区2020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履职评议。
二是做好宪法、民法典专题宣传。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深入开展第七个国家宪法日、静安区首个宪法宣传月活动,举办宪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公共空间等活动近百场。多措并举宣传民法典,印发《中共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方案》,成静安区民法典宣讲团,全年共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230余场,覆盖人数达2万余人。
三是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继续加强“七号线法治专列”、静安寺地铁站、静安法治文化绿地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举办第二届“德以静心
法以安身”法治公益广告大赛、“社区矫正法微信知识竞赛”、“法治进企业”钉钉小课堂,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聚焦青少年关键时期,制作拍摄“青春法治课堂”系列短视频“安全暑期·法治随行”,配合区教育局推广“刑事案件模拟法庭”法治课,举行新任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召开“法律进学校”专题研讨会,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工作质效。搭建全区春运法治宣传平台,举办2020年春运法治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上好“农民工第一课”。依托商务楼宇电梯广播,每月推送普法微课,加强“楼宇白领”法治宣传教育。
(四)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便利性。将司法行政系统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网通办”,新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80项,完善优化办事指南340项,电子证照调取落实665项。积极响应市、区“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要求,将律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事项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合并办理。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社会服务的对接,增强群众获得公共法律服务的便利性。
二是抓好法律服务品牌建设。引导静安涉外法律服务增体量,制定“静安律师全球服务商”的认定标准,成功推举国浩、方达、汉坤(上海)3家律所获我区首批“全球服务商”授牌。2020年全区律所海外分支机构数量为8家。通过“云研讨”,开展2020年度“一带一路高端经贸法律人才实践基地”、第三届“沪港两地法律人才交流研讨”项目、“台湾青年法律人才实践基地”系列活动。举办首届静安律师电竞赛,搭建律师与电竞行业交流沟通平台。举办数字化转型时代的律所品牌建设研讨会,探索律所未来品牌定位与转型之路
三是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加强衔接,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与区侨联共同成立全市首家“归侨侨眷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困难归侨侨眷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建设“0里通法律服务窗口”,深入社区,搭建专业便民的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系列活动,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载体,深化“张玉霞未成年人工作室”、“楼凌宇妇女维权工作室”特色品牌建设。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会签《关于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办法》,设立“驻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
(五)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打造升级版“双员双师”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依托“双员双师”工作站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制定《静安区居村(社区)双顾问绩效评审细则(试行)》《静安区“居村”(社区)双顾问绩效及调解案卷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提升律师、心理咨询师服务实效。2020年,我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18309件,调解解决17948件,调解成功率为98.03%,达成协议书5721件。
二是健全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制定《静安区推进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复工复产复市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线上”、“线下”工作调解工作全面展开,2020年,线上智慧调解系统共接收工单901件,调解成功率为80%。线下接待窗口共接待上门咨询案件189件,接待上门咨询1322人次。持续推进律师调解,吸纳46位优秀志愿律师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年共调解处理案件56件。
三是探索知识产权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与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合作,深化司法所与市场监督所“所所联动”工作,选取南京西路街道、北站街道、宝山路街道、大宁路街道设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受理点,推动全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不断完善。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
一是根据《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督促各单位落实好“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召开执法协调小组会议,进一步加大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力度。二是全力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统筹组织工作,积极争取创建成功;逐条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及具体要求,不断推动各部门开展整改与提升,确保示范创建各项任务举措落实。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如期完成。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专业性和公信力作用,组织召开复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并对年度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以及在适法、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重大分歧的行政复议案件召开案审会,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四是继续组织开展本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案件出庭应诉的能力和水平,并对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出庭、复议应诉情况进行通报。五是继续加强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各街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督促、指导工作,加强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进一步推进我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六是继续落实政府法律顾问遴选、聘任、考核等管理制度,根据区委、区政府以及各部门法律顾问的反馈、使用情况,做好2021年度法律顾问聘任工作,推动法律顾问发挥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依法行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推动法治宣传工作升级优化
一是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根据司法部、市司法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谋划、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容。二是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以区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为推手,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发挥实效。切实履行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奖励表彰职能。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统筹系统资源抓好社会面普法,结合职能实际抓好行业内普法。三是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围绕宪法核心,办好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周静安专场集中宣传活动。以《民法典》实施契机为重点,全面开展民法典主题宣讲活动。四是加强本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重点培育库建设,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基层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法治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继续推进基层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规范选拔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五是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挖掘现有资源,优化“绎法空间”项目。组织开展法治公益广告比赛、微视频征集等各类法治文化活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为法治静安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进一步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有序开展
一是发挥平台网上办理事项优势。积极引导企业与群众通过“一网通办”提交申请,优先通过线上方式提供律师咨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着力提高网办率和全程网办率。二是完善部门协调网络,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实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法律援助律师辩护全覆盖,促进援诉对接、援调对接,强化区、街道、社区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的建设,实现法律援助的“无缝”覆盖。三是继续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加强律师调解队伍建设,扩大律师志愿团专业涉及面。建设诉调对接制度,明确司法确认程序。扩大调解案件来源,优化律师调解分工制度,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四是积极探索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工作。扩大宣传,提高居民参与立法积极性;整合资源,发挥采集点普法作用,将“立法”与“普法”有机联结,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实践。
(四)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积极探索商事纠纷调解。将“居村(社区)双顾问”制度推广至商区,试点推行“商务楼宇双顾问”制度,推动商务楼宇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继续完善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工作制度和流程,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推动中心作为“一站式”诉调衔接平台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三是着力攻坚行政调解,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合作,推动我区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深化和拓展非诉讼争议解决工作范畴。四是积极探索先行调解推进诉源治理,引导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加强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的联系沟通,派驻人民调解员入驻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非诉调解窗口”,配合法官加强对诉讼外先行调解的引导。
(五)进一步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一是结合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2021年将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三大行业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工作,通过规范化检查、年度考核、专项清理、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强化队伍管理、行业监管。二是加强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运用律师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加强惩处结果公示和运用,将投诉情况与年检考核、荣誉表彰、职称评选、党内处分相挂钩,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将律所负责人作为处理投诉案件第一责任人,对投诉数量较多的律所,群众意见反映强烈的律师,实施约谈主任及合伙人、开展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定期进行行业内通报批评,加强监管力度。四是加强日常监管,注重风险防范。对于投诉调查中发现的律所管理问题,及时通报责令整改,并追踪整改情况;不定期开展执业监督检查行动,督促规范律所内部管理,提高内部管理团队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防微杜渐,力求从源头减少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五是扩大优势品牌效应,继续办好第六期“台湾青年法律人才实践基地”,办好第四期“一带一路”高端经贸法律人才实践基地项目,开办第三期“沪港两地法律人才交流研讨班”,为推动上海法律服务业的国际化进程做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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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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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5年1月)
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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