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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宁路街道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城〔2020〕68号)以及市、区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为促进我街道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创建目标
围绕细化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升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和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创新特色项目等6大标准要素,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全过程。到2021年底,绿色社区创建形成示范成果,街道50%以上的社区创建达标;到2022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力争街道70%社区创建达标。
二、创建对象
绿色社区创建是以居民区为创建申报主体,即包括居民委员会所辖范围内的住宅小区、道路、背街小巷等。
三、工作小组及分工
建立大宁路街道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双组长制,分别由街道分管副书记杨蓉、分管副主任黄建华担任,街道各相关职能办公室、部门、居民区为成员单位。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副主任黄建华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罗玉迎担任。
各成员具体分工见附件1街道绿色社区创建任务分解表。
四、创建步骤
(一)全面排摸阶段(2021年1月至4月)
开展积极动员,全面梳理排摸居民区情况。对照《静安区绿色社区创建标准(试行)》(详见附件2)部署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对街道所有居民区开展自评,准确把握短板与不足。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协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考核标准。
(二)试点创建阶段(2021年5月至6月)
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居民区试点先行,根据每个创建社区的不同情况,结合“美丽家园”“美丽街区”建设,制定“一居民区一方案”并实施绿色改造。
(三)推广示范阶段(2021年7月至12月)
在创建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在街道各居民区全面开展,并对创建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年度评估。11月5日前,街道将创建申请报告和自测评分表报送至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办。11月15日前,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办将创建申请报告和自测评分表报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办。11月下旬,接受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办及中外专家、人大政协和市民代表实地抽样考评。到2021年底,街道50%以上的居民区创建达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
在巩固前期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深入推进街道其它居民区实施绿色改造,到2022年底,力争街道70%居民区创建达标,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同时,全面系统总结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开展情况,形成一批经验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街道各办、各部门及各居民区要充分认识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通过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使生态文明理念在社区进一步深入人心,推动社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二)加强组织协调
街道社区管理办负责跟踪协调此次创建工作,包括牵头开展调查排摸、制定创建方案、推动方案实施、开展申报创建和宣传、配合评估和迎检等工作。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创建任务分解表负责配合调查排摸、配合创建方案制定、落实项目实施、制定配套机制并配合评估及迎检等工作。
(三)积极宣传动员
积极动员志愿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形成各具特色的绿色社区创建模式。对居民创建意愿强、积极性高、有工作基础的居民区优先开展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同时及时总结和推广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中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开创建活动。
附件1
大宁路街道绿色社区创建任务分解表
序号
内容
创建标准
牵头部门
1
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
和整治机制
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各主体共同参与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
自治办
2
充分利用现有沟通议事平台
自治办
3
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
自治办
4
规划师、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谋划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
自治办
5
推进社区基础
设施绿色化
社区各类基础设施比较完善
管理办
6
开展了社区道路综合治理
管理办
7
开展了海绵化改造和建设
管理办
8
生活垃圾分类社区全覆盖
管理办
9
在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中落实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理念和建材
管理办
10
结合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设施
城运中心
11
营造社区
宜居环境
社区绿地布局合理,有公共活动空间和设施
自治办
12
社区停车秩序规范(划线、编号、归类有序停放机动车)
城运中心
13
无占用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的情况
平安办
14
公共空间开展了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
服务办
15
对噪声扰民等问题进行了有效治理
管理办
16
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建设了智能化安防系统
平安办
17
智能化安防系统使用完好率90%以上
平安办
18
居住物业管理覆盖面90%以上
城运中心
19
符合条件的小区业委会组建不低于90%
自治办
20
培育社区
绿色文化
社区有宣传场所和设施,能定期发布创建信息
党群办
21
充分利用社区宣传资源,每年参与市、区、街镇开展的相关培训
党群办
22
在居村民公约中体现绿色社区创建相关内容
自治办
23
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
营商办
24
历史建筑得到有效保护
城运中心
25
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
城运中心
26
创新特色项目
完成“美丽家园”“美丽街区”建设计划
管理办
27
完成内部道路纳管道路纳管到位,日常运行良好,道路整洁有序
管理办
28
历史风貌区有效保护:保护有措施,巡查有记录,规划有指导
自治办
29
有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创建有亮点,管理有特色,示范可推广
城运中心
附件2
静安区绿色社区创建标准(试行)
序号
内容
创建标准
分值
权重分
得分
合格
一般
良好
1
(一)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
(20分)
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各主体共同参与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80%以上得6分)
6
4
5
6
2
充分利用现有沟通议事平台
4
3
3.5
4
3
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
4
3
3.5
4
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
4
规划师、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谋划人居
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有建设或整治方案得6分)
6
4
5
6
5
(二)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20分)
社区各类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无损坏得3分)
3
2
2.5
3
6
开展了社区道路综合治理(完好、整洁得3分)
3
2
2.5
3
7
开展了海绵化改造和建设(超过5处得3分)
3
2
2.5
3
8
生活垃圾分类社区全覆盖(能起示范效应得5分)
5
3
4
5
9
在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中落实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理念和
建材(超过10种以上得3分)
3
2
2.5
3
10
结合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设施(实施得1分,仅有方案不得分)
3
2
2.5
3
11
(三)营造社区宜居环境(22分)
社区绿地布局合理,有公共活动空间和设施(能起到示范效应得3分)
3
2
2.5
3
12
社区停车秩序规范
(划线、编号、归类有序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得5分)
5
3
4
5
13
无占用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的情况(地区有标识得5分)
5
3
4
5
14
公共空间开展了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
(完好、整洁得5分)
5
3
4
5
15
对噪声扰民等问题进行了有效治理(一年内无投诉得4分)
4
3
3.5
4
16
(四)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20分)
建设了智能化安防系统(损坏一处扣1分)
6
4
5
6
17
智能化安防系统使用完好率90%以上(低于80%得3分)
4
3
3.5
4
18
居住物业管理覆盖面90%以上(居住物业覆盖面低于80%得3分)
4
3
3.5
4
19
符合条件的小区业委会组建不低于90%
(未组建业委会的超30%得4分)
6
4
5
6
20
(五)培育社区绿色文化(18分)
社区有宣传场所和设施,能定期发布创建信息
4
3
3.5
4
21
充分利用社区宣传资源,每年参与市、区、街镇开展的相关培训
4
3
3.5
4
22
在居村民公约中体现绿色社区创建相关内容
3
2
2.5
3
23
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有挂牌、有巡查、有记录得3分)
3
2
2.5
3
24
历史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安全、完好、有效利用、
有二维码简介得2分)
2
1
1.5
2
25
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有挂牌、有巡查、有防治、有记录得2分)
2
1
1.5
2
26
(六)创新特色项目(10分)
完成“三美丽”建设计划:安全有序洁净,高效便捷智慧,天蓝地绿水清(获得一项市级示范项目得4分)
4
3
3.5
4
27
完成内部道路纳管:道路纳管到位,日常运行良好,道路整洁有序(无乱停车、有划线、有编号得2分)
2
1
1.5
2
28
历史风貌区有效保护:保护有措施,巡查有记录,规划
有指导(能起到示范效应得2分)
2
1
1.5
2
29
有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创建有亮点,管理有特色,
示范可推广(仅有创优方案得1分)
2
1
1.5
2
合计
110
73
91.5
110
备注:①总分110分,自评达到85分以上可申报创建达标。②具体内容和指标要素在培训时进一步明确。③涉及民政部门的具体指标调研后确定。
一、创建目标
围绕细化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升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和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创新特色项目等6大标准要素,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全过程。到2021年底,绿色社区创建形成示范成果,街道50%以上的社区创建达标;到2022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力争街道70%社区创建达标。
二、创建对象
绿色社区创建是以居民区为创建申报主体,即包括居民委员会所辖范围内的住宅小区、道路、背街小巷等。
三、工作小组及分工
建立大宁路街道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双组长制,分别由街道分管副书记杨蓉、分管副主任黄建华担任,街道各相关职能办公室、部门、居民区为成员单位。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副主任黄建华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罗玉迎担任。
各成员具体分工见附件1街道绿色社区创建任务分解表。
四、创建步骤
(一)全面排摸阶段(2021年1月至4月)
开展积极动员,全面梳理排摸居民区情况。对照《静安区绿色社区创建标准(试行)》(详见附件2)部署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对街道所有居民区开展自评,准确把握短板与不足。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协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考核标准。
(二)试点创建阶段(2021年5月至6月)
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居民区试点先行,根据每个创建社区的不同情况,结合“美丽家园”“美丽街区”建设,制定“一居民区一方案”并实施绿色改造。
(三)推广示范阶段(2021年7月至12月)
在创建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在街道各居民区全面开展,并对创建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年度评估。11月5日前,街道将创建申请报告和自测评分表报送至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办。11月15日前,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办将创建申请报告和自测评分表报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办。11月下旬,接受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办及中外专家、人大政协和市民代表实地抽样考评。到2021年底,街道50%以上的居民区创建达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
在巩固前期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深入推进街道其它居民区实施绿色改造,到2022年底,力争街道70%居民区创建达标,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同时,全面系统总结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开展情况,形成一批经验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街道各办、各部门及各居民区要充分认识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通过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使生态文明理念在社区进一步深入人心,推动社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二)加强组织协调
街道社区管理办负责跟踪协调此次创建工作,包括牵头开展调查排摸、制定创建方案、推动方案实施、开展申报创建和宣传、配合评估和迎检等工作。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创建任务分解表负责配合调查排摸、配合创建方案制定、落实项目实施、制定配套机制并配合评估及迎检等工作。
(三)积极宣传动员
积极动员志愿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形成各具特色的绿色社区创建模式。对居民创建意愿强、积极性高、有工作基础的居民区优先开展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同时及时总结和推广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中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开创建活动。
附件1
大宁路街道绿色社区创建任务分解表
序号
内容
创建标准
牵头部门
1
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
和整治机制
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各主体共同参与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
自治办
2
充分利用现有沟通议事平台
自治办
3
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
自治办
4
规划师、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谋划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
自治办
5
推进社区基础
设施绿色化
社区各类基础设施比较完善
管理办
6
开展了社区道路综合治理
管理办
7
开展了海绵化改造和建设
管理办
8
生活垃圾分类社区全覆盖
管理办
9
在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中落实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理念和建材
管理办
10
结合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设施
城运中心
11
营造社区
宜居环境
社区绿地布局合理,有公共活动空间和设施
自治办
12
社区停车秩序规范(划线、编号、归类有序停放机动车)
城运中心
13
无占用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的情况
平安办
14
公共空间开展了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
服务办
15
对噪声扰民等问题进行了有效治理
管理办
16
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建设了智能化安防系统
平安办
17
智能化安防系统使用完好率90%以上
平安办
18
居住物业管理覆盖面90%以上
城运中心
19
符合条件的小区业委会组建不低于90%
自治办
20
培育社区
绿色文化
社区有宣传场所和设施,能定期发布创建信息
党群办
21
充分利用社区宣传资源,每年参与市、区、街镇开展的相关培训
党群办
22
在居村民公约中体现绿色社区创建相关内容
自治办
23
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
营商办
24
历史建筑得到有效保护
城运中心
25
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
城运中心
26
创新特色项目
完成“美丽家园”“美丽街区”建设计划
管理办
27
完成内部道路纳管道路纳管到位,日常运行良好,道路整洁有序
管理办
28
历史风貌区有效保护:保护有措施,巡查有记录,规划有指导
自治办
29
有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创建有亮点,管理有特色,示范可推广
城运中心
附件2
静安区绿色社区创建标准(试行)
序号
内容
创建标准
分值
权重分
得分
合格
一般
良好
1
(一)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
(20分)
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各主体共同参与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80%以上得6分)
6
4
5
6
2
充分利用现有沟通议事平台
4
3
3.5
4
3
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
4
3
3.5
4
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
4
规划师、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谋划人居
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有建设或整治方案得6分)
6
4
5
6
5
(二)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20分)
社区各类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无损坏得3分)
3
2
2.5
3
6
开展了社区道路综合治理(完好、整洁得3分)
3
2
2.5
3
7
开展了海绵化改造和建设(超过5处得3分)
3
2
2.5
3
8
生活垃圾分类社区全覆盖(能起示范效应得5分)
5
3
4
5
9
在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中落实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理念和
建材(超过10种以上得3分)
3
2
2.5
3
10
结合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设施(实施得1分,仅有方案不得分)
3
2
2.5
3
11
(三)营造社区宜居环境(22分)
社区绿地布局合理,有公共活动空间和设施(能起到示范效应得3分)
3
2
2.5
3
12
社区停车秩序规范
(划线、编号、归类有序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得5分)
5
3
4
5
13
无占用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的情况(地区有标识得5分)
5
3
4
5
14
公共空间开展了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
(完好、整洁得5分)
5
3
4
5
15
对噪声扰民等问题进行了有效治理(一年内无投诉得4分)
4
3
3.5
4
16
(四)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20分)
建设了智能化安防系统(损坏一处扣1分)
6
4
5
6
17
智能化安防系统使用完好率90%以上(低于80%得3分)
4
3
3.5
4
18
居住物业管理覆盖面90%以上(居住物业覆盖面低于80%得3分)
4
3
3.5
4
19
符合条件的小区业委会组建不低于90%
(未组建业委会的超30%得4分)
6
4
5
6
20
(五)培育社区绿色文化(18分)
社区有宣传场所和设施,能定期发布创建信息
4
3
3.5
4
21
充分利用社区宣传资源,每年参与市、区、街镇开展的相关培训
4
3
3.5
4
22
在居村民公约中体现绿色社区创建相关内容
3
2
2.5
3
23
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有挂牌、有巡查、有记录得3分)
3
2
2.5
3
24
历史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安全、完好、有效利用、
有二维码简介得2分)
2
1
1.5
2
25
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有挂牌、有巡查、有防治、有记录得2分)
2
1
1.5
2
26
(六)创新特色项目(10分)
完成“三美丽”建设计划:安全有序洁净,高效便捷智慧,天蓝地绿水清(获得一项市级示范项目得4分)
4
3
3.5
4
27
完成内部道路纳管:道路纳管到位,日常运行良好,道路整洁有序(无乱停车、有划线、有编号得2分)
2
1
1.5
2
28
历史风貌区有效保护:保护有措施,巡查有记录,规划
有指导(能起到示范效应得2分)
2
1
1.5
2
29
有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创建有亮点,管理有特色,
示范可推广(仅有创优方案得1分)
2
1
1.5
2
合计
110
73
91.5
110
备注:①总分110分,自评达到85分以上可申报创建达标。②具体内容和指标要素在培训时进一步明确。③涉及民政部门的具体指标调研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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