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2021年静安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8日
政策文号:静国资委综〔2021〕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21年静安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此通知各区管企业均已收阅),进一步加强安全管控工作。区国资委成立领导小组,由书记、主任戴俊任组长,二级调研员张寄晨任副组长,各区管企业分管领导为成员,综合协调科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区管企业应按照文件内容,时间节点等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营造活动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请各区管企业充分发挥现有条件,落实活动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
各区管企业应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机制要求,进一步推动并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培育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技能,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质量
各区管企业应根据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紧密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从实际出发,立足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推广安全文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和规范安全文化建设进程。紧紧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认真谋划,积极策划,开展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三、注重舆论宣传,营造安全氛围
各区管企业应结合本企业实际,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漏洞、出实招,切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要积极利用网站、微博等新兴媒体和培训班等课堂,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开展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公益宣传。可在重要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宣传画,普及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科普知识,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各区管企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依据2021年静安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反馈活动信息。活动期间,我委将择期现场督查落实情况,并请于5月30日前向区安委办和区国资委综合协调科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月8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至区安委办和区国资委综合协调科。
附件:《区国资委2021年系统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
附件:
区国资委2021年系统内安全生产月
活动内容
1.深入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2.组织安全生产知识业务培训及知识竞赛。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综合演练。
4.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5.利用科普宣传屏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各种报刊、杂志等刊登“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版,切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6.制作发放“安全生产月”宣传品。
为贯彻落实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21年静安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此通知各区管企业均已收阅),进一步加强安全管控工作。区国资委成立领导小组,由书记、主任戴俊任组长,二级调研员张寄晨任副组长,各区管企业分管领导为成员,综合协调科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区管企业应按照文件内容,时间节点等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营造活动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请各区管企业充分发挥现有条件,落实活动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
各区管企业应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机制要求,进一步推动并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培育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技能,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质量
各区管企业应根据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紧密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从实际出发,立足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推广安全文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和规范安全文化建设进程。紧紧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认真谋划,积极策划,开展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三、注重舆论宣传,营造安全氛围
各区管企业应结合本企业实际,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漏洞、出实招,切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要积极利用网站、微博等新兴媒体和培训班等课堂,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开展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公益宣传。可在重要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宣传画,普及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科普知识,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各区管企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依据2021年静安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反馈活动信息。活动期间,我委将择期现场督查落实情况,并请于5月30日前向区安委办和区国资委综合协调科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月8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至区安委办和区国资委综合协调科。
附件:《区国资委2021年系统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
附件:
区国资委2021年系统内安全生产月
活动内容
1.深入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2.组织安全生产知识业务培训及知识竞赛。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综合演练。
4.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5.利用科普宣传屏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各种报刊、杂志等刊登“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版,切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6.制作发放“安全生产月”宣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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