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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混合信息公开”中共静安区委办公室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静安区早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早餐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沪委办〔2020〕36号)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确保静安区早餐工程顺利实施,更好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动早餐市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推进早餐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沪委办〔2020〕60号)和《市商务委关于印发〈2021年早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商服务〔2020〕332号)精神,现制订我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十一届市委九次全会精神,以服务民生、满足民需为宗旨,以构建与静安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高品质早餐为导向,聚焦重点区域和商务楼宇、园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建设原则,进一步提高早餐的覆盖率和满意度。自2020年起,力争经过3年努力,到2022年底,规划增设75家早餐网点数。在新建改建各类网点的基础上,构建起以连锁便利店、品牌餐饮店等实体门店为主体,以白领食堂、社区食堂为辅、流动餐车为补充的早餐供应体系。
2020年底:新增早餐复合门店17家,流动餐车2辆;新增上海市早餐示范点10家以上。(已完成)
2021年底:新增早餐复合门店30家,流动餐车1辆;新增上海市早餐示范点6家以上。
2022年底:新增早餐复合门店24家,流动餐车1辆;新增上海市早餐示范点5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加强规划引领,优化网点布局
通过排摸梳理静安区早餐网点存量,根据市级部门对早餐工程的统一规划要求,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和“十四五”开竣工项目建设,编制本区早餐工程布局规划,重点加强新建居住社区等薄弱区域和新建商务楼宇的早餐网点建设,进一步完善早餐门店和流动餐车的布点。
(二)推动业态复合发展,提高早餐网点覆盖率
对于早餐配套不足的区域,结合城区建设,积极引入各类餐饮企业。坚持优化存量网点与新建网点相结合,根据商业区、居民区分布特点和群众需求,科学布局早餐网点,做好大型社区、偏远社区和大型商业场所、商务楼宇、园区的早餐配套布局。
1.加快发展“X+早餐服务”。以便利店、菜市场、社区食堂、白领食堂等生活服务业态为基础,发展“X+早餐”模式,推出“便利店+早餐”“菜市场+早餐”“白领食堂+早餐”等各类早餐复合业态。
2.积极探索“流动餐车+早餐服务”。积极对接餐车企业和各街(镇),聚焦商务楼宇、产业园区和大型居住区确有需求的区域,重点针对门店无法覆盖、早餐供应欠缺的区域,加大流动餐车有效点位推介力度。
(三)创新供应方式,提升服务能级
1.
大力发展早餐网订柜(店)取。鼓励各类早餐实体门店通过投放智能取餐柜或互联网平台,推广网订柜(店)取方式。
2.加快发展“互联网+早餐服务”。主动对接互联网平台企业,加快推进“互联网+早餐服务”模式发展,通过线上流量支持、线下门店和流动餐车参与,线上线下一体化创新,拓展早餐网点服务半径,为市民提供多元化早餐服务。
3.推动数字化赋能早餐工程。鼓励各类早餐企业借助互联网平台提升智能管理水平,实现网订柜(店)取和现场自助购买双重功能。积极配合市商务委,形成早餐地图,定期发布更新的早餐网点信息。
(四)丰富早餐品种,提升早餐品质
1.
加快推进共享早餐建设。配合市商务委,加快推进“共享早餐”,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上海市“共享早餐”工程,为供需双方企业搭建平台,提升共享早餐覆盖率,满足市民“进一家吃百家”的愿望,为市民提供更丰富的早餐选择。
2.开发满足市民营养需求的健康套餐。根据上海市商务委提出的“早餐营养优化计划”,鼓励企业加强产品研发,推出低脂套餐、低油套餐、低糖套餐、成长套餐等适合各类人群营养需求的健康套餐。
(五)推出早餐示范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
推广上海早餐统一标识。配合市相关部门发布早餐工程标识管理指引,规范标识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在全区各类早餐网点进行合法合规张贴,开展宣传推广,实施统一标识管理,规范门店经营。
2.
创建一批早餐示范点。依据市早餐示范点评选标准,鼓励各类企业在网订柜(店)取、标识管理、共享早餐和健康早餐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年推选一批市级早餐示范点。
(六)深化制度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1.
优化办事流程。鼓励探索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一证多址”“一地多证”试点;优化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管理;对提供早餐供应服务的公众聚集场所和仅增设早餐供应服务的场所,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主体,就其开业检查许可事项,实施告知承诺管理。
2.
提升服务效能。根据《上海市流动餐车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支持流动餐车规范运营;优化完善早餐时段交通组织管理,在早餐时段依法合规设置道路临时停车点位。
3.
创新监管引导。加强早餐工程食品安全建设,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市民对早餐工程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允许早餐网点按照安全、有序、美观的要求,根据企业文化设计门头,张贴或悬挂统一的标识标志、宣传海报等,审慎包容早餐门店对外宣传形象管理;丰富便利店早餐经营品种,支持引导企业提供多种品类的早餐产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早餐工程工作由区商务委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镇)共同组成推进早餐工程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辖区内早餐管理工作。
区商务委负责全面统筹和指导早餐工程推进落实,制订本区早餐网点布局规划和早餐工程实施方案,协调相关工作推进。
区国资委负责对区属国有企业拓展早餐供应、降低早餐门店租金等工作实施指导和支持。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流动餐车和早餐实体门店点位的经营活动、食品安全等依法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绿化市容局负责对流动餐车和早餐实体门店点位的生活垃圾、餐厨废弃油脂、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以及市容环境卫生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流动餐车和早餐实体门店点位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实施执法监督。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流动餐车和早餐实体门店点位的环境保护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流动餐车及配送补货车辆在早餐时段停放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对早餐网点物流配送车辆,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试点允许定车定点定时短时停放卸货。
各街(镇)负责优化社区早餐网点布点,每年推介有效门店点位或餐车点位;负责本辖区流动餐车的经营信息登记和管理、公示卡的发放等工作,加强对日常监督检查,对于经营主体存在违反《上海市流动餐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行为,应收回公示卡并及时通报区商务委。
楼宇(园区)管理方负责商务楼宇或产业园区内流动餐车和早餐实体门店点位的推进落实及配合街(镇)做好日常投诉处理。
(二)加大政策支持
统筹用好市相关财政扶持资金,重点对早餐示范点建设、流动餐车接电和早餐薄弱区域布点等方面给予支持。发挥区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建设一批早餐工程重点项目。
(三)强化宣传引导
及时总结早餐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模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争取社会各方面的认同和支持,让早餐工程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跟踪监测
定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早餐工程底数,掌握早餐工程推进情况,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改进、优化供给模式,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把早餐工程真正做成便民、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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