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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曹家渡街道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街道各办、中心、中队,各居民区: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建城管联〔2020〕683号)以及《静安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静精推办〔2021〕1号)部署要求,街道为推进辖区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创建目标
围绕细化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升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和培育社区绿色文化等5大标准要素,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全过程。到2021年底,街道50%以上的社区创建达标;到2022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力争街道70%以上的社区创建达标。全街道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二、创建对象
绿色社区创建是以居民区为创建申报主体,即包括居民委员会所辖范围内的住宅小区、道路、背街小巷等。
三、工作小组及分工
成立曹家渡街道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丽珍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季伟娟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分管领导担任,街道各相关职能办公室、部门、居民区为成员单位。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副主任季伟娟兼任,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办公室。
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丽珍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季伟娟办事处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副组
长:姚嬿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王燕锋党工委副书记
黄泽林
办事处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暂缺)
办事处副主任(分管社区自治工作)、党工委委员
组
员(排名不分先后):
胡俊琳
曹家渡街道社区党建办公室主任
吴
超曹家渡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孙逸玲曹家渡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应急
管理办公室)主任
施凌云曹家渡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主任
金
奕曹家渡街道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
陈
巍曹家渡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社区
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晓倩
曹家渡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任
花敏曹家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
管理行政执法中队)队长
刘
桦曹家渡街道长春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许晓英曹家渡街道玉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周
健曹家渡街道姚西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纪
瑾曹家渡街道均泰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夏昱罡曹家渡街道四和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挂职)
张
艳曹家渡街道三和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周超
曹家渡街道叶庆居民区党总支副书记
张志俊曹家渡街道武南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王谷群曹家渡街道中行别业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嵇燕菲曹家渡街道高荣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陶俞荣曹家渡街道康定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高凌云曹家渡街道万航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韦
慧曹家渡街道武西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丁纨芳
曹家渡街道达安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今后,曹家渡街道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的工作和职务如有变动,由相关领导或部室负责人自然替补。
四、创建步骤
(一)全面排摸阶段(2021年6月至7月)
街道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照《上海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及《上海市绿色社区创建标准(试行)》部署要求,对街道所有社区开展自评,准确把握短板与不足。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协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考核标准。
(二)试点创建阶段(2021年8月至9月)
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居民区试点先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培训,根据每个创建社区的不同情况,结合“美丽家园”“美丽街区”等建设,制定“一社区一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并实施绿色改造。
(三)推广示范阶段(2021年10月至12月)
在创建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在辖区社区全面开展,并对创建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年度评估。11月5日前,街道将创建申请报告和自测评分表报送至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办。11月下旬,接受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办及中外专家、人大政协和市民代表实地抽样考评。到2021年底,街道50%以上的社区创建达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
在巩固前期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深入推进街道其它社区实施绿色改造,到2022年底,力争街道70%以上的社区创建达标,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同时,全面系统总结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开展情况,形成一批经验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街道各办、各部门及各居民区要充分认识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通过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使生态文明理念在社区进一步深入人心,推动社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二)加强组织协调
街道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跟踪协调、考核督促及年度评估等工作,各相关职能办公室、部门按照街道绿色社区创建任务分解表分工开展相应的调查排摸、配合创建方案制定、落实项目实施等工作,保证各居民区在相应的时间节点完成指标。居民区开展申报创建和宣传、落实项目实施、配合评估和迎检等工作。
(三)建立定期例会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便于及时沟通协调处置问题,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月组织街道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通报绿色社区创建进度,沟通协调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等。
(四)积极宣传动员
积极动员志愿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形成各具特色的绿色社区创建模式。将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中涌现的优秀单位、个人和做法申报至区里。
附件:1.曹家渡街道绿色社区创建任务分解表(试行)
2.上海绿色社区创建标准(2.0版)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曹家渡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5日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建城管联〔2020〕683号)以及《静安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静精推办〔2021〕1号)部署要求,街道为推进辖区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创建目标
围绕细化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升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和培育社区绿色文化等5大标准要素,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全过程。到2021年底,街道50%以上的社区创建达标;到2022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力争街道70%以上的社区创建达标。全街道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二、创建对象
绿色社区创建是以居民区为创建申报主体,即包括居民委员会所辖范围内的住宅小区、道路、背街小巷等。
三、工作小组及分工
成立曹家渡街道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丽珍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季伟娟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分管领导担任,街道各相关职能办公室、部门、居民区为成员单位。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副主任季伟娟兼任,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办公室。
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丽珍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季伟娟办事处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副组
长:姚嬿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王燕锋党工委副书记
黄泽林
办事处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暂缺)
办事处副主任(分管社区自治工作)、党工委委员
组
员(排名不分先后):
胡俊琳
曹家渡街道社区党建办公室主任
吴
超曹家渡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孙逸玲曹家渡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应急
管理办公室)主任
施凌云曹家渡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主任
金
奕曹家渡街道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
陈
巍曹家渡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社区
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晓倩
曹家渡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任
花敏曹家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
管理行政执法中队)队长
刘
桦曹家渡街道长春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许晓英曹家渡街道玉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周
健曹家渡街道姚西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纪
瑾曹家渡街道均泰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夏昱罡曹家渡街道四和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挂职)
张
艳曹家渡街道三和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周超
曹家渡街道叶庆居民区党总支副书记
张志俊曹家渡街道武南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王谷群曹家渡街道中行别业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嵇燕菲曹家渡街道高荣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陶俞荣曹家渡街道康定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高凌云曹家渡街道万航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韦
慧曹家渡街道武西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丁纨芳
曹家渡街道达安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今后,曹家渡街道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的工作和职务如有变动,由相关领导或部室负责人自然替补。
四、创建步骤
(一)全面排摸阶段(2021年6月至7月)
街道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照《上海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及《上海市绿色社区创建标准(试行)》部署要求,对街道所有社区开展自评,准确把握短板与不足。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协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考核标准。
(二)试点创建阶段(2021年8月至9月)
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居民区试点先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培训,根据每个创建社区的不同情况,结合“美丽家园”“美丽街区”等建设,制定“一社区一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并实施绿色改造。
(三)推广示范阶段(2021年10月至12月)
在创建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在辖区社区全面开展,并对创建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年度评估。11月5日前,街道将创建申请报告和自测评分表报送至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办。11月下旬,接受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办及中外专家、人大政协和市民代表实地抽样考评。到2021年底,街道50%以上的社区创建达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
在巩固前期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深入推进街道其它社区实施绿色改造,到2022年底,力争街道70%以上的社区创建达标,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同时,全面系统总结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开展情况,形成一批经验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街道各办、各部门及各居民区要充分认识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通过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使生态文明理念在社区进一步深入人心,推动社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二)加强组织协调
街道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跟踪协调、考核督促及年度评估等工作,各相关职能办公室、部门按照街道绿色社区创建任务分解表分工开展相应的调查排摸、配合创建方案制定、落实项目实施等工作,保证各居民区在相应的时间节点完成指标。居民区开展申报创建和宣传、落实项目实施、配合评估和迎检等工作。
(三)建立定期例会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便于及时沟通协调处置问题,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月组织街道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通报绿色社区创建进度,沟通协调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等。
(四)积极宣传动员
积极动员志愿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形成各具特色的绿色社区创建模式。将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中涌现的优秀单位、个人和做法申报至区里。
附件:1.曹家渡街道绿色社区创建任务分解表(试行)
2.上海绿色社区创建标准(2.0版)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曹家渡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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