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静安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理细则》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和《关于停止实施<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沪知局办〔2021〕29号)要求,为着力优化专利资助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专利保护运用,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我局对《静安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理细则》(静市监知〔2020〕7号)做进一步的完善:
1.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
2.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与市局资助不叠加。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静安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12月20日

上海静安区产业园区

上海静安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静安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