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海路500号城市更新项目的环卫配套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5日 政策文号:静绿容〔2021〕11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贵局送交的关于“关于威海路500号城市更新项目”的设计方案意见征询单及设计方案文本收悉。威海路500号城市更新项目位于石门一路威海路西北转角,该项目原为四季酒店,项目更新后为酒店、商业和办公。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城镇卫生设施设置规定》、《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的要求,现提出环卫配套意见如下:
一、项目内设置垃圾箱房二处。
(一)设于地下一层;
(二)酒店垃圾箱房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商办垃圾箱房不小于40平方米;
(三)大门采用不锈钢门、内墙贴磁砖、顶刷防水涂料、地坪铺防滑地砖、要求配备上水系统(自来水龙头、小水池)设施;
(四)垃圾房门前做铸铁盖板流水槽,内部设置照明(防水防爆)、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中,配备排风装置并安装除臭设备;
(五)划分出分类收集区域,设置明显标识;
(六)由于项目地下室入口高度的限制,为确保及时清运,地下一层的垃圾每天由使用单位在清运前,自行提前拖至地面作业单位指定的位置。
(七)禁止垃圾桶在地面进行冲洗,确保垃圾运输对接点整洁。垃圾桶在地下室垃圾箱房进行冲洗,冲洗的污水排入污水管道。
(八)垃圾箱房投入使用前报我局环卫管理科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项目内应在地面一层预留不小于30平方米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枯枝落叶等分类堆放场所,标识明显并做好相关遮挡和防尘措施。
三、项目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做到分类收集处置,配置符合标准的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的收集容器。
四、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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