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产业园区
-
传媒文化园(窗钩)
上海-静安区
-
越界·大宁财智中心
上海-静安区
-
老四行创意园
上海-静安区
-
申达静安都市产业园
上海-静安区
-
静安电子信息产业园区
上海-静安区
-
彭浦镇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上海-静安区
上海静安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静安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关于印发《2022年度石门二路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街道各办公室、各部门、各居民区:
经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将《石门二路街道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7日
石门二路街道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社区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科学规范开展执法工作,结合本街道实际,编制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3、《上海市消防条例》;
4、《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5、《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6、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7、国家、上海市、静安区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1、科学编制监督检查计划。以风险防控为底线,聚焦风险等级较高、危险因素较多、生产规模较大以及近三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单位和重点检查范围。
2、强化协调联动。与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相互衔接,既避免无序的重复检查,又保证对重点单位检查的频次和力度。
3、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依法行政,坚持过罚相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安全为关注、以减少和消除事故为最终目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多、违法行为恶劣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对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三、监督检查的形式、方法、内容、范围和频次
(一)监督检查形式
街道监督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重点检查采用“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安全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参加”、“执法+专家”工作模式,一般检查采用随机抽查方式。
(二)监督检查方法
通过现场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等;必要时可以采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登记、统计等方式。
(三)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主要对企业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7.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8、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9.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0.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2.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四)检查范围
石门二路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检查以辖区商业商务楼宇、宾旅馆、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经营及使用单位、在建工地、旧改征收地块、地下空间场所、创业园区、沿街商铺及其他安全生产重点隐患场所为重点检查范围。
(五)监督检查频次
经测算,2022年安全生产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日为60天,计划检查相关单位45家次,其中重点检查27家次,占比60%,一般检查18家次占比40%。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全年检查不低于2次;重点时段检查根据节假日和节点安排;重点事项检查按项目分类确定全年检查总量并实施。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单位检查
对确定的重点监督检查单位,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开展检查(附件1)。
(二)重点时段检查
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等在特殊时段开展安全监督检查。(附件2)
(三)重点事项检查
依据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双随机”事项清单,在广泛抽查、覆盖全年的基础上,开展以下重点事项检查。(附件3)
1.对“三项岗位”人员开展培训和持证上岗检查;
2.对人员密集场所制定和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开展检查;
3.过去三年内曾发生火警火灾和安全事故单位的专项检查;
4、排查中发现的危化品场所检查。
5.其他需要由街道开展的检查。
此外,街道将积极组织或参与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和消防联合检查执法行动。
五、其他监督管理工作及属地监管事项
(一)建立健全辖区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做好现场检查、责令整改、整改复查等监督检查文书制作、录入、归档及上报工作。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排查编制并上报辖区内重大事故挂牌督办隐患单位和场所。明确属地职责,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积极配合区安委办等部门对区级挂牌督办项目开展综合治理。
(二)加大社区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指导力度。
街道安委办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安全隐患特点,对各居民区、社区单位进行阶段工作业务指导,提高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同时,按照“管行业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执行党政班子成员每周带队检查制度,分条线抓好本行业系统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驻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主体责任,督促各居民区强化安全生产及消防属地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准封闭小区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措施。
街道各部门、各居民区要及时汇总本领域、本区域监督检查情况,并将相关检查整改情况报送至街道安委办。街道安委办将对各部门、各居民区和社区单位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方面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督促、引导。
(三)其他监督检查工作。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来信来访、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办)等部门转送的举报件及“12345”市民热线反映的安全隐患情况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经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将《石门二路街道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7日
石门二路街道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社区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科学规范开展执法工作,结合本街道实际,编制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3、《上海市消防条例》;
4、《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5、《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6、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7、国家、上海市、静安区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1、科学编制监督检查计划。以风险防控为底线,聚焦风险等级较高、危险因素较多、生产规模较大以及近三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单位和重点检查范围。
2、强化协调联动。与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相互衔接,既避免无序的重复检查,又保证对重点单位检查的频次和力度。
3、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依法行政,坚持过罚相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安全为关注、以减少和消除事故为最终目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多、违法行为恶劣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对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三、监督检查的形式、方法、内容、范围和频次
(一)监督检查形式
街道监督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重点检查采用“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安全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参加”、“执法+专家”工作模式,一般检查采用随机抽查方式。
(二)监督检查方法
通过现场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等;必要时可以采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登记、统计等方式。
(三)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主要对企业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7.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8、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9.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0.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2.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四)检查范围
石门二路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检查以辖区商业商务楼宇、宾旅馆、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经营及使用单位、在建工地、旧改征收地块、地下空间场所、创业园区、沿街商铺及其他安全生产重点隐患场所为重点检查范围。
(五)监督检查频次
经测算,2022年安全生产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日为60天,计划检查相关单位45家次,其中重点检查27家次,占比60%,一般检查18家次占比40%。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全年检查不低于2次;重点时段检查根据节假日和节点安排;重点事项检查按项目分类确定全年检查总量并实施。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单位检查
对确定的重点监督检查单位,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开展检查(附件1)。
(二)重点时段检查
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等在特殊时段开展安全监督检查。(附件2)
(三)重点事项检查
依据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双随机”事项清单,在广泛抽查、覆盖全年的基础上,开展以下重点事项检查。(附件3)
1.对“三项岗位”人员开展培训和持证上岗检查;
2.对人员密集场所制定和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开展检查;
3.过去三年内曾发生火警火灾和安全事故单位的专项检查;
4、排查中发现的危化品场所检查。
5.其他需要由街道开展的检查。
此外,街道将积极组织或参与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和消防联合检查执法行动。
五、其他监督管理工作及属地监管事项
(一)建立健全辖区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做好现场检查、责令整改、整改复查等监督检查文书制作、录入、归档及上报工作。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排查编制并上报辖区内重大事故挂牌督办隐患单位和场所。明确属地职责,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积极配合区安委办等部门对区级挂牌督办项目开展综合治理。
(二)加大社区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指导力度。
街道安委办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安全隐患特点,对各居民区、社区单位进行阶段工作业务指导,提高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同时,按照“管行业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执行党政班子成员每周带队检查制度,分条线抓好本行业系统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驻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主体责任,督促各居民区强化安全生产及消防属地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准封闭小区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措施。
街道各部门、各居民区要及时汇总本领域、本区域监督检查情况,并将相关检查整改情况报送至街道安委办。街道安委办将对各部门、各居民区和社区单位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方面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督促、引导。
(三)其他监督检查工作。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来信来访、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办)等部门转送的举报件及“12345”市民热线反映的安全隐患情况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上海静安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关于开展2025年度静安区促进专业服务业赋能企业科技创新和走出去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3-14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5年2月)
2025-03-10
上海市静安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示(2025年2月)
2025-03-10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公司2025.03.06)
2025-03-06
关于取消上海塞美医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决定的公告
2025-03-04
静安区关于开展2025年优质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2-28
关于印发《彭浦镇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5-02-28
关于开展静安区2024年度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5-02-26
关于开展静安区2024年度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5-02-26
关于开展2025年静安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5-02-25
静安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本区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的通知
2025-02-25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5年1月)
2025-02-18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