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静安公安分局“静安2022”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进一步固化进博安保成功经验,确保2022年度各项打击防范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经分局党委决定,自2022年1月至12月,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静安2022”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打开路、打防结合的总体要求,通过组织开展“静安2022”专项行动,全力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步骤
(一)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组织开展“静安2022—第一阶段”专项行动,计划完成全年任务的15%。
(二)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组织开展“静安2022—第二阶段”专项行动,计划完成全年任务的40%。
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超半”的要求,预计2022年上半年,完成全年任务的55%,为后续下半年进博会、二十大安保和全局调整赢得时间。
(三)2022年7月1日至8月31月、9月1日至10月31日,以每2个月为周期,分别组织开展“静安2022—第三阶段(上、下)”专项行动,计划完成全年任务的35%。
(四)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静安2022—第四阶段”专项行动,计划完成全年任务的10%。
三、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大对多发性侵财类、毒品类案件打防力度。
(二)严厉打击涉及民生类经济犯罪。
(三)切实加强涉黄、涉赌类案件查处打击。
(四)进一步加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强化“110”警情控制。
四、工作要求
(一)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加分项纳入分局2022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静安2022”专项行动针对控警情、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打击与防范、民生类案件打击、“黄赌毒”案件及人员查处、交通违法处置等板块进行推进。相关数据认定和排名情况由目管办会同相关业务部门统计并公布,各部门凡在本阶段专项行动中未完成的任务数,将在下一阶段专项行动中予以追加。
(二)加强过程监管。目管办于每周五汇总各部门专项行动推进情况,交局领导审阅。法制支队要在加强日常执法监督的基础上,严把“入口关”“审核关”。
(三)强化业务指导。各业务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主动担负起专项工作的推进、督导等职责,要加强对派出所工作的业务指导,密切条块联动协作,积极为基层“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