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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总结》和《2022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局机关各科(部)室,区法律援助中心、闸北公证处、静安公证处,各司法所:
现将《2021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总结》和《2022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在新的一年继续开拓奋进,为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
2022年2月15日
2021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总结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法治中国建设深入推进的第一年,同时也是静安奋力迈向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的开局起步之年。区司法局围绕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严格开展教育整顿,同时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项目要求及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
一、推动依法治区开启“十四五”全新征程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区委依法治区委名义制定印发《中共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单位,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组织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于绍良同志在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全面依法治市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网络知识竞答活动,共计2万余人参与;打造地铁昌平路站5号口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传阵地,推动我区掀起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
二是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贯彻落实《法治上海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通过各方调研、政策研究、意见征求、专家论证等,编制形成《静安区全面依法治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持续开展依法治区评估工作,以全新修订的《静安区依法治区评估指标体系》为标准,对我区法治基础、司法公信,社会治理、法治政府等内容展开分析评估,为我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更可行的目标和指向。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依法治区办第三次会议,传达中央、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印发《中共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确保依法治区工作有效落地。持续加强与各协调小组及成员单位、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衔接,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总结上半年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全年工作任务。
三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工作。区委将法治建设督查工作纳入区委2021年督促检查重点工作,根据区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开展自查。推进市委依法治市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对上海的督察整改工作,持续做好督促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推进有力有序,按时完成。做好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工作,结合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对各部门、各单位依法治区工作落实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标准。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率先突破
一是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报告制度,区委书记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以及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2020年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大会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印发《2021年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部署推进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分解季度任务,确保创建任务举措有效落实。编制《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手册》,逐一对各项指标的填报材料进一步细化,并明确牵头部门、参加部门,做到任务明确、举措清晰、责任到人。持续通过上门调研、电话联系、座谈会、开展自评等多种形式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在示范创建申报期间,向区委书记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示范创建工作,全力组织申报,按时完成104项指标的材料填报工作,我区被推荐为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区上报中央依法治国办。
三是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及安排,积极推进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任务,7月28日,我区行政复议局正式挂牌成立,出台《静安区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暂行规定》。严格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集中管辖启动后,及时在“静安区司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设置专栏发布《行政复议申请指南》,引导复议申请人进行申请。充分发挥复议调解机制的重要作用,将行政复议打造成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搭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的沟通平台。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共参与135件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含一审、二审、再审),均已按照法律规定答辩,已开庭审理125件,宣判(含去年结转案件)85件。区政府部门行政诉讼一审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案232件,出庭应诉率92.06%。保障行政复议委员会履行职能,组织召开我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一届二次全体委员会议、首次案审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专业性和公信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是有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各街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全面自查,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针对执法工作中的可能存在的运动式、“一刀切”执法问题进行梳理自查,全面查找行政执法领域的薄弱环节。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各街镇严格按照新行政处罚法要求开展我区行政处罚裁量工作,加强对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区检察院沟通,推动成立静安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办公室,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良性互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管理,组织全区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165人进行上岗培训,考试合格率100%;2021年,通过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核新办、换证、注销行政执法证1120张。
五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排摸2020年度部门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法律顾问自查评估与落实整改工作,推动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进一步发挥作用。针对财政有关政策要求,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完成2021年度部门法律顾问配备,共为43家部门配备48名律师;筹备成立第二届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
六是积极开展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以区委依法治区委名义转发市委依法治市委的《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部署推进会议,全面发动各街镇参与,共有8个街镇进行了申报参选。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初审评选工作,通过组织示范创建指引涉及的相关部门、专家学者根据各申报街镇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推进我区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选优选强。
七是认真开展法律事务协调。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对疑难复杂法律事务进行调处,全年共审核区政府及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及制定的各类文件61件。做好旧区改造法制保障工作。参与旧改基地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快旧改基地收尾工作。审核区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22件,核发《强制执行通告》32件。审核强制拆违案件12件,及时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先后开展了对照民法典、涉及行政处罚法、不合理罚款等专项清理3次。
八是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和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静安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我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并就区级层面第一批、第二批告知承诺涉及的证明事项通知相关部门贯彻落实。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改进我区各部门服务作风,提升监管效能。
三、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紧扣重点项目完善体制机制。完成重点工作项目。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编制工作,成立规划编制小组,并邀请专家学者全程参与,加强前期研究,提升规划编撰的科学性。通过多场座谈会征求各部门、各单位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断优化完善规划内容,制订《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经区委书记办公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审核通过。9月,区委、区政府转发“八五”普法规划。统筹推进法宣工作。牵头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11月30日,我区召开“八五”普法启动大会暨宪法法律宣传月启动仪式,总结“七五”普法工作,部署“八五”普法任务,并对我区荣获上海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落实普法责任制。对2021年本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明确“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等共性要求,另一方面完善普法个性清单,全区58个部门完成制定。建立健全普法信息报送制度,将以案释法工作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指标,全年“绎法静安”微信公众号发文近400篇。
二是聚焦关键因素强化普法针对性。加强重点对象普法。聚焦“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2021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建议清单,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法》、政府信息公开等专题的区政府领导班子法治讲座。举办2021年度普法联络员培训班。聚焦“关键时期”,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治副校长积极履行职责。聚焦“关键环节”,开展农民工春运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营造平安春运、法治春运的浓厚氛围。深入宣传重点法律。加大宪法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11月25日,区委宣传部、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区司法局、区法宣办联合发文,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2021年静安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本次宪法法律宣传月主要突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题,通过“主场活动+专题活动”形式,围绕“宪法法律七进”,深入开展宪法法律专题讲座、宪法宣誓、宪法诵读、宪法宣传阵地打卡、法治书画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治灯谜游园会、反诈脱口秀、法治志愿服务等活动60余场。制作宪法宣传月活动总结宣传片,定制发放“图说宪法”插画笔记簿1000本。布展“七号线法治专列”,并拍摄“小七换新衣,法治迎春节”主题宣传片。广泛宣传民法典,组织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举办网络直播课、“静·界”读书会等专题讲座、“知法律行”法律知识竞赛等学习宣传活动,拍摄5期民法典脱口秀短视频,发放民法典折页和口袋书2000余份,宣传标语等海报9000余张。
三是夯实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观看法治话剧《雷经天》。设计民法典分编知识问答转盘,完成大融城法治文化墙设计制作。指导建成“京师上海法治文化广场”。升级“绎法观影”品牌,打造沪北电影院“观影阅读一体化”新阵地,10月8日,举办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揭牌仪式暨静安区“绎法院线”揭牌仪式。有效推进法治文化进公共空间,利用全区50余个公交站,以及地铁2号线静安寺站换乘站、7号线昌平路站5号口等点位,宣传“八五”普法重点内容,法治文化氛围日趋成熟。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开展我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初核工作,保留了静安寺街道华山居民区、芷江西路街道城上城居民区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完善区重点培育单位库,申报推荐市级重点培育单位。举办2021年全区“法治带头人”培训班。指导各街道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广泛宣传我区“法治带头人”优秀案例,评选“十佳”法治带头人。加大住宅物业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宣传教育力度,围绕住宅小区特别是“老小旧远”小区停车难、加装电梯难以及房屋使用安全等问题开展治理,挖掘培育依法治理示范项目。《法治日报》多次宣传报道我区持续实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项目,其中破解加装电梯“众口难调”难题的工作经验,被上海市依法治市简报刊登,并推荐参加第三届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案例评选。
四是整合资源,构建多元解纷“大调解”格局。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加大对“老、旧、小、难”领域及重点人群、风险高发领域的矛盾排查及化解,做到“应调尽调”;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服务,助力“双减”政策的实施。2021年,各司法所及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排查6339次,涉及人次26108。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17063件,调解化解16045件,调解成功率为94.03%。大力推进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建设。线上智慧调解系统共接收工单2393件,截止目前,调解成功1868件,调解成功率为89.3%,调解终止224件。线下接待窗口共接待上门咨询案件175件,接待上门咨询1265人次。努力攻坚行政调解。指导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6月成立区司法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制定《静安区司法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扩大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稳定工作中的“减压阀”作用。设立新型行专业调解组织。指导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律师作为调解员,专业化解全市融资租赁、商业理赔等金融商事矛盾纠纷;联合区知识产权局在5家街镇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室”,利用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与调解工作室的叠加优势,积极构建“预防+调解”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助推法治营商环境。
五是以多元化解矛盾为抓手,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居双顾问”精准服务民生。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公共法律服务融入矛盾纠纷化解,2021年,居村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3942次,合计23652小时,举办法治讲座1060场,协助参与矛盾纠纷化解373件,成功353件,成功率94.64%;居村心理顾问提供心理服务1902次,举办心理健康讲座论坛活动等151场;撰写《“一居双顾问”为我区民心工程保驾护航》、《打造“枫桥经验”静安品牌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实践》等调研报告。打造市域治理静安“新名片”。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务楼宇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提升商务楼宇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水平;在静安寺设立“双员双师”工作站点,用佛法的智慧推动矛盾纠纷的柔性化解;在涉铁路沿线的5家司法所成立涉铁路沿线矛盾纠纷工作联络小组,建立铁路沿线矛盾纠纷的发现机制、排查机制和解决机制并加以落实。
六是因地制宜,探索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新路径。统筹推进司法所基层法治建设。对标对表市局《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及实施方案,制定我区实施方案;成立静安区司法局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领导小组,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召开2021年全区司法所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把司法所打造为作战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新时代基层综合法治工作部门。大力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建立司法所干部到司法局挂职学习的培训机制,尽力补齐司法所人员的基层法制综合工作能力不强的短板;建立年度培训与专项岗位培训相结合的司法所干部培训制度,开展以《关于新形势下街道乡镇常见行政诉讼》、城管综合执法中的重大法审培训、街镇行政应诉实务等为主题的法治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工作成效夯实基础。
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1年,静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律师类行政审批初审2164件(其中涉及机构事项175件,涉及个人事项1989件);“两公律师”受理初审16件(其中公职律师申请12件,公司律师申请4件);法律咨询窗口接待来访7140人次;12348热线接听10867人次;法律援助案件受理3531件(其中民事129件,刑事1113件,值班律师法律帮助2289件)。
一是开展立法前调研,为公共法律服务立法打牢基础。积极配合市局完成《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的立法前调研工作,组织开展了一次实地考察、两场立法专题调研座谈。结合静安区楼宇特色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为立法前调研提供经验做法,探索创新亮点,寻求法律服务供给与群众法律需求最合适的匹配度。通过各种形式的调研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对于各层级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挖掘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创新路径、亮点举措,为形成更高质量立法成果打牢基础。
二是加强实体窗口督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分工带队,深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窗口第一线,范围覆盖全区14个街镇、2个公证处、14家工作站、74家工作室。通过针对性的实地走访与电话暗访,发现工作站(室)的问题不足与亮点、优点,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并及时制作补充居村工作室的标牌标识,发放宣传海报3000张、台卡3000份、60000万张便民服务卡、宣传品3000余份,确保每一个街镇和居村的实体平台窗口应放尽放,在区内全覆盖。指导各工作站(室)工作人员规范应答居民求助与电话求助,使律师咨询预约制度有效落实。积极引导社区群众采用“12348”热线和上海法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网上申请法律援助。
三是推动特色工作站建设,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楼宇、进园区、进商圈,进一步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继南京西路街道首个商务楼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以来,2021年,石门二路街道、市北高新园区及大融城综合商圈都相继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其中,石门二路街道在仲益大厦设立“石二分之一新空间”楼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企业和白领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等服务,被界面新闻、中国日报网、中新网等媒体相继报道;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配送进驻市北高新园区税收共治服务点,为园区内企业开启“线上、线下一站式”法律服务的新模式;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行动,依托党群服务阵地在大融城商圈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精准化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促进商圈内商铺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为营造“法治商圈”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四是积极推行“一网通办”,实行规范高效便捷服务。全力配合市、区两级关于“一网通办”推进工作,持续深化法律援助“一件事”的便民利民服务,编写“法律援助咨询与申请一件事”办事指南。加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的“两个免于提交”,确保电子证照调取形式落地,已有1188项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调取。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填报,截至年底已修改完善办事指南690件次,有力推动静安区“一网通办”工作。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一网通办”网上预审专窗,实行“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员”吊牌上岗,积极引导申请人和群众使用网上平台,形成“线上申请、线下审核”的办事模式,有效提高行政审批的网办率。
五是持续推进两公律师覆盖面,探索律师调解新形式。积极宣传推进静安区“两公律师”制度,为各委办局与区属企业设立两公律师制度提供申请前咨询,形成区局初审意见并协助申请人向市局提交材料。今年以来,本区新增5家政府机关单位设立公职律师制度,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储备。同时,积极探索律师调解新形式,优选京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室,结合静安区公益律师志愿团,配合二中院设立静安区司法局驻二中院调解委员会,每周三、五定期驻点二中院,受理法律咨询并调解二审案件,促进非诉讼调解向专业化发展。
六是深化“法援惠民生”活动,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扩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范围,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实现我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启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有效解决法律援助律师会见难的问题,提高了刑事案件办理效率,有效保障被追诉人和律师基本权利。加强援助律师队伍管理,制定《静安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管理办法》,严格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保障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将法律援助与普法宣传相结合,聚焦需求,提升宣传实效,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2021年,5篇典型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作为全国性指导案例。
七是开展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切实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妥善处理市局等单位交办案件30余件。组织全区各律所开展全国律师诚信系统公示平台信息核查工作,核对信息近6000条,纠错信息1200余条。攻坚收尾律师违规兼职清理整顿工作,160名存在违规兼职情况的已全部整改。继续推动静安律师涉外发展。推动静安律所“全球服务商”进程,其中德恒(上海)入选第二批全球服务商名录,国浩所入选全球服务商理事会。开展新一轮静安区涉外律师人才统计工作,静安现有涉外律师631人,完成静安律所9家海外分支机构2020年度工作总结。加快律师行业融入静安经济发展。召开法律服务行业发展与区域经济建设座谈会。做好律师行业招商引资及留商稳商工作,共新设立律所7家,2家已引入外区优质律师团队入主重组。着力推进安商稳商工作,制定企业走访方案,并协调企业需求。积极推进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律师行业两代表一委员参政议政调研。选报推荐律师行业助力脱贫攻坚先进典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典型。
八是开展公证行业、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工作。助推静安公证行业品牌建设,挖掘品牌潜能,督促静安公证处参加“互联网公证处”示范单位复评和“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申报,闸北公证处“家事公证处”示范单位申报。积极发动公证处参加2020年度中国公证十大典型案例评选,向市局推荐参评公证案例10篇。开展合作制公证处试点工作,推动我区公证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今年,我区新设立市北公证处,更好地激发公证行业活力,进一步优化了我区公证机构布局,实现了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推动公证与律师行业融合,推动两家公证处与申浩所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润家、洁湛、恒平三家司法鉴定机构实地开展专项督查,对鉴定执业情况、质量评查问题整改以及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九是严格做好法律服务执业监督工作。全年,共办理律师投诉案件284件,公证投诉案件9件,司法鉴定投诉案件30件;收到并办结上级交办的举报线索52件。积极开展自查核查工作,筛查、整理和装订十八大以来的律师投诉卷宗670份,清查核查十八大以来市司法局移送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投诉举报案件226件,经核查,全部案件依法办结。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加大通报力度和培训力度,完成行政处罚10件,开展律师执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培训会议和测试。
五、筑牢平安静安建设底线
一是严守安全底线,抓实抓细各项防控管控工作。切实加强疫情期间的监管力度和密度。实行“日排查”、“日报告”制度,通过电话或微信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体情况、生活情况及活动轨迹;主动加强与监所对接,做好刑释人员衔接工作,开展新进刑释人员去向排查,每日上报衔接情况,掌握刑释解矫人员动态情况,教育引导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重点人员全部制定帮教方案。从严落实外出请假审批程序。指挥中心充分发挥“一体化”大平台和信息化手段,防止失联、脱管现象。定期召开动态研判会议。每月组织14个街镇司法所召开安全隐患动态分析研判会,围绕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的监管情况逐一进行分析研判。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建设年活动。成立静安区社区矫正管理局。2021年1月11日,静安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正式揭牌成立,对优化社区矫正资源配置、加快静安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具有积极意义。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建设年活动。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工作方案、任务落实分解表,要求各街镇司法所紧扣时间节点,对标对表,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双月督导检查。通过查阅工作台账,查看电子监管平台,定期对我区14个街镇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督促各街镇司法所对检查中存在的短板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查漏补缺。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有机衔接,不断提高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是全面滚动排查,做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保工作。在庆祝建党百年、元旦、国庆、进博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活动中,制定安保方案,积极开展滚动排查,开展预案演练,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对紧急情况的响应速度、处置指挥和组织协调能力。始终紧扣“安全第一、突出重点、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安保工作基本原则,始终紧绷安全稳定这根弦,加强研判、做好预案、落实责任,做到有效防范、及时处置、守牢底线,努力把风险隐患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实现对象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
六、司法行政自身建设
一是压实责任,动真碰硬,严格落实教育整顿各项工作任务。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持续推进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组织全系统干部队伍参加政治轮训10场,邀请复旦大学老师开展4场专题学习讲座,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一把手”上党课等,覆盖干警800余人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观看《兴业路:桂兴华作品朗诵音乐会》、非虚构戏剧《辅德里》。召开2次廉政教育大会,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5部、参加廉政报告2场、参与职务犯罪庭审旁听1场,覆盖干警700余人次。组织集中观看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英模事迹宣传片4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事迹宣传片1部,主题电影《平安中国之守护者》、《邹碧华》等4部,覆盖干警800余人次,推选法律援助中心和彭浦新村街道司法所干部2人为榜样,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学习身边的榜样”主题征文活动。查纠整改彻查彻改。查纠整改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发动和政策宣讲。开展多轮次、全覆盖的谈心谈话182人次。组织在编在岗政法干警102名填报了《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填报率达100%。发挥组织查处威力,细化完善了司法行政系统6+1顽瘴痼疾体系,针对性梳理出表现形式38个,制定整治措施37条,完成整治38个,建章立制10个,确定了1类其它顽瘴痼疾,并已整改。做好案件线索核查,对于市教育整顿办移交的线索全部核查完毕。全面梳理自查自纠及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经重点案件“集中评查、交叉评查”认定的3件问题案件、7件暇疵案件,均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责任到人、纠错整改到位。建章立制固化成果。以建章立制的形式固化教育整顿成果,形成制度管人理事的长效态势。将“双员双师”、法律服务进楼宇、法援进社区、线上公证等为民服务的经验做法充分梳理、总结、提炼,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共建立健全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机制、正风肃纪长效机制等20项制度。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贯穿到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研究实施了本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10大项目并已全部完成。
二是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成立本系统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抓牢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头雁”领航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基层党组织配送党史学习参考书籍2000余套;开展观影学史、“永远跟党走·启航新征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活动,组织干部观看《1921》、《悬崖之上》、“党史中的法治故事”话剧《雷经天》,引导干部坚守理想信念,践行使命担当;开展特色党课宣讲活动,局党委书记为基层党组织讲授“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主题党课,邀请获“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老政法人”为全系统干部讲党课,开展“静思来时路·党史月月谈”系列演讲活动,引导司法行政人学思践悟,在学习党史的过程中感悟初心与使命,在实践中自觉强化责任与担当。
三是服务凝聚、涵养人才,持续做好人才培养工作。持续做好青年人才梯队化培养,加强人才蓄水池建设。开展静安优秀青年律师人才选拔工作,从全区255家律师事务所中遴选优秀青年律师人才,在申报的100多名律师中通过简历初审、面谈评审、案卷评审,选拔出50名律师进入静安青年律师人才库。以静安区优秀中青年行业领军人才为示范指引,激励青年人才深耕专业发展、砥砺奋进前行。2021年系统内共有8人获评“静安区优秀共产党员”,管建军获评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王昊东等11名律师获评上海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能效。持续推动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润家司法鉴定所成立党支部,指导14家党员达到3人的律所成立党支部,指导3家党员超过50人的律所升格党总支,指导7家党组织及时进行换届。指导建立南京西路商圈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集群;增强对小型律师事务所和无党员律师事务所的辐射能效。开展支部书记集中培训3次,覆盖240余人次。开展全系统在职党员排摸工作,不断规范完善党组织关系管理制度。
2022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要点
2022年,区司法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精主业、做亮品牌、做优管理,提高依法治区工作水平,加快法治化建设的进程,全力做好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和法治保障工作。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依法治区行稳致远
继续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任务举措,将学习精神转化为依法治区强大动力,全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静安落地生根。组织实施《静安区全面依法治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确保各项部署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组织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会议,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继续适时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在法治建设中的推动作用。
二、发挥示范区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
根据《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督促各单位落实好“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有关工作,有效发挥先进典型标杆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做好2022年度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及部门法律顾问工作。
三、打造基层法治建设静安亮点,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创先创优
继续加强对各街镇开展基层法治建设的指导和支持,督促各街镇落实好基层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继续以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充分发挥“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道乡镇”的引领激励作用,推动各街镇不断开创基层法治建设新局面。
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复议委员会作用
继续贯彻落实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本市、我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目标,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提升行政争议化解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专业性和公信力作用,对年度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以及在适法、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重大分歧的行政复议案件召开案审会,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五、持续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继续组织开展本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案件出庭应诉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并对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出庭、复议应诉情况进行通报。
六、继续配合做好执法事项下沉工作
积极配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对司法所承担的法制审核、听证、复议等工作的指导,及时就街镇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与区城管执法局沟通,建立有效的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不断提升街镇行政执法能力。
七、继续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
严格按照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简证便民、将优化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化规范化,完善行政协助制度,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做好指导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八、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继续做好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严格对新进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民法典等纳入培训内容,通过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等途径,强化对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
九、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深入学习宣传“八五”普法规划,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八五”普法规划落地生根。围绕宪法核心,办好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周静安专场集中宣传活动。深化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促进民法典有效落实。做好重点对象普法工作,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举办2022年度普法联络员培训班。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提升青少年学法成效。分类精准普法,进一步增强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社区白领等重点对象的法治观念。
十、压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
以区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为抓手,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发挥实效。切实履行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奖励表彰职能。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统筹系统资源抓好社会面普法,结合职能实际抓好行业内普法。
十一、深化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
加强本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重点培育库建设,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基层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继续推进基层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规范选拔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十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充分挖掘现有资源,更新“绎法空间”项目,扩大法治文化“微”阵地版图,推动固定法治文化阵地、流动法治文化阵地共同发展。组织开展法治公益广告比赛、微视频征集等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为法治静安建设凝聚最大法治共识。
十三、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抓实《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宣传落实工作,进一步巩固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一居双顾问”工作制度,着力推进重点领域行政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努力提升诉调对接成效,全面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非诉中心建设,拓宽行政调解、复议调解、公证调解、社会组织调解、律师调解、行政仲裁等8类非诉方式,将我区各类非诉解纷机构引进非诉调解中心,将其打造成为网上网下、衔接联动、互联贯通、快速办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综合性一站式平台。
十四、持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进一步落实《意见》精神,加强对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司法所作为基层综合法治工作部门的作用;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交流,合力打造新时代司法所“一街一品”的静安工程。
十五、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将“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作为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的重要手段,使社区矫正工作逐步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争取2022年列入本级财政预算,2023年完成建设,进一步完善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水平。
十六、强化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保工作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筑牢安全防线,及时排查发现社区矫正、刑释解矫人员不稳定隐患,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谋划,重点人员建立一人一档一预案,强化帮教措施,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暴恐恶性事件、不发生规模性群体事件、不发生重大事故和公共安全事件。
十七、完善衔接机制,提升帮教成效
加强一体化平台数据管理以及与监所、公安部门的衔接与协作,强化所所联动,做好风险管控,避免刑满释放人员脱漏管下落不明的现象发生;加强户籍地与居住地衔接,全面做好人户分离人员帮教工作;加强与司法所衔接,通过动态研判分析会,梳理基层安置帮教工作难点、重点问题;加强与社会组织衔接,加大“爱的黄丝带”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帮教成效;加强特殊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促使特殊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十八、加强律所规范管理,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召开全区律师工作会议,对新执业律师开展执业规范、执业纪律培训,组织被投诉律师、“两随机一公开”中被查出问题的律师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静安法律服务业与“长三角”等法律服务业发达地区交流联动,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机遇,扩大律师影响力。推动静安律师外向型发展,继续做好“一带一路”法律人才基地项目,组织区内涉外律师与外资所代表处交流。
十九、加强公证行业监督管理
继续发挥公证审计监督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的公证管理内控制度,推进公证处财务规范化管理。探索合作制公证处管理新思路。认真梳理总结合作制公证处试点工作经验,强化对合作制公证处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保障,坚持公证公益属性,尊重市场规律,规范有序推动合作制公证处建设发展。推动公证处继续与“长三角”各地公证处签约共建,开展业务合作研讨。
二十、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监督管理
加大监管力度。结合年度考核、全面评查、“双随机”检查、能力验证等工作,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行业的质量和公信力。加强专业指导,聚焦实际需求。为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提供专业技能、法律法规等培训,提升司法鉴定的规范化和专业性。
二十一、加强专业服务业执业监督
根据市司法局相关要求和统一部署,逐步探索行政执法制度化建设,严格办理投诉案件。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调查,进一步依法规范办案流程和各项工作。优化司法监督文书办理。针对法院、检察院监督文书涉及相关律所和律师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回复办理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健全办案机制,严格分析研判。对于疑难复杂案件,邀请法律顾问和资深律师等参与疑点难点分析与研判。推进调研,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工作实务的具体个案、同类案例、高频率案件的分析研究工作,探索规律性认知,加深理论性思考,实现工作实务与理论研究的良性互动。
二十二、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建设
继续对辖区内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定期走访和督导,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调研、法律服务指引、服务窗口软硬件核查,加强实体平台窗口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统一规范公共法律服务的窗口形象、标牌标识,以“好差评”评价结果督促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落实律师咨询预约制度,使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感到满意。
二十三、优化网上办理事项流程
积极引导企业与群众通过“一网通办”提交申请,优先通过线上方式提供律师咨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提高行政许可、法律援助申请以及通知类的法律援助事项网办率;加快与公检法等部门的信息沟通,鼓励律师、司法鉴定机构,采取网上立案和提交材料、电子签章、视频对话、远程庭审等方式。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公证员审批事项下放后的材料接收工作,力争实现全程网办目标。
二十四、推进两公律师制度建设,探索基层立法信息点采集工作
对两公律师申请做好事前指导,及时受理、加速办理。继续积极推动全区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公职律师制度、国有企业的公司律师制度和第二批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制度试点建设。以公服中心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为站点,持续扩大宣传,提高居民群众参与立法积极性。通过场所与人员配置,将“立法”与“普法”有机联结,提高采集点对基层立法及相关工作意见建议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实践。
二十五、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
结合《法律援助法》的实施,加大宣传,修订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借助新媒体推广。深化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继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建设活动,做优“张玉霞未成年人工作室”“楼凌宇妇女维权工作室”特色品牌。通过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工地、进学校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法》巡回宣传,扩大受益群体覆盖面。进一步健全街镇、社区、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劳动仲裁院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方便困难群众求助。
二十六、强化法援律师队伍管理,提升群众满意度
推进落实《静安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管理办法》,加强援助律师队伍管理,继续落实案件质量管理“三项机制”,提升服务质量。结合《法律援助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不断规范窗口服务,完善工作流程,优化便民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十七、做好人才培育培养工作,优化律师党建全覆盖质量
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培训,严格纪律作风建设,提升队伍服务大局、履职担当的能力。持续加强对大、中、小型律所调研指导,用组织设置、工作机制、党员管理和工作保障的成效规范律所党组织建设。
现将《2021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总结》和《2022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在新的一年继续开拓奋进,为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
2022年2月15日
2021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总结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法治中国建设深入推进的第一年,同时也是静安奋力迈向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的开局起步之年。区司法局围绕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严格开展教育整顿,同时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项目要求及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
一、推动依法治区开启“十四五”全新征程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区委依法治区委名义制定印发《中共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单位,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组织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于绍良同志在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全面依法治市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网络知识竞答活动,共计2万余人参与;打造地铁昌平路站5号口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传阵地,推动我区掀起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
二是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贯彻落实《法治上海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通过各方调研、政策研究、意见征求、专家论证等,编制形成《静安区全面依法治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持续开展依法治区评估工作,以全新修订的《静安区依法治区评估指标体系》为标准,对我区法治基础、司法公信,社会治理、法治政府等内容展开分析评估,为我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更可行的目标和指向。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依法治区办第三次会议,传达中央、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印发《中共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确保依法治区工作有效落地。持续加强与各协调小组及成员单位、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衔接,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总结上半年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全年工作任务。
三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工作。区委将法治建设督查工作纳入区委2021年督促检查重点工作,根据区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开展自查。推进市委依法治市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对上海的督察整改工作,持续做好督促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推进有力有序,按时完成。做好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工作,结合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对各部门、各单位依法治区工作落实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标准。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率先突破
一是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报告制度,区委书记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以及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2020年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大会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印发《2021年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部署推进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分解季度任务,确保创建任务举措有效落实。编制《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手册》,逐一对各项指标的填报材料进一步细化,并明确牵头部门、参加部门,做到任务明确、举措清晰、责任到人。持续通过上门调研、电话联系、座谈会、开展自评等多种形式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在示范创建申报期间,向区委书记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示范创建工作,全力组织申报,按时完成104项指标的材料填报工作,我区被推荐为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区上报中央依法治国办。
三是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及安排,积极推进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任务,7月28日,我区行政复议局正式挂牌成立,出台《静安区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暂行规定》。严格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集中管辖启动后,及时在“静安区司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设置专栏发布《行政复议申请指南》,引导复议申请人进行申请。充分发挥复议调解机制的重要作用,将行政复议打造成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搭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的沟通平台。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共参与135件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含一审、二审、再审),均已按照法律规定答辩,已开庭审理125件,宣判(含去年结转案件)85件。区政府部门行政诉讼一审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案232件,出庭应诉率92.06%。保障行政复议委员会履行职能,组织召开我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一届二次全体委员会议、首次案审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专业性和公信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是有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各街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全面自查,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针对执法工作中的可能存在的运动式、“一刀切”执法问题进行梳理自查,全面查找行政执法领域的薄弱环节。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各街镇严格按照新行政处罚法要求开展我区行政处罚裁量工作,加强对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区检察院沟通,推动成立静安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办公室,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良性互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管理,组织全区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165人进行上岗培训,考试合格率100%;2021年,通过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核新办、换证、注销行政执法证1120张。
五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排摸2020年度部门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法律顾问自查评估与落实整改工作,推动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进一步发挥作用。针对财政有关政策要求,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完成2021年度部门法律顾问配备,共为43家部门配备48名律师;筹备成立第二届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
六是积极开展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以区委依法治区委名义转发市委依法治市委的《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部署推进会议,全面发动各街镇参与,共有8个街镇进行了申报参选。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初审评选工作,通过组织示范创建指引涉及的相关部门、专家学者根据各申报街镇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推进我区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选优选强。
七是认真开展法律事务协调。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对疑难复杂法律事务进行调处,全年共审核区政府及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及制定的各类文件61件。做好旧区改造法制保障工作。参与旧改基地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快旧改基地收尾工作。审核区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22件,核发《强制执行通告》32件。审核强制拆违案件12件,及时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先后开展了对照民法典、涉及行政处罚法、不合理罚款等专项清理3次。
八是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和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静安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我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并就区级层面第一批、第二批告知承诺涉及的证明事项通知相关部门贯彻落实。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改进我区各部门服务作风,提升监管效能。
三、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紧扣重点项目完善体制机制。完成重点工作项目。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编制工作,成立规划编制小组,并邀请专家学者全程参与,加强前期研究,提升规划编撰的科学性。通过多场座谈会征求各部门、各单位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断优化完善规划内容,制订《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经区委书记办公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审核通过。9月,区委、区政府转发“八五”普法规划。统筹推进法宣工作。牵头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11月30日,我区召开“八五”普法启动大会暨宪法法律宣传月启动仪式,总结“七五”普法工作,部署“八五”普法任务,并对我区荣获上海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落实普法责任制。对2021年本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明确“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等共性要求,另一方面完善普法个性清单,全区58个部门完成制定。建立健全普法信息报送制度,将以案释法工作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指标,全年“绎法静安”微信公众号发文近400篇。
二是聚焦关键因素强化普法针对性。加强重点对象普法。聚焦“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2021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建议清单,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法》、政府信息公开等专题的区政府领导班子法治讲座。举办2021年度普法联络员培训班。聚焦“关键时期”,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治副校长积极履行职责。聚焦“关键环节”,开展农民工春运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营造平安春运、法治春运的浓厚氛围。深入宣传重点法律。加大宪法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11月25日,区委宣传部、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区司法局、区法宣办联合发文,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2021年静安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本次宪法法律宣传月主要突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题,通过“主场活动+专题活动”形式,围绕“宪法法律七进”,深入开展宪法法律专题讲座、宪法宣誓、宪法诵读、宪法宣传阵地打卡、法治书画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治灯谜游园会、反诈脱口秀、法治志愿服务等活动60余场。制作宪法宣传月活动总结宣传片,定制发放“图说宪法”插画笔记簿1000本。布展“七号线法治专列”,并拍摄“小七换新衣,法治迎春节”主题宣传片。广泛宣传民法典,组织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举办网络直播课、“静·界”读书会等专题讲座、“知法律行”法律知识竞赛等学习宣传活动,拍摄5期民法典脱口秀短视频,发放民法典折页和口袋书2000余份,宣传标语等海报9000余张。
三是夯实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观看法治话剧《雷经天》。设计民法典分编知识问答转盘,完成大融城法治文化墙设计制作。指导建成“京师上海法治文化广场”。升级“绎法观影”品牌,打造沪北电影院“观影阅读一体化”新阵地,10月8日,举办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揭牌仪式暨静安区“绎法院线”揭牌仪式。有效推进法治文化进公共空间,利用全区50余个公交站,以及地铁2号线静安寺站换乘站、7号线昌平路站5号口等点位,宣传“八五”普法重点内容,法治文化氛围日趋成熟。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开展我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初核工作,保留了静安寺街道华山居民区、芷江西路街道城上城居民区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完善区重点培育单位库,申报推荐市级重点培育单位。举办2021年全区“法治带头人”培训班。指导各街道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广泛宣传我区“法治带头人”优秀案例,评选“十佳”法治带头人。加大住宅物业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宣传教育力度,围绕住宅小区特别是“老小旧远”小区停车难、加装电梯难以及房屋使用安全等问题开展治理,挖掘培育依法治理示范项目。《法治日报》多次宣传报道我区持续实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项目,其中破解加装电梯“众口难调”难题的工作经验,被上海市依法治市简报刊登,并推荐参加第三届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案例评选。
四是整合资源,构建多元解纷“大调解”格局。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加大对“老、旧、小、难”领域及重点人群、风险高发领域的矛盾排查及化解,做到“应调尽调”;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服务,助力“双减”政策的实施。2021年,各司法所及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排查6339次,涉及人次26108。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17063件,调解化解16045件,调解成功率为94.03%。大力推进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建设。线上智慧调解系统共接收工单2393件,截止目前,调解成功1868件,调解成功率为89.3%,调解终止224件。线下接待窗口共接待上门咨询案件175件,接待上门咨询1265人次。努力攻坚行政调解。指导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6月成立区司法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制定《静安区司法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扩大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稳定工作中的“减压阀”作用。设立新型行专业调解组织。指导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律师作为调解员,专业化解全市融资租赁、商业理赔等金融商事矛盾纠纷;联合区知识产权局在5家街镇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室”,利用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与调解工作室的叠加优势,积极构建“预防+调解”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助推法治营商环境。
五是以多元化解矛盾为抓手,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居双顾问”精准服务民生。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公共法律服务融入矛盾纠纷化解,2021年,居村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3942次,合计23652小时,举办法治讲座1060场,协助参与矛盾纠纷化解373件,成功353件,成功率94.64%;居村心理顾问提供心理服务1902次,举办心理健康讲座论坛活动等151场;撰写《“一居双顾问”为我区民心工程保驾护航》、《打造“枫桥经验”静安品牌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实践》等调研报告。打造市域治理静安“新名片”。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务楼宇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提升商务楼宇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水平;在静安寺设立“双员双师”工作站点,用佛法的智慧推动矛盾纠纷的柔性化解;在涉铁路沿线的5家司法所成立涉铁路沿线矛盾纠纷工作联络小组,建立铁路沿线矛盾纠纷的发现机制、排查机制和解决机制并加以落实。
六是因地制宜,探索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新路径。统筹推进司法所基层法治建设。对标对表市局《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及实施方案,制定我区实施方案;成立静安区司法局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领导小组,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召开2021年全区司法所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把司法所打造为作战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新时代基层综合法治工作部门。大力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建立司法所干部到司法局挂职学习的培训机制,尽力补齐司法所人员的基层法制综合工作能力不强的短板;建立年度培训与专项岗位培训相结合的司法所干部培训制度,开展以《关于新形势下街道乡镇常见行政诉讼》、城管综合执法中的重大法审培训、街镇行政应诉实务等为主题的法治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工作成效夯实基础。
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1年,静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律师类行政审批初审2164件(其中涉及机构事项175件,涉及个人事项1989件);“两公律师”受理初审16件(其中公职律师申请12件,公司律师申请4件);法律咨询窗口接待来访7140人次;12348热线接听10867人次;法律援助案件受理3531件(其中民事129件,刑事1113件,值班律师法律帮助2289件)。
一是开展立法前调研,为公共法律服务立法打牢基础。积极配合市局完成《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的立法前调研工作,组织开展了一次实地考察、两场立法专题调研座谈。结合静安区楼宇特色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为立法前调研提供经验做法,探索创新亮点,寻求法律服务供给与群众法律需求最合适的匹配度。通过各种形式的调研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对于各层级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挖掘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创新路径、亮点举措,为形成更高质量立法成果打牢基础。
二是加强实体窗口督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分工带队,深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窗口第一线,范围覆盖全区14个街镇、2个公证处、14家工作站、74家工作室。通过针对性的实地走访与电话暗访,发现工作站(室)的问题不足与亮点、优点,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并及时制作补充居村工作室的标牌标识,发放宣传海报3000张、台卡3000份、60000万张便民服务卡、宣传品3000余份,确保每一个街镇和居村的实体平台窗口应放尽放,在区内全覆盖。指导各工作站(室)工作人员规范应答居民求助与电话求助,使律师咨询预约制度有效落实。积极引导社区群众采用“12348”热线和上海法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网上申请法律援助。
三是推动特色工作站建设,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楼宇、进园区、进商圈,进一步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继南京西路街道首个商务楼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以来,2021年,石门二路街道、市北高新园区及大融城综合商圈都相继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其中,石门二路街道在仲益大厦设立“石二分之一新空间”楼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企业和白领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等服务,被界面新闻、中国日报网、中新网等媒体相继报道;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配送进驻市北高新园区税收共治服务点,为园区内企业开启“线上、线下一站式”法律服务的新模式;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行动,依托党群服务阵地在大融城商圈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精准化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促进商圈内商铺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为营造“法治商圈”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四是积极推行“一网通办”,实行规范高效便捷服务。全力配合市、区两级关于“一网通办”推进工作,持续深化法律援助“一件事”的便民利民服务,编写“法律援助咨询与申请一件事”办事指南。加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的“两个免于提交”,确保电子证照调取形式落地,已有1188项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调取。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填报,截至年底已修改完善办事指南690件次,有力推动静安区“一网通办”工作。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一网通办”网上预审专窗,实行“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员”吊牌上岗,积极引导申请人和群众使用网上平台,形成“线上申请、线下审核”的办事模式,有效提高行政审批的网办率。
五是持续推进两公律师覆盖面,探索律师调解新形式。积极宣传推进静安区“两公律师”制度,为各委办局与区属企业设立两公律师制度提供申请前咨询,形成区局初审意见并协助申请人向市局提交材料。今年以来,本区新增5家政府机关单位设立公职律师制度,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储备。同时,积极探索律师调解新形式,优选京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室,结合静安区公益律师志愿团,配合二中院设立静安区司法局驻二中院调解委员会,每周三、五定期驻点二中院,受理法律咨询并调解二审案件,促进非诉讼调解向专业化发展。
六是深化“法援惠民生”活动,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扩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范围,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实现我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启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有效解决法律援助律师会见难的问题,提高了刑事案件办理效率,有效保障被追诉人和律师基本权利。加强援助律师队伍管理,制定《静安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管理办法》,严格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保障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将法律援助与普法宣传相结合,聚焦需求,提升宣传实效,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2021年,5篇典型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作为全国性指导案例。
七是开展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切实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妥善处理市局等单位交办案件30余件。组织全区各律所开展全国律师诚信系统公示平台信息核查工作,核对信息近6000条,纠错信息1200余条。攻坚收尾律师违规兼职清理整顿工作,160名存在违规兼职情况的已全部整改。继续推动静安律师涉外发展。推动静安律所“全球服务商”进程,其中德恒(上海)入选第二批全球服务商名录,国浩所入选全球服务商理事会。开展新一轮静安区涉外律师人才统计工作,静安现有涉外律师631人,完成静安律所9家海外分支机构2020年度工作总结。加快律师行业融入静安经济发展。召开法律服务行业发展与区域经济建设座谈会。做好律师行业招商引资及留商稳商工作,共新设立律所7家,2家已引入外区优质律师团队入主重组。着力推进安商稳商工作,制定企业走访方案,并协调企业需求。积极推进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律师行业两代表一委员参政议政调研。选报推荐律师行业助力脱贫攻坚先进典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典型。
八是开展公证行业、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工作。助推静安公证行业品牌建设,挖掘品牌潜能,督促静安公证处参加“互联网公证处”示范单位复评和“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申报,闸北公证处“家事公证处”示范单位申报。积极发动公证处参加2020年度中国公证十大典型案例评选,向市局推荐参评公证案例10篇。开展合作制公证处试点工作,推动我区公证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今年,我区新设立市北公证处,更好地激发公证行业活力,进一步优化了我区公证机构布局,实现了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推动公证与律师行业融合,推动两家公证处与申浩所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润家、洁湛、恒平三家司法鉴定机构实地开展专项督查,对鉴定执业情况、质量评查问题整改以及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九是严格做好法律服务执业监督工作。全年,共办理律师投诉案件284件,公证投诉案件9件,司法鉴定投诉案件30件;收到并办结上级交办的举报线索52件。积极开展自查核查工作,筛查、整理和装订十八大以来的律师投诉卷宗670份,清查核查十八大以来市司法局移送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投诉举报案件226件,经核查,全部案件依法办结。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加大通报力度和培训力度,完成行政处罚10件,开展律师执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培训会议和测试。
五、筑牢平安静安建设底线
一是严守安全底线,抓实抓细各项防控管控工作。切实加强疫情期间的监管力度和密度。实行“日排查”、“日报告”制度,通过电话或微信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体情况、生活情况及活动轨迹;主动加强与监所对接,做好刑释人员衔接工作,开展新进刑释人员去向排查,每日上报衔接情况,掌握刑释解矫人员动态情况,教育引导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重点人员全部制定帮教方案。从严落实外出请假审批程序。指挥中心充分发挥“一体化”大平台和信息化手段,防止失联、脱管现象。定期召开动态研判会议。每月组织14个街镇司法所召开安全隐患动态分析研判会,围绕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的监管情况逐一进行分析研判。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建设年活动。成立静安区社区矫正管理局。2021年1月11日,静安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正式揭牌成立,对优化社区矫正资源配置、加快静安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具有积极意义。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建设年活动。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工作方案、任务落实分解表,要求各街镇司法所紧扣时间节点,对标对表,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双月督导检查。通过查阅工作台账,查看电子监管平台,定期对我区14个街镇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督促各街镇司法所对检查中存在的短板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查漏补缺。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有机衔接,不断提高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是全面滚动排查,做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保工作。在庆祝建党百年、元旦、国庆、进博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活动中,制定安保方案,积极开展滚动排查,开展预案演练,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对紧急情况的响应速度、处置指挥和组织协调能力。始终紧扣“安全第一、突出重点、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安保工作基本原则,始终紧绷安全稳定这根弦,加强研判、做好预案、落实责任,做到有效防范、及时处置、守牢底线,努力把风险隐患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实现对象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
六、司法行政自身建设
一是压实责任,动真碰硬,严格落实教育整顿各项工作任务。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持续推进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组织全系统干部队伍参加政治轮训10场,邀请复旦大学老师开展4场专题学习讲座,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一把手”上党课等,覆盖干警800余人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观看《兴业路:桂兴华作品朗诵音乐会》、非虚构戏剧《辅德里》。召开2次廉政教育大会,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5部、参加廉政报告2场、参与职务犯罪庭审旁听1场,覆盖干警700余人次。组织集中观看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英模事迹宣传片4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事迹宣传片1部,主题电影《平安中国之守护者》、《邹碧华》等4部,覆盖干警800余人次,推选法律援助中心和彭浦新村街道司法所干部2人为榜样,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学习身边的榜样”主题征文活动。查纠整改彻查彻改。查纠整改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发动和政策宣讲。开展多轮次、全覆盖的谈心谈话182人次。组织在编在岗政法干警102名填报了《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填报率达100%。发挥组织查处威力,细化完善了司法行政系统6+1顽瘴痼疾体系,针对性梳理出表现形式38个,制定整治措施37条,完成整治38个,建章立制10个,确定了1类其它顽瘴痼疾,并已整改。做好案件线索核查,对于市教育整顿办移交的线索全部核查完毕。全面梳理自查自纠及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经重点案件“集中评查、交叉评查”认定的3件问题案件、7件暇疵案件,均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责任到人、纠错整改到位。建章立制固化成果。以建章立制的形式固化教育整顿成果,形成制度管人理事的长效态势。将“双员双师”、法律服务进楼宇、法援进社区、线上公证等为民服务的经验做法充分梳理、总结、提炼,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共建立健全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机制、正风肃纪长效机制等20项制度。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贯穿到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研究实施了本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10大项目并已全部完成。
二是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成立本系统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抓牢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头雁”领航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基层党组织配送党史学习参考书籍2000余套;开展观影学史、“永远跟党走·启航新征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活动,组织干部观看《1921》、《悬崖之上》、“党史中的法治故事”话剧《雷经天》,引导干部坚守理想信念,践行使命担当;开展特色党课宣讲活动,局党委书记为基层党组织讲授“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主题党课,邀请获“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老政法人”为全系统干部讲党课,开展“静思来时路·党史月月谈”系列演讲活动,引导司法行政人学思践悟,在学习党史的过程中感悟初心与使命,在实践中自觉强化责任与担当。
三是服务凝聚、涵养人才,持续做好人才培养工作。持续做好青年人才梯队化培养,加强人才蓄水池建设。开展静安优秀青年律师人才选拔工作,从全区255家律师事务所中遴选优秀青年律师人才,在申报的100多名律师中通过简历初审、面谈评审、案卷评审,选拔出50名律师进入静安青年律师人才库。以静安区优秀中青年行业领军人才为示范指引,激励青年人才深耕专业发展、砥砺奋进前行。2021年系统内共有8人获评“静安区优秀共产党员”,管建军获评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王昊东等11名律师获评上海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能效。持续推动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润家司法鉴定所成立党支部,指导14家党员达到3人的律所成立党支部,指导3家党员超过50人的律所升格党总支,指导7家党组织及时进行换届。指导建立南京西路商圈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集群;增强对小型律师事务所和无党员律师事务所的辐射能效。开展支部书记集中培训3次,覆盖240余人次。开展全系统在职党员排摸工作,不断规范完善党组织关系管理制度。
2022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要点
2022年,区司法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精主业、做亮品牌、做优管理,提高依法治区工作水平,加快法治化建设的进程,全力做好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和法治保障工作。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依法治区行稳致远
继续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任务举措,将学习精神转化为依法治区强大动力,全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静安落地生根。组织实施《静安区全面依法治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确保各项部署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组织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会议,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继续适时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在法治建设中的推动作用。
二、发挥示范区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
根据《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督促各单位落实好“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有关工作,有效发挥先进典型标杆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做好2022年度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及部门法律顾问工作。
三、打造基层法治建设静安亮点,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创先创优
继续加强对各街镇开展基层法治建设的指导和支持,督促各街镇落实好基层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继续以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充分发挥“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道乡镇”的引领激励作用,推动各街镇不断开创基层法治建设新局面。
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复议委员会作用
继续贯彻落实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本市、我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目标,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提升行政争议化解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专业性和公信力作用,对年度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以及在适法、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重大分歧的行政复议案件召开案审会,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五、持续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继续组织开展本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案件出庭应诉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并对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出庭、复议应诉情况进行通报。
六、继续配合做好执法事项下沉工作
积极配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对司法所承担的法制审核、听证、复议等工作的指导,及时就街镇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与区城管执法局沟通,建立有效的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不断提升街镇行政执法能力。
七、继续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
严格按照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简证便民、将优化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化规范化,完善行政协助制度,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做好指导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八、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继续做好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严格对新进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民法典等纳入培训内容,通过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等途径,强化对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
九、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深入学习宣传“八五”普法规划,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八五”普法规划落地生根。围绕宪法核心,办好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周静安专场集中宣传活动。深化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促进民法典有效落实。做好重点对象普法工作,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举办2022年度普法联络员培训班。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提升青少年学法成效。分类精准普法,进一步增强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社区白领等重点对象的法治观念。
十、压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
以区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为抓手,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发挥实效。切实履行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奖励表彰职能。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统筹系统资源抓好社会面普法,结合职能实际抓好行业内普法。
十一、深化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
加强本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重点培育库建设,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基层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继续推进基层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规范选拔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十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充分挖掘现有资源,更新“绎法空间”项目,扩大法治文化“微”阵地版图,推动固定法治文化阵地、流动法治文化阵地共同发展。组织开展法治公益广告比赛、微视频征集等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为法治静安建设凝聚最大法治共识。
十三、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抓实《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宣传落实工作,进一步巩固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一居双顾问”工作制度,着力推进重点领域行政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努力提升诉调对接成效,全面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非诉中心建设,拓宽行政调解、复议调解、公证调解、社会组织调解、律师调解、行政仲裁等8类非诉方式,将我区各类非诉解纷机构引进非诉调解中心,将其打造成为网上网下、衔接联动、互联贯通、快速办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综合性一站式平台。
十四、持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进一步落实《意见》精神,加强对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司法所作为基层综合法治工作部门的作用;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交流,合力打造新时代司法所“一街一品”的静安工程。
十五、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将“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作为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的重要手段,使社区矫正工作逐步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争取2022年列入本级财政预算,2023年完成建设,进一步完善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水平。
十六、强化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保工作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筑牢安全防线,及时排查发现社区矫正、刑释解矫人员不稳定隐患,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谋划,重点人员建立一人一档一预案,强化帮教措施,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暴恐恶性事件、不发生规模性群体事件、不发生重大事故和公共安全事件。
十七、完善衔接机制,提升帮教成效
加强一体化平台数据管理以及与监所、公安部门的衔接与协作,强化所所联动,做好风险管控,避免刑满释放人员脱漏管下落不明的现象发生;加强户籍地与居住地衔接,全面做好人户分离人员帮教工作;加强与司法所衔接,通过动态研判分析会,梳理基层安置帮教工作难点、重点问题;加强与社会组织衔接,加大“爱的黄丝带”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帮教成效;加强特殊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促使特殊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十八、加强律所规范管理,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召开全区律师工作会议,对新执业律师开展执业规范、执业纪律培训,组织被投诉律师、“两随机一公开”中被查出问题的律师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静安法律服务业与“长三角”等法律服务业发达地区交流联动,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机遇,扩大律师影响力。推动静安律师外向型发展,继续做好“一带一路”法律人才基地项目,组织区内涉外律师与外资所代表处交流。
十九、加强公证行业监督管理
继续发挥公证审计监督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的公证管理内控制度,推进公证处财务规范化管理。探索合作制公证处管理新思路。认真梳理总结合作制公证处试点工作经验,强化对合作制公证处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保障,坚持公证公益属性,尊重市场规律,规范有序推动合作制公证处建设发展。推动公证处继续与“长三角”各地公证处签约共建,开展业务合作研讨。
二十、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监督管理
加大监管力度。结合年度考核、全面评查、“双随机”检查、能力验证等工作,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行业的质量和公信力。加强专业指导,聚焦实际需求。为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提供专业技能、法律法规等培训,提升司法鉴定的规范化和专业性。
二十一、加强专业服务业执业监督
根据市司法局相关要求和统一部署,逐步探索行政执法制度化建设,严格办理投诉案件。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调查,进一步依法规范办案流程和各项工作。优化司法监督文书办理。针对法院、检察院监督文书涉及相关律所和律师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回复办理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健全办案机制,严格分析研判。对于疑难复杂案件,邀请法律顾问和资深律师等参与疑点难点分析与研判。推进调研,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工作实务的具体个案、同类案例、高频率案件的分析研究工作,探索规律性认知,加深理论性思考,实现工作实务与理论研究的良性互动。
二十二、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建设
继续对辖区内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定期走访和督导,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调研、法律服务指引、服务窗口软硬件核查,加强实体平台窗口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统一规范公共法律服务的窗口形象、标牌标识,以“好差评”评价结果督促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落实律师咨询预约制度,使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感到满意。
二十三、优化网上办理事项流程
积极引导企业与群众通过“一网通办”提交申请,优先通过线上方式提供律师咨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提高行政许可、法律援助申请以及通知类的法律援助事项网办率;加快与公检法等部门的信息沟通,鼓励律师、司法鉴定机构,采取网上立案和提交材料、电子签章、视频对话、远程庭审等方式。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公证员审批事项下放后的材料接收工作,力争实现全程网办目标。
二十四、推进两公律师制度建设,探索基层立法信息点采集工作
对两公律师申请做好事前指导,及时受理、加速办理。继续积极推动全区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公职律师制度、国有企业的公司律师制度和第二批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制度试点建设。以公服中心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为站点,持续扩大宣传,提高居民群众参与立法积极性。通过场所与人员配置,将“立法”与“普法”有机联结,提高采集点对基层立法及相关工作意见建议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实践。
二十五、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
结合《法律援助法》的实施,加大宣传,修订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借助新媒体推广。深化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继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建设活动,做优“张玉霞未成年人工作室”“楼凌宇妇女维权工作室”特色品牌。通过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工地、进学校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法》巡回宣传,扩大受益群体覆盖面。进一步健全街镇、社区、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劳动仲裁院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方便困难群众求助。
二十六、强化法援律师队伍管理,提升群众满意度
推进落实《静安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管理办法》,加强援助律师队伍管理,继续落实案件质量管理“三项机制”,提升服务质量。结合《法律援助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不断规范窗口服务,完善工作流程,优化便民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十七、做好人才培育培养工作,优化律师党建全覆盖质量
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培训,严格纪律作风建设,提升队伍服务大局、履职担当的能力。持续加强对大、中、小型律所调研指导,用组织设置、工作机制、党员管理和工作保障的成效规范律所党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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