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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工作情况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静安区开启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建设新征程的起航之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按照推进依法治区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定位,以全面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化为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2021年法治工作总结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静安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在落实“四责协同”机制的同时,把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情况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相关联。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结构化、常态化、具体化,确保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围绕“深化改革、持续提升”主题,以法治保障为引领,全面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1.聚焦办事便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覆盖面,在食品、医疗器械等多领域努力拓展不断提高“网办率”和“全程网办率”,1200余户经营户通过“网办”完成新设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全面推广实行“两个免于提交”,前三季度共减少申请人提交材料25000余份;新设企业100%同步发放电子执照和电子印章,4700多户企业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并加大电子营业执照宣传力度,鼓励企业下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为推动企业登记管理电子化、实施大数据监管以及电子政务建设打好基础。
2.积极探索“好办”、“快办”服务,提高办事群众满意度。一方面,持续扩展集中登记地。今年新确定第四批共14处企业住所集中登记地,静安集中登记地达到38处。通过走访调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需求,以稳妥、可控的原则放宽入驻集中登记地企业行业限制,将食品经营许可(批发非实物)等部分场地要求较低、风险较小的许可项目纳入集中登记地,对静安企业的入驻和静安区集中登记地的管理产生向好影响。今年,各集中登记地共新设企业2447户,占全部新设企业的55.03%,迁入集中登记地企业786户,占全部迁入企业的48.75%,近半数企业青睐集中注册地登记(以上不包括分支机构)。另一方面,对街道、功能区开展“一窗通”“全程电子化”等系列招商业务培训,帮助招商人员尽快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和水平,并配合“快速审批”“容缺审批”等举措的推进。截至目前,我区企业新设和迁入迁移工作情况为,新设企业4446户,同比增长132.90%,迁入企业数1612户,同比增长181.33%。
3.立足精准服务,全力优化静安营商环境。推动中国(上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市北高新园区工作站及6个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室落地运行,围绕区域服务业发展特点积极推进“文化创意服务标准化试点”等项目建设。我局承办了市局“世界认可日”活动,陈通副市长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董乐群司长出席。牵头研究起草了促进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细则,成功启动静安区数字赋能“一带一路”检验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平台,全面助力区域产业经济发展。我局还专门针对全区各部门、街镇、功能区多次召开政策宣讲培训会,并开辟了窗口“绿色通道”,成立了一对一“企业服务专员”队伍,通过微信实时解答招商引资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重点项目全天候“即时响应”,全力凝聚招商合力。
(二)紧扣“更实作为、更强担当”目标,以执法为民为理念,全力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1.强化食药化械安全监管。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40551户次,其中检查食品生产环节监管12户次,食品流通经营场所18987户次,餐饮服务场所21564户次。开展爱心暑托班专项检查、夏季鼠患专项检查、“宠物互动体验店”专项检查、网络餐饮专项检查、秋季学生集体用餐专项检查、公共场所控烟专项检查、“一业一证”专项抽查等15项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3974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987户次。截至目前,共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单位实施日常监督检查3010户次,其中药品712户次、医疗器械1569户次、化妆品638户次;检查疫苗接种点46家次、诊断试剂经营企业40家次、使用单位21家次,未查见新冠病毒疫苗以及诊断试剂经营使用相关违法违规情况。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截至目前,共出动干部2750人次,监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17家,监察各类特种设备2923台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应急演练活动101次,监察发现并整改闭环安全隐患366条,制发《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96份,对17起违反特种设备相关法规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客(货)车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截至9月底,共排查整治各类隐患418个;组织开展各类督导34次,督导企业82家次,发现并整治安全隐患32个,约谈企业71家次。深入推进静安区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目前已经完成辖区1800余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双重预防系统注册工作。
3.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牵头制定静安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聚焦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药品违法等重点领域重拳出击,着力提高执法质量。查办案件先后入选上海市市场监管系统十佳案件、优秀案例,上海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市局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持续推进“长江禁渔”各类专项检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704人次,检查农贸市场957个次、商超1199个次、餐饮单位4401个次,立案19件,结案18件,罚没款2.255万元。积极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线下经营者102个,检查农(集)贸市场13个、商超13个、餐饮单位69个,未发现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联合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联合行动,对上海马戏城、大悦城、方外茶室和品臻私房料理四家经营场所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检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对辖区内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全面检查,出动执法干部197人次,检查职业中介机构71户,现场销毁、拆除各类虚假信息和含有歧视性内容的广告信息牌4块,对1家中介机构涉嫌虚假宣传从事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推进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458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10194家次,立案查处民生领域违法案件450件,结案382件
4.保障产品质量和百姓消费安全。开展集贸市场、超市卖场、餐饮店、加油站、眼镜店、医疗机构等重点民生领域计量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5732人次,检查3007户企业,强检计量器具4923台(件)、非强检计量器具182台(件)、预包装商品1159份、法定计量单位988处,共督促15家使用未经检定合格计量器具的企业限期整改。截至目前,我局共接收处置投诉举报13294件,同比上升59.12%;其中,12315热线工单10076件;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3218件。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以市市场局“消费者投诉绿色通道”为载体,新增日常投诉量较为集中的1家企业发展为“消费者投诉绿色通道”成员单位,“消费者投诉绿色通道”成员单位总数达到54家,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消费维权中的主体作用,让企业在投诉处理中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和解。
(三)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保障人民”理念,以依法行政为准则,完善法治政府机制建设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按照市政府17号令规定,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备案审查,对由我局起草、提请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预先审查。我局2021年没有作出重大决策,也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政务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静安区门户网站公开我局所有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包括事项名称、办理部门、程序、期限、地址、形式、咨询投诉的方式等相关要素全部在网上公示。目前系统中涉及的办事指南包括:行政审批事项18大项、行政处罚事项549项、行政强制事项41项、行政检查事项70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奖励事项7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其他权力事项14项,公共服务事项21项。适用普通程序的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全文向社会公开。
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区司法局的统一平台支持下,由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法治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四是做好行政救济工作。今年我局共有行政复议案件26件,复议结果:11件维持,3件驳回、4件撤回,8件未审结。共有行政诉讼案件12件,诉讼结果:5件裁定驳回,3件撤诉,4件未审结。我局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崇尚法治为主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按照《2021年静安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个性清单要求,全面履行普法责任。成立“谁执法谁普法”领导小组,编制我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在静安区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二是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爱肤日、世界认可主题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电梯安全宣传周、10.14世界标准日等重点时间节点普法。
三是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加大普法宣传的频率、广度和深度。如,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等法律宣传活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宣传系列活动;结合药品法、医疗器械法等新法实施,给企业开展普法宣传;为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校园、进暑托班、进社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公益宣讲;进企业开展广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举办化妆品企业沙龙活动等。各市场所定期围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开展各项主题日、开放日活动。
四是坚持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推行说理式执法,以文明执法促进深入普法。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被巡查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水产品新增溯源宣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宣贯、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宣传等。同时将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使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强化企业规范经营意识的重要途径,寓服务于监管,寓普法于执法,推动企业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助力企业依法依规高质量发展。
二、2022年法治工作计划
(一)继续把依法行政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提升监管质效
1.继续细化落实服务举措,依托“一网通办”,更加突出网上业务办理的快、准、清。全面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不断提高“网办率”和“全程网办率”;继续推广实行“两个免于提交”,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应用,为进一步扩大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夯实基础;继续深化“企业服务专员”队伍,加强对区重点项目的绿色通道服务;协助中心定期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传达讲解最新政策,并及时沟通窗口遇到的问题,提升办事效率、办事体验。
2.继续提升知识产权政策服务能级,积极开展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站工作,嵌入专利咨询等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助推企业品牌发展。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开展银企对接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告监管工作,强化广告案件指导,持续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围绕重点市场、重点商品、重点环节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继续推进质量提升工作,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标准引领、市场运作”的原则和“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目标,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宣传发动区重点企业、老字号企业及上海名牌企业积极争创“上海品牌”,申报市政府质量奖和区政府质量奖,助力静安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扩大静安企业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继续对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成品油等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重点工业产品的隐患排查力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消除质量问题隐患,提升行业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积极拓展标准化试点示范的领域,“社区食堂服务标准化试点”、“灵活用工创新服务平台标准化试点”等10余个在建项目建设。继续积极推进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创建(复评)相关工作,不断巩固创建成果。
4.探索深化“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区“互联网+监管”平台,稳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相互衔接的协同监管和配套工作机制,强化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抽查,加强风险预警、监管动态信息报送等工作的长效机制,明确分工、合力推进,加强本区各部门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中“两库、一清单”维护,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期目标。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各模块的应用,探索建立平台运用的管理通报机制。加大对智慧监管、大数据综合分析的研究,探索推进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市场监管模式。
5.严格落实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继续完善市场监管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健全联合惩戒的发起、实施与反馈机制,推动形成失信名单公示、市场准入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实施信用监管、反馈惩戒信息的完整闭环,实现对企业违法失信行为的有效治理,同时,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重塑信用。对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加强材料审核和程序管理,严把列异关,做好信用约束管理和包容审慎监管,从监管细节处呵护健康企业成长。
(二)继续把依法行政与高效监管相结合,保障市场安全
1.食品药械监管方面,对重点食品、重点场所继续实施严格监管,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建设和运维,推进《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地方标准的实施运用,逐步扩大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对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二维码的应用,加强对企业追溯信息录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药品智慧监管,有效利用药品零售智能监管系统药师考勤功能,提升辖区零售药店药师在岗服务的管理水平和监管效能。尝试开展静安区化妆品备案人信用分类分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在加强宣贯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相关企业、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走访调研。继续推进医疗器械质量信用量化分级工作,将企业的质量管理风险和产品本身特性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分类,结合质量信用量化分级的方法,实行分类分级监管,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监管的行政效能。
2.特种设备监察方面,继续推进电梯改革各项试点工作的推进,将“智慧电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电梯检验方式改革”“电梯维保方式改革”等改革成果落到实处,切实服务保障城区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财产安全。继续根据《静安区特种设备安全双预防工作方案》要求,推进区内特种设备“双预防”安全工作的落实,加大对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生产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力争在三年内做到全区所有大型公众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均纳入“双预防”体系,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3.消费维权方面,按照《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方案》,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品质消费环境。继续拓展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将维权联络点继续向新消费领域、行业协会等延伸,扩大维权联络点覆盖面。积极推动投诉举报“多线合一”,推进热线业务流程、管理制度、信息化系统等整合对接,努力开创新时代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工作新局面。深化12315投诉“绿色通道”,签约新一批“绿色通道”企业,引导消费者与经营者有效对接,促进消费纠纷及时化解。进一步提升企业解决消费纠纷能力,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
4.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方面,全面深入推进《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确保“长江禁渔”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价格监管、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各类市场安全风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继续做好违法违规经营整治常态化工作,紧盯无证无照安全隐患和回潮反弹,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无证无照整治清零工作成果。立足精细化管理,细分和厘清工作措施,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把日常行政执法工作成效体现到社会矛盾综合治理过程中,实现市场秩序维护和公共安全保障的有机统一。
(三)继续把依法行政与法治宣传相结合,优化法治环境
1.执法队伍法治培训方面,以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为导向,围绕新法实施和监管热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充分依托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案例学习培训工作,增强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思维方式
2.社会公众普法宣传方面,开展重点时间节点、重点领域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普法宣传九进工作,积极探索高效普法新模式,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提升社会法治宣传实效。
一、2021年法治工作总结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静安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在落实“四责协同”机制的同时,把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情况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相关联。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结构化、常态化、具体化,确保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围绕“深化改革、持续提升”主题,以法治保障为引领,全面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1.聚焦办事便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覆盖面,在食品、医疗器械等多领域努力拓展不断提高“网办率”和“全程网办率”,1200余户经营户通过“网办”完成新设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全面推广实行“两个免于提交”,前三季度共减少申请人提交材料25000余份;新设企业100%同步发放电子执照和电子印章,4700多户企业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并加大电子营业执照宣传力度,鼓励企业下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为推动企业登记管理电子化、实施大数据监管以及电子政务建设打好基础。
2.积极探索“好办”、“快办”服务,提高办事群众满意度。一方面,持续扩展集中登记地。今年新确定第四批共14处企业住所集中登记地,静安集中登记地达到38处。通过走访调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需求,以稳妥、可控的原则放宽入驻集中登记地企业行业限制,将食品经营许可(批发非实物)等部分场地要求较低、风险较小的许可项目纳入集中登记地,对静安企业的入驻和静安区集中登记地的管理产生向好影响。今年,各集中登记地共新设企业2447户,占全部新设企业的55.03%,迁入集中登记地企业786户,占全部迁入企业的48.75%,近半数企业青睐集中注册地登记(以上不包括分支机构)。另一方面,对街道、功能区开展“一窗通”“全程电子化”等系列招商业务培训,帮助招商人员尽快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和水平,并配合“快速审批”“容缺审批”等举措的推进。截至目前,我区企业新设和迁入迁移工作情况为,新设企业4446户,同比增长132.90%,迁入企业数1612户,同比增长181.33%。
3.立足精准服务,全力优化静安营商环境。推动中国(上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市北高新园区工作站及6个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室落地运行,围绕区域服务业发展特点积极推进“文化创意服务标准化试点”等项目建设。我局承办了市局“世界认可日”活动,陈通副市长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董乐群司长出席。牵头研究起草了促进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细则,成功启动静安区数字赋能“一带一路”检验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平台,全面助力区域产业经济发展。我局还专门针对全区各部门、街镇、功能区多次召开政策宣讲培训会,并开辟了窗口“绿色通道”,成立了一对一“企业服务专员”队伍,通过微信实时解答招商引资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重点项目全天候“即时响应”,全力凝聚招商合力。
(二)紧扣“更实作为、更强担当”目标,以执法为民为理念,全力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1.强化食药化械安全监管。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40551户次,其中检查食品生产环节监管12户次,食品流通经营场所18987户次,餐饮服务场所21564户次。开展爱心暑托班专项检查、夏季鼠患专项检查、“宠物互动体验店”专项检查、网络餐饮专项检查、秋季学生集体用餐专项检查、公共场所控烟专项检查、“一业一证”专项抽查等15项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3974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987户次。截至目前,共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单位实施日常监督检查3010户次,其中药品712户次、医疗器械1569户次、化妆品638户次;检查疫苗接种点46家次、诊断试剂经营企业40家次、使用单位21家次,未查见新冠病毒疫苗以及诊断试剂经营使用相关违法违规情况。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截至目前,共出动干部2750人次,监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17家,监察各类特种设备2923台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应急演练活动101次,监察发现并整改闭环安全隐患366条,制发《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96份,对17起违反特种设备相关法规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客(货)车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截至9月底,共排查整治各类隐患418个;组织开展各类督导34次,督导企业82家次,发现并整治安全隐患32个,约谈企业71家次。深入推进静安区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目前已经完成辖区1800余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双重预防系统注册工作。
3.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牵头制定静安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聚焦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药品违法等重点领域重拳出击,着力提高执法质量。查办案件先后入选上海市市场监管系统十佳案件、优秀案例,上海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市局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持续推进“长江禁渔”各类专项检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704人次,检查农贸市场957个次、商超1199个次、餐饮单位4401个次,立案19件,结案18件,罚没款2.255万元。积极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线下经营者102个,检查农(集)贸市场13个、商超13个、餐饮单位69个,未发现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联合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联合行动,对上海马戏城、大悦城、方外茶室和品臻私房料理四家经营场所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检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对辖区内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全面检查,出动执法干部197人次,检查职业中介机构71户,现场销毁、拆除各类虚假信息和含有歧视性内容的广告信息牌4块,对1家中介机构涉嫌虚假宣传从事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推进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458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10194家次,立案查处民生领域违法案件450件,结案382件
4.保障产品质量和百姓消费安全。开展集贸市场、超市卖场、餐饮店、加油站、眼镜店、医疗机构等重点民生领域计量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5732人次,检查3007户企业,强检计量器具4923台(件)、非强检计量器具182台(件)、预包装商品1159份、法定计量单位988处,共督促15家使用未经检定合格计量器具的企业限期整改。截至目前,我局共接收处置投诉举报13294件,同比上升59.12%;其中,12315热线工单10076件;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3218件。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以市市场局“消费者投诉绿色通道”为载体,新增日常投诉量较为集中的1家企业发展为“消费者投诉绿色通道”成员单位,“消费者投诉绿色通道”成员单位总数达到54家,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消费维权中的主体作用,让企业在投诉处理中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和解。
(三)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保障人民”理念,以依法行政为准则,完善法治政府机制建设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按照市政府17号令规定,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备案审查,对由我局起草、提请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预先审查。我局2021年没有作出重大决策,也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政务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静安区门户网站公开我局所有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包括事项名称、办理部门、程序、期限、地址、形式、咨询投诉的方式等相关要素全部在网上公示。目前系统中涉及的办事指南包括:行政审批事项18大项、行政处罚事项549项、行政强制事项41项、行政检查事项70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奖励事项7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其他权力事项14项,公共服务事项21项。适用普通程序的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全文向社会公开。
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区司法局的统一平台支持下,由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法治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四是做好行政救济工作。今年我局共有行政复议案件26件,复议结果:11件维持,3件驳回、4件撤回,8件未审结。共有行政诉讼案件12件,诉讼结果:5件裁定驳回,3件撤诉,4件未审结。我局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崇尚法治为主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按照《2021年静安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个性清单要求,全面履行普法责任。成立“谁执法谁普法”领导小组,编制我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在静安区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二是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爱肤日、世界认可主题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电梯安全宣传周、10.14世界标准日等重点时间节点普法。
三是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加大普法宣传的频率、广度和深度。如,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等法律宣传活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宣传系列活动;结合药品法、医疗器械法等新法实施,给企业开展普法宣传;为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校园、进暑托班、进社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公益宣讲;进企业开展广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举办化妆品企业沙龙活动等。各市场所定期围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开展各项主题日、开放日活动。
四是坚持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推行说理式执法,以文明执法促进深入普法。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被巡查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水产品新增溯源宣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宣贯、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宣传等。同时将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使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强化企业规范经营意识的重要途径,寓服务于监管,寓普法于执法,推动企业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助力企业依法依规高质量发展。
二、2022年法治工作计划
(一)继续把依法行政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提升监管质效
1.继续细化落实服务举措,依托“一网通办”,更加突出网上业务办理的快、准、清。全面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不断提高“网办率”和“全程网办率”;继续推广实行“两个免于提交”,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应用,为进一步扩大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夯实基础;继续深化“企业服务专员”队伍,加强对区重点项目的绿色通道服务;协助中心定期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传达讲解最新政策,并及时沟通窗口遇到的问题,提升办事效率、办事体验。
2.继续提升知识产权政策服务能级,积极开展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站工作,嵌入专利咨询等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助推企业品牌发展。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开展银企对接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告监管工作,强化广告案件指导,持续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围绕重点市场、重点商品、重点环节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继续推进质量提升工作,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标准引领、市场运作”的原则和“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目标,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宣传发动区重点企业、老字号企业及上海名牌企业积极争创“上海品牌”,申报市政府质量奖和区政府质量奖,助力静安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扩大静安企业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继续对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成品油等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重点工业产品的隐患排查力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消除质量问题隐患,提升行业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积极拓展标准化试点示范的领域,“社区食堂服务标准化试点”、“灵活用工创新服务平台标准化试点”等10余个在建项目建设。继续积极推进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创建(复评)相关工作,不断巩固创建成果。
4.探索深化“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区“互联网+监管”平台,稳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相互衔接的协同监管和配套工作机制,强化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抽查,加强风险预警、监管动态信息报送等工作的长效机制,明确分工、合力推进,加强本区各部门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中“两库、一清单”维护,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期目标。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各模块的应用,探索建立平台运用的管理通报机制。加大对智慧监管、大数据综合分析的研究,探索推进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市场监管模式。
5.严格落实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继续完善市场监管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健全联合惩戒的发起、实施与反馈机制,推动形成失信名单公示、市场准入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实施信用监管、反馈惩戒信息的完整闭环,实现对企业违法失信行为的有效治理,同时,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重塑信用。对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加强材料审核和程序管理,严把列异关,做好信用约束管理和包容审慎监管,从监管细节处呵护健康企业成长。
(二)继续把依法行政与高效监管相结合,保障市场安全
1.食品药械监管方面,对重点食品、重点场所继续实施严格监管,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建设和运维,推进《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地方标准的实施运用,逐步扩大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对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二维码的应用,加强对企业追溯信息录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药品智慧监管,有效利用药品零售智能监管系统药师考勤功能,提升辖区零售药店药师在岗服务的管理水平和监管效能。尝试开展静安区化妆品备案人信用分类分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在加强宣贯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相关企业、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走访调研。继续推进医疗器械质量信用量化分级工作,将企业的质量管理风险和产品本身特性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分类,结合质量信用量化分级的方法,实行分类分级监管,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监管的行政效能。
2.特种设备监察方面,继续推进电梯改革各项试点工作的推进,将“智慧电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电梯检验方式改革”“电梯维保方式改革”等改革成果落到实处,切实服务保障城区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财产安全。继续根据《静安区特种设备安全双预防工作方案》要求,推进区内特种设备“双预防”安全工作的落实,加大对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生产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力争在三年内做到全区所有大型公众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均纳入“双预防”体系,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3.消费维权方面,按照《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方案》,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品质消费环境。继续拓展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将维权联络点继续向新消费领域、行业协会等延伸,扩大维权联络点覆盖面。积极推动投诉举报“多线合一”,推进热线业务流程、管理制度、信息化系统等整合对接,努力开创新时代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工作新局面。深化12315投诉“绿色通道”,签约新一批“绿色通道”企业,引导消费者与经营者有效对接,促进消费纠纷及时化解。进一步提升企业解决消费纠纷能力,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
4.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方面,全面深入推进《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确保“长江禁渔”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价格监管、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各类市场安全风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继续做好违法违规经营整治常态化工作,紧盯无证无照安全隐患和回潮反弹,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无证无照整治清零工作成果。立足精细化管理,细分和厘清工作措施,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把日常行政执法工作成效体现到社会矛盾综合治理过程中,实现市场秩序维护和公共安全保障的有机统一。
(三)继续把依法行政与法治宣传相结合,优化法治环境
1.执法队伍法治培训方面,以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为导向,围绕新法实施和监管热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充分依托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案例学习培训工作,增强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思维方式
2.社会公众普法宣传方面,开展重点时间节点、重点领域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普法宣传九进工作,积极探索高效普法新模式,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提升社会法治宣传实效。
上海静安区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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