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企业优惠政策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区管企业外部监事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1日 政策文号:静国资委任〔2022〕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静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苏河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静安(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经区国资委党委研究同意,现对你公司的外部监事作如下调整:
任命韦红英同志兼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海静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任命潘捷敏同志兼任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海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任命王超同志兼任上海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任命喻路同志兼任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任命曹晨曦同志兼任上海苏河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任命谢敏宏同志兼任上海新静安(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任命邹娟同志兼任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任命方家伦同志兼任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长;
免去喻路同志的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职务;
免去曹晨曦同志的上海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职务;
免去邹娟同志的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职务;
免去潘捷敏同志的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海静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等职务;
免去方家伦同志的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职务。
兼职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得兼薪。
请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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