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26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应急局:刘民钢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改建本市部分老旧消防站,完善消防功能、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的建议”收悉,现将会办意见提供如下:一、静安消防站基本情况静安消防站位于愚园路350号,2017年6月28日被市有关部门认定为静安区文物保护点。该建筑早期为三层楼房屋,上世纪80年代加建了四层,目前占地面积约87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665平方米,由静安消防救援站与居民共同使用。其中,一至二层为救援站的车库、营房等设施,其余楼层为居民住宅,属于成套新公房,共有58户居民。该处房屋性质为直管公房与售后房混合,大部分为售后房,无违章建筑,厨卫均为独用,物业管理单位为静安区置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该处房屋曾开展直管公房厨卫综合改造工程,实施内容包括外立面和屋面,同年竣工并移交物业。二、会办工作意见一是针对代表提出要迁出、安置站内现有居民的建议。由于该站点的居民房屋不属于二级旧里,根据旧改范围以“二级旧里及以下为主”的原则,目前尚不具备启动房屋征收的条件。下阶段,我区将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从风貌形态、功能使用、社区结构等角度,探索重建改造、零星改造、历史文化保护性整治相结合的旧区改造模式。二是针对代表提出要加强修复保护、改造提升的建议。一方面,我区积极落实文物建筑保护要求和流程,做好站点文物建筑“一点一测”工作,建立了详实、完整的档案信息,对“静安寺救火会旧址”实施文物建筑标识牌设计、制作、安装等工作;另一方面,计划在2023年“美丽家园”工作中优先开展该处房屋的修缮和微更新工程,装修申报过程中严格履行文物保护相应规定,以期达成文物建筑保护与百姓民生和谐共处的目标。三是针对代表提出要增强站点展览教育功能的建议。结合各类消防宣传活动,我区积极组织文物建筑爱好者参观静安消防救援站的营房和车库,了解消防员的日常工作及生活状况,并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基础知识授课活动。以上意见供贵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