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关于落实《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6日
政策文号:奉市监〔2022〕1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深入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加速释放市场主体内生活力,着力增强经济恢复性增长的韧劲和后劲,结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和奉贤实际,提出以下服务措施。一、多点布局企业登记注册服务窗口以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注册大厅为中心,多点布局注册登记服务延伸窗口,扩大就近受理服务辐射半径,形成收件、登记、证照发放、大礼包发放一体化服务机制,做响做优“妈妈式”服务奉贤品牌。二、全面实施“无科层”“证照分离”审批改革将“无科层”审批改革一推到底,食品经营、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的备案及许可审批、发证,年内逐步下沉到各企业登记注册窗口或市场监管所。落实“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行政审批改备案”管理,不再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实施5大类9个品种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发放许可证前免于现场核查。全面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清单之外“非禁即入”,取消一切无法律依据的发照发证前置条件。三、全面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大力推广企业开业、变更登记“全程网办”及企业设立登记“取消预审”制度,优化AI智能办,新开业企业2小时内核准登记、变更企业向登记机关交回原执照后当天核准登记,并远程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四、探索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新模式深化“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探索实施“住所云”模式,简化房屋产权证明等住所登记材料,对奉贤企业在本区开设分支机构的,实行经营场所备案,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五、加强企业注册集中登记地管理出台“集中登记地分类管理办法”,规范经济园区和招商平台的管理,并将迁入集中登记地企业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六、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允许社区服务个体工商户在各街镇、开发区指定场所集中登记;支持使用农村宅基地房屋作为经营场所;推行“产权人申报承诺制”,激活被原市场主体占用的经营场所资源。放宽经营范围限制,支持个体工商户从事新兴行业及服务贸易行业;支持自主勾选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条目,实现多业态一体化经营;优化登记流程,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企业。七、贯彻落实服务型管理理念深化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实施轻微违法违规行为“首违不罚”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免罚、会商、约谈、引导、预警、提醒、培训、教育等多维度服务措施,保护和促进市场主体的创新力、竞争力和活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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