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奉贤区促进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9日 政策文号:沪奉发改〔2022〕1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开发区、区属国企与其他各类市场主体、院校通过土地、资金、技术、管理等多种模式合作建设产教融合型科技园区。优先支持三区两镇与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等高等院校共建奉贤大学科技园。(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国资委)11.鼓励研究型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校企科研成果转化。对于在重点产业方向技术产品以及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方面取得一定科技成果和产业化的产教融合项目,推荐纳入奉贤区促进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和奉贤区创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等。(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经委、区财政局)五、支持营造产教融合生态通过一系列综合保障措施,提升市场主体参与力度,培育校企深度协同、产教深度融合新生态。12.建立产教融合信息服务系统,及时发布产业人才需求信息、教育人才供给信息、科研合作信息、行业动态信息、培训与见习信息等,实现开放共享的政策信息精准对接、课证融通服务、人才数据分析、项目智慧管理等功能。(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13.对于在培养模式创新、现代智慧职教、跨境数据应用、国际合作交流等领域,取得突出效果、形成典型案例的项目,视情况予以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科委、区经委)14.对于代表奉贤区组队参赛并获得世界级、国家级、市级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等赛事奖项或其他荣誉的个人、团体、教练和组织,在其获得市级相关奖励后,给予一定配套奖励。(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六、附则1.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奉贤区内其他扶持政策的,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落实。2.本政策由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政务服务办等单位负责解释。3.本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试行二年,试行期满后对政策开展整体绩效评估。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奉贤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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