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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和事业单位参加,每半年自查一次)4、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消毒防疫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野生动物管控,公园绿地秩序维护,加强市容环境责任单位管理,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和景观灯光管理,规范公厕、道路保洁管理,强化中转场地、“两网融合”点、站、场以及生活垃圾管理。(责任部门:各相关业务科室、事业单位,疫情结束前每季度自查一次)5、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便利化行动,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走访企业全覆盖,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需求,加大投资促进力度,做好稳商工作。(责任部门:综合科、市容科、景观科、环卫科、绿化中心)6、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采取“法治+”的形式,按照法治性、创新性、实效性、社会性和可借鉴性的标准,总结归纳近年来绿化市容行业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开展法治建设优秀案例撰写、疫情防控法治保障研究、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工作,进一步提升绿化、环卫、市容、景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部门:绿化科、环卫科、市容科、景观科,按照区司法局通知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科室将科室法治建设案例申报给综合科)7、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本局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成本年度执法证的新办和续证,加强对行政执法事项的自查,并配合做好区主管部门的评查工作。(责任部门:综合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和相关事业单位参加,每半年自查一次)8、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能力。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提高出庭应诉覆盖面和应诉水平。推动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常态化、制度化。(责任部门:综合科)9、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抓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落实工作,做好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事项、公文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参加,定期做好公开日常工作,每半年自查一次)(三)深化行政审批改革10、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完善“一网通办”全方位服务体系,实现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服务全覆盖,让“进一网、能通办”成为常态。积极配合区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构建全方面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好办”、“快办”、“一件事”等专题改革以及电子证照运用。优化公共服务事项,落实告知承诺制和证照分离改革的工作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完善进驻窗口事项和办事指南,为“一网通办”提供更为有效的法律支撑。(责任部门:综合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和相关事业单位参加)11、优化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梳理平台上认领的监管事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日常监管,把握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检查,及时录入监管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并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完成相关考评工作。(责任部门:综合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和相关事业单位参加,每半年自查一次)12、加强信用建设,构建新型监管体制。一是在公共信用平台上及时录入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数据(包括机动车清洗企业设立备案和绿化补建费、补偿费),行政许可事项需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录入,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一个月归集一次。二是涉及信用承诺书的许可事项在公共信用平台上及时录入信用承诺信息,一个月归集一次。三是结合《静安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重点工作清单》,推行信用承诺,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联合惩戒。清单具体包括以下事项:(1)结合“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引导责任单位作出守责承诺、制定公约、诚信自律、履约践诺。加强承诺信息和践诺信息归集共享应用;(2)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试行办法》《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优化绿化市容领域行政审批程序,促进诚信建设,将信用监管贯穿于“提前服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承诺制审批等便利化措施,及申请人后续责任加强宣传教育,促进申请人诚信自律;(3)建立环卫收运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对不实施分类收运相关规定的企业严肃查处。根据《关于实施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进一步规范工程渣土运输市场的通知》,规范工程渣土运输企业管理。(责任部门:综合科牵头,市容科、景观科、环卫科、废管所参加,结合工作清单内容,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报送信用工作动态和诚信宣传素材)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全面准确贯彻本方案精神和要求,对涉及自查工作的,须形成材料。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督促落实,定期收集并整理好台账,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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