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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静安区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建设管理委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今年,静安区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积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管服务,不断加强生态环保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法治水平和素养,持续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始终走在法治轨道上,局党组坚持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和部署,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全局性、关键性工作,全面领导和推进本部门执法、依法行政以及守法普法等各项法治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活动,切实履行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局党组中心组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通过开展学习和交流讨论,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今年以来,局党组中心组安排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论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集中学习和专题学习,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素养和学法用法能力。二、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为配合做好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示范候选地区的实地评估工作,我局根据全区统一部署积极履行创建职责,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要求,全力做好实地评估涉及本部门的迎检工作。期间,我局全面梳理了2021-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防范领导干部及内部人员干预行政执法及案件处理的制度举措、对外执法检查记录清单及案卷评查情况、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及通报制度、本单位普法宣传案例,以及我局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制度文件和特色亮点工作,突出反映了我局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创新执法、提升执法效能等方面的工作成效,为全区最终创建成功贡献力量。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我局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完善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进一步规范和履行依法决策程序。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权责清单《静安区区级、街镇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工作手册》的要求,我局对照《上海市区级、街道乡镇共性权责事项指导目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168项权责事项进行分门别类逐一梳理。除27项不列入的事项,我局权责事项共涉及141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69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类别42项。三、以落实“三项制度”和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夯实环保普法成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保障依法行使权力、提高执法规范化和透明化水平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我局制定了《静安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完成当年检查对象名录库调整和整理,完成区级检查人员名库梳理及上报,完成区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事项目录项清单梳理及公示,践行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通过静安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月开展行政执法结果公示,全年共公示执法结果记录633条。为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依据我局执法大队制定的《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每月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的定期抽查。截止2022年12月底,共抽查10个批次,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书面记录,相关问题由执法人员所属科室进行通报并提出改正要求,进一步提升现场执法记录的规范性和完整性。积极践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编制的《静安区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规定的要求和具体流程,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决定,认真抓好案件法制审理环节,做到办审分离。今年以来,我局对3个案件启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确保所有案件在法律适用、处罚裁量等方面都经得起考验。加强局行政执法证管理,完成40名人员执法证换证,组织4名新进人员执法证上岗培训及考试。牵头组织对市下达73家企事业单位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协调局法律顾问做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应诉、法律宣讲等专业法律服务。为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我局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认真制定实施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组织编写环境管理台账、噪声等执法监管领域的2个“以案释法”普法案例,制作辐射安全许可普法指引宣传动画短片,不断巩固和扩大普法宣传成效。全年结合绿色低碳、“无废城市”、示范创建等工作内容,用好线上线下各类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通过六五环境日线上主题宣传、第三届环保短视频大赛、节能宣传周及低碳日宣传、第六届中小学生水环境科普夏令营等活动载体,制作推送普法宣传产品,普及环保法治宣传内容,引导企业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四、认真履职尽责严格公正执法,全力保障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严格把好审核关,认真做好各类行政案件的法制审查和执法文书的法制审核工作。全年累计审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7件(其中简易处罚13件),罚款金额57.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484.93元。作出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决定5件,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6份。期间对未自觉履行案件发出行政决定催告2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件,对1起联合执法引起的行政诉讼成功应诉(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相应诉求),对4份检察建议书落实整改要求。持续推进法治实践创新,牵头协调多部门制定并出台《静安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收集及认定工作细则》,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针对目前本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推进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通过主动梳理、明确责任、划定范围、落实任务,将案件线索收集认定环节和报送流程予以确定和固化,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年内申报1个案例分别获评长三角和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并获得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积极推进2个案件线索启动损害赔偿工作流程。年内,通过制定《静安区生态环境局固定污染源管理“三监联动”工作方案》,以“双随机”执法检查为重点,组织开展水、废气、固废、辐射等各类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工作。一是编制完成《静安区2022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全区VOCs治理工作,完成5家印刷单位VOCs2.0升级改造和源头减排工作。开展全区汽修行业提标改造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区域大气质量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第三方现场巡查600余次。积极推动区内4家企业继续做好碳排放交易履约工作。统筹开展低碳示范创建工作。二是加快完成常态化隔离点废水消毒规范化处置及余氯自动监测。完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推进2个新建和4个改建的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使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彭越浦楔形公共绿地二期塞尚湾水质提升项目。三是继续推进地块场地第三方评审工作。“一住二公一商”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对污染地块场地开展抽查5次,确保污染地块在修复效果达标后安全利用。积极指导业主做好地块流转前摸底工作。五、坚持依法审批,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升行政服务质效水平今年,我局累计完成建设项目(非辐射类)审批13个、备案375个(含辐射类),项目行政协助30个,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36次、重新申请20家、延续6家。辐射安全许可120件,辐射类建设项目审批4个,备案68个,夜间施工审批“一件事”完成审批108件。稳步推进新增“一件事”工作,会同区卫健委顺利推进“静安区医用影像诊断(新办)一件事”,对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涉及放射诊疗许可证的相关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实现“一次申请、两证同发”,以解决医疗机构办证多头跑、多次跑的问题,有效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目前该“一件事”事项已上线“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办理。明确4个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免申即享”事项范围,年内均已实现“免申即享”服务。对标对表加强内部挖潜,新增排放源统计年报企业申报、环评档案查询、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备案等3个区管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深化电子证照制发及应用,7个免于提交事项中,凡涉及电子证照均归入电子证照库。牵头协调分别完成新增公共服务事项、权责清单和“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涉及本部门清单的核对、确认和完善。为更好地体察社情、感知民意,我局积极开展“帮办”工作,由局分管领导带队主动上门服务,帮助1家企业办理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在“帮办”过程中继续优化完善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让企业群众的办事体验更加方便快捷。为助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结合静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了《静安区关于优化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提出了13条具体举措,为企业快速复工复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023年是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深化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以及推进“八五”普法的重要一年。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生态环保铁军的新气象新作为。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党章内容,研究贯彻落实有关举措,重点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的新论断新提法,持续加大环保法治建设力度。不断加强内部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单位整体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水平。二是坚持依法履职,提高监管效能。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各类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适用、处罚裁量全流程都经得起考验。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做好水、气、土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积极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持续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面建立本区温室气体清单并按照年度更新,继续推进各类低碳示范创建工作。三是落实好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针对新修订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多形式普法活动,制作“以案释法”普法案例等高质量普法产品,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巩固法治宣传阵地和教育成效。四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医用影像诊断”一件事改革工作成效,积极开展线下联合审批及联合执法行动,提高企业办事效率。围绕“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继续挖掘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优化空间,积极主动完成“一网通办”评价指标体系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信息化场景应用开发工作,提高系统平台稳定性和精细化,推动环保数字化转型升级,为不断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撑保障。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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