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产业园区
-
传媒文化园(窗钩)
上海-静安区
-
越界·大宁财智中心
上海-静安区
-
老四行创意园
上海-静安区
-
申达静安都市产业园
上海-静安区
-
静安电子信息产业园区
上海-静安区
-
静安人力资源产业园区
上海-静安区
上海静安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静安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上海市静安区临汾路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静安区临汾路街道办事处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jing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临汾路街道办事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临汾路335号,电话:021-36601776。一、总体情况本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完成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一)主动公开2022年,本机关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9条。其中,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门户网站”)公开8条;通过美好临汾官方政务微信公开903条;通过上海临汾官方政务微博公开48条。主要公开内容涉及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社区发展、社区自治、社区平安、社区管理等信息。疫情封控期间,通过“美好临汾”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居民区微信公众号、微信群以及宣传栏主动及时公开疫情相关信息,让居民及时知晓各类情况。(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本机关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自然人提交申请3件,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3件。截止2022年12月31日,所有申请已办结完成,办理情况如下: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2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信息发布的责任办公室,明确信息主体责任,坚持“先审查、后发布”以及“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合理;二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街道在原有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街道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三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静安区门户网站、“美好临汾”微信公众号和“上海临汾”微博号的作用,及时发布更新各类政务信息外,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拓展线下公开渠道。(四)平台建设主动公开途径包括:“上海静安”门户网站:http://www.jingan.gov.cn;区档案馆政府信息集中查阅(受理)点,地址:大统路480号7楼;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便民查阅点公共查阅点查询,地址:临汾路335号,电话:36601776;社区报、“美好临汾”微信公众号、“上海临汾”微博号。(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了积极参加区组织的各项业务工作会议和培训外,街道还鼓励工作人员加强对业务工作知识的学习;二是不断加强整改。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针对区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反馈的问题,逐一研判,积极进行整改。2022年未发生因被投诉举报等被追究责任的事件。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00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0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326行政强制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000003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2000002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1000001(七)总计3000003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000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经过一年的努力,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是不够多样,虽然也按照区里的要求进行了相应的政策解读,但是解读的形式还是过于单一,没有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解读;二是“政府开放日”活动的频次不够,今年由于疫情原因,对“政府开放日”活动的组织不够多,形式不够活泼。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二是严格按照市区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感。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过信息处理费。(二)对2022年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1.夯实政府公文管理。本机关严格公文公开管理,建立公文公开审查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公文公开工作,做到公文公开准确、及时,同时在市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做好公文备案。2.开展高质量政策解读。本机关通过线下会议、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显示屏以及“美好临汾”官方政务微信及时解读各类政策;在8月“政府开放月”活动中,发布了1个政策解读短视频。3.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严格按照区委要求,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在静安区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决策”专栏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事项、解读回应等情况。4.完善优化政务公开全领域目录体系。根据市区要求,定期梳理本单位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及时更新调整事项,进一步优化目录内容和超链接展示;完成街道2022年度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案例梳理上报,并通过静安区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数据赋能,居民为本”的案例。5.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搭建政民互动平台,拓宽政民互动渠道,组织开展开放日活动,并将相关信息公开在静安区门户网站。
上海静安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关于开展2025年度静安区促进专业服务业赋能企业科技创新和走出去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3-14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5年2月)
2025-03-10
上海市静安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示(2025年2月)
2025-03-10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公司2025.03.06)
2025-03-06
关于取消上海塞美医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决定的公告
2025-03-04
静安区关于开展2025年优质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2-28
关于印发《彭浦镇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5-02-28
关于开展静安区2024年度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5-02-26
关于开展静安区2024年度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5-02-26
关于开展2025年静安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5-02-25
静安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本区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的通知
2025-02-25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5年1月)
2025-02-18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