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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静安区民政局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jing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静安区民政局,地址:静安区大统路480号1317室,电话:63173443。一、总体情况2022年,本机关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民政领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一)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2年,本机关通过“上海静安”发布政府信息116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5条,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19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27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45条,其他业务信息20条。在上海一网通办静安区官网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指南、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等内容。全年共收到网上咨询6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本机关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已答复4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信息不存在1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2022年度本机关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向各科室相关人员传达最新政务公开要求,切实督促业务科室在规定时限内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强化网上信息发布审核,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对照职责确定政务公开事项,围绕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渠道或载体、方式等调整优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工作要求和《上海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区级)》,结合静安实际,重点做好“上海静安”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栏目建设。落实专人专责,加强日常信息维护,对已公开信息做到定期检查,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通过“上海静安民政”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公开本机关政府信息,2022年推送信息82条。(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夯实工作基础。根据问题清单,认真做好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及反馈,促进政务公开落实见效。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2022年度未发生因被投诉举报等追究责任。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001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741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3行政强制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5000005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2000002(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000001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000001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1000001(七)总计5000005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000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2年,本机关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新媒体平台还需进一步优化。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增强便捷性、可及性,不断提供权威信息和优质服务。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二)对2022年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1.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据市、区两级要求,参照市民政局标准目录,及时更新调整事项,进一步优化目录内容和超链接展示,发布全领域标准目录。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全覆盖、无遗漏。2.推进居务公开工作。对照上海市居(村)务公开基本目录,制定形成《静安区居务公开基本目录》。指导各街镇进一步细化符合居民区特色的居务公开目录,在“社区云”平台对居民区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信息进行公开。3.开展“公众开放日”主题活动。6月19日,区救助管理站邀请各街镇、相关执法单位代表以及社区志愿者等20余人,围绕“携手救助,让爱团聚”的主题,采取微信、视频等线上交流的方式,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8月,积极参与静安区2022年线上“政府开放月”活动,制作发布《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常用功能介绍》短视频。4.规范公文公开管理。2022年,在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关于印发<静安区民政局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静安区“十四五”期间机构养老设施扶持和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公文5件,均在《条例》规定时限内公开。同时,加强公文备案管理,及时上传主动公开公文目录,均通过系统比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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