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产业园区
-
传媒文化园(窗钩)
上海-静安区
-
越界·大宁财智中心
上海-静安区
-
老四行创意园
上海-静安区
-
申达静安都市产业园
上海-静安区
-
静安电子信息产业园区
上海-静安区
-
彭浦镇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上海-静安区
上海静安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静安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金融办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流程公开,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公众参与、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事项、解读回应、决策执行情况等信息。相关决策事项同时发布于“邻里石二”微信公众号。3、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本机关“三定”,对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编制本机关“全领域标准目录管理”模块中指标内容31项,实现全领域标准目录与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发布《特殊时期下开拓的社区法律服务新思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案例一件。4、加强政策解读的发布通过“区门户网站”发布《云参观石门二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视频解读、《图解石门二路街道2022年实事项目》《一图读懂<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片解读。其他诸如老年人疫苗接种安排、新冠感染后用药指南、预防性消毒“六要六不要”、市党代会报告解读、楼宇企业复工复产操作指引等方面解读信息,在“邻里石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了发布。(二)依申请公开1、收到申请情况2022年度本机关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为自然人提交的申请;上年结转0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防疫政策、街道基础数据等方面。2、申请受理渠道上述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均为网络申请件。3、申请处理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机关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0件,申请人主动撤销3件,按期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2年度本机关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0件。(三)政府信息管理1、夯实政府公文管理公文拟办严格遵照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公文形成时同步进行保密审查。做到主动公开的公文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布,确保公文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备案工作,以手动方式进行公文推送。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转化公开。年内,完成历史公文转化主动公开38件。2、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本机关根据《条例》《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修订《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办理工作。当面、信函、传真方式提交的申请,均在2个工作日内录入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确保依申请公开件答复形式和内容规范,告知书含答复理由、答复依据,并明确告知救济渠道。(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1、加强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度根据《石门二路街道智慧社区信息平台工作制度(修订版)》《石门二路街道居民区信息化平台工作管理制度》,继续加强“邻里石二”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的签发管理。持续推进街道融媒体以及“市民云”旗舰店建设工作,加强新媒体的传播力度。2、动态完善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根据《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操作流程,完善审查机制,为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信息公开专栏维护机制,确保内容更新及时,杜绝错链、断链。定期统计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每年形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报告。(五)监督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本机关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制度体系。本机关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主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党政办公室承办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普及宣传、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积极参加各类信息公开培训及会议,严格遵照静安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内容开展工作。年内,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的事件。2、积极落实第三方测评意见本机关认真听取静安区政府邀请的第三方机构所作出的测评意见,针对测评反馈的问题,进行逐一研判、逐个整改,并接受社会监督。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000规范性文件00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0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140行政强制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5000005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申请人主动撤回)3000003(七)总计3000003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000002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000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经过一年的努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继续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为:一是在静安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类型还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增强;二是针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解读性信息不多,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更新进度较慢。针对上述情况,本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一是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继续拓宽信息公开的类型和渠道;二是积极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的高质量解读,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加快信息公开的更新速度。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本机关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本年度暂不涉及。
上海静安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关于开展2025年度静安区促进专业服务业赋能企业科技创新和走出去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3-14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5年2月)
2025-03-10
上海市静安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示(2025年2月)
2025-03-10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公司2025.03.06)
2025-03-06
关于取消上海塞美医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决定的公告
2025-03-04
静安区关于开展2025年优质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2-28
关于印发《彭浦镇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5-02-28
关于开展静安区2024年度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5-02-26
关于开展静安区2024年度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5-02-26
关于开展2025年静安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5-02-25
静安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本区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的通知
2025-02-25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5年1月)
2025-02-18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