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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混合信息公开”中共静安区委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委、市政府:2022年,静安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聚焦中心工作,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提档加速,为护航静安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一)坚持示范引领,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全面加强一是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区委、区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抓总,强化指标引领,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有力推动全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静安已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二是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审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研究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重大行政决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积极推进《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进一步细化年度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三是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法治保障专班机制,持续强化防疫文件合法性审查,大力推进防疫行政行为依法依规,广泛开展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全力推进疫情防控法治保障任务举措落地落实。(二)深化改革创新,政府依法履职持续优化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完成权责清单集中调整,明确共性和自设事项。持续优化“一网通办”,全年全区已有970项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平台。深入落实“一件事”改革,全年“一件事”办件量已达21,000余件。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17项告知承诺事项已全面落地。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管质效。继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静安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全年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随机抽查146批次,涉及各类市场主体4524户次。推动开展信用监管,全年完成信用修复148件。积极落实政务诚信评价有关工作,全面梳理政务诚信评价有关案例。三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推行行业综合许可证从新办向变更、延续、注销拓展,全年累计制发行业综合许可证454张。“全球服务商计划”纳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2022年度工作计划》,与南京、杭州、合肥和宁波等长三角主要城市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发布《全球服务商融入长三角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三方联合调解机制。夯实拓展“好差评”制度,好评率达99.98%,差评及时答复整改率100%。(三)严格法定程序,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各程序环节,及时制发并公布决策目录,按时完成决策事项的归档立卷。2022年发布区级重大行政决策14项,所有事项均已按期履行全部法定程序。二是全面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实务操作培训,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手册。2022年,区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3件,均已完成向上级政府与同级人大常委会的备案报送;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3次。三是切实发挥法律顾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用。健全完善法律顾问使用机制,全方位规范法律顾问管理,进一步推动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参与法治督察、涉疫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四)强化规范执法,行政执法水平切实提高一是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梳理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文件、行政执法公示事项、行政处罚案卷等,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管理制度,全年共审核新办、换证、注销行政执法证1200张。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治专题学习,并组织在线测试确保学习成效,有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二是着力提升基层执法水平。召开基层法治建设推进会议,积极发挥示范创建街镇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法治建设实效。稳妥推进行政执法权下沉,各街镇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方案》,全年各街镇共对210件案件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区委编办进一步落实街镇机关、综合行政执法队、司法所“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强化基层职能;区司法局专项评查街镇行政执法案卷,进一步推动提升街镇行政执法水平;坚持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有效加强司法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水平。三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不断规范规模性租赁领域执法,梳理印发《规模性租赁相关法律责任汇编》《规模性租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总》,进一步推动规模性租赁领域依法监管、依法治理。四是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组建成立静安区应急管理执法大队,加快推进静安区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应急数字化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应急指挥体系,动态更新应急联络人员名册,做好信息系统数据维护。积极发挥专业社会力量作用,区应急局联合专业社会组织对教育、卫生等重点单位35份应急预案开展评估。五是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方式。积极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2022年全区共有市场监管、城市治理、生态环境、文化旅游领域内75件符合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情形的案件免于处罚。积极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出台《静安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实施细则》,建立行刑衔接联络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全年共移交行政处罚案件9件。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区医保局建成静安区长护险智能监管平台,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公安分局推进“掘路一件事”的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行“数字化”治理欠薪模式等,进一步提升执法实效。区生态环境局《静安区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获评上海市2021年度行政执法“十大案例”,静安区政府《张某等诉征收补偿决定案》获评上海市2021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五)加强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贯穿始终一是全面加强人大政协监督。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实施《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等情况报告,有力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区政协围绕“两院”上半年工作举行常委会专题协商会,就法治建设进行协商议政。认真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2022年区政府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79件,已办结179件,满意率为98.9%;共收到政协提案223件,满意率为99.6%。二是持续深化复议应诉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功能,全年共办理以区政府部门、街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464件,切实化解行政争议184件。严格落实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区政府及部门行政诉讼一审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3.02%。推动形成行政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常态机制,拓展党校阵地作用,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行政负责人应诉能力。三是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力度,围绕“决策科学民主”、“营商环境优化”、“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治理创新”、“城区品质提升”等领域,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活动超60场,参与人数逾2万人。依法合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全区收到申请1416件(含去年结转104件),作出答复134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68件),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投诉事项。四是稳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成立静安区善法调解服务中心,用好第三方专业力量推动化解民商事、金融类矛盾纠纷。着力强化非诉讼调处方式有机衔接,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公安分局深入合作,整合架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切实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2022年共受理矛盾纠纷13805件,成功调解率达94.47%。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2022年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程序仍需进一步规范。个别非诉执行案件存在《行政强制执行书》缺乏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等法定要素。二是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司法所法制审核专业能力和队伍建设与街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制度、工作经验、工作人员配备仍需完善。三是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调解纠纷方式之间需进一步有效对接与深度融合,尚未能形成有机协调统一的整体纠纷解决机制。三、2022年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一)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阐释,“关键少数”法治思维能力全面强化健全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区委党校各类干部培训班次;组建成立静安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宣讲团,全年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8次。区政府领导班子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反有组织犯罪、政务公开等进行专题法治学习。各单位主要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纷纷以党委(党组)会议、专题讲座、专门培训等多种形式全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全覆盖。(二)深化述法考核机制,法治建设责任全面压实深入推行述法工作,区委书记、区长率先垂范,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暨述法专题会议上作专题述法;积极开展部门述法,区管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召开述法专题会或书面报告等形式向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就年度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述法。继续加大法治建设考核力度,将法治建设纳入2022年度机关部门绩效考核,考核权重由2分提高至5分,并进一步优化考核实施细则。(三)扎实开展法治督察,法治建设实效全面提升继续将法治督察纳入区委2022年度督查检查重点工作,区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办公室对区有关部门、街镇开展医疗废物处理专项法治督察。有力推进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上海法治建设“三个规划”推进情况、群众关切的社会热点问题等年度法治督察和专项法治督察,并分别按要求、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一)巩固提升示范创建成效,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落地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积极推动《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落地,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确保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充分发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引领作用,努力推动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工作经验,不断提升示范创建成效。切实抓好街镇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出更多具有静安特色的基层依法治理新路子。(二)继续聚焦政府依法履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做好“一件事”改革,推动“好办”“快办”服务工作,推进“一业一证”改革,继续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全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法律顾问使用机制,不断提升依法决策的质量与水平。继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做好信用约束管理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三)有力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效能持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继续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提高群众的安全感与获得感。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继续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常态化、制度化。(四)深入厚植法治信仰,继续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区、街镇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充分发挥各类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加大工作保障力度,确保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的学习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地。认真落实“共性+个性”相结合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统筹系统资源抓好社会面普法,结合职能实际抓好行业内普法。进一步巩固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攻坚行政调解,努力提升诉调对接成效,全面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深度融合。以上报告。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员会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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