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上海国际医学园区43-04地块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2日
政策文号:沪浦发改城〔2023〕71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上海国际医学园区43-04地块景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张江集前〔2023〕3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为改善该区域景观环境,进一步促进上海国际医学园区绿地发展,根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上海国际医学园区43-04地块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二、本项目位于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内,东至满天星路,南至规划43-05地块、西至规划43-06地块,北至规划43-03地块,该项目涉及规划43-04地块,规划属性为公共绿地(G1),总面积约3.52公顷(以实测为准)。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土方工程、园路铺装、景观小品、配套建筑、室外水电等相关配套工程,以及征地等前期工作。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深入研究绿地工程方案,细化项目建设内容,着力优化功能布局,按规划要求落实相关配套设施方案,提升景观品质,发挥绿地功能,并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五、本项目属于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资产登记和后续管理应按照《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建设资金列入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竣工验收后,所形成的各项资产权属单位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六、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按照浦东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要求安排,前期费由新区财力安排。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八、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特此批复。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8月1日
上海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新凤翔公司西侧围墙修缮工程项目的批复
2025-03-14
崇明关于印发《东平镇镇属企业、民非组织负责人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025-02-25
上海黄浦关于明确黄浦江沿岸E06-1地块公共绿地设施接管单位的批复
2024-11-19
长宁关于同意上海长宁中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上海菱腾置业有限公司的批复
2024-04-10
上海黄浦关于黄浦江沿岸E10单元E02-7地块公共绿地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2024-03-28
长宁关于同意无偿划转上海长宁中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2024-03-15
长宁关于同意上海长宁中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2024-02-20
上海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立即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