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4日 政策文号:沪民社团发〔2023〕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本市高水平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发力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扎实推动专项行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民政部门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按部署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市和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行业协会商会特点,明确重点内容,细化任务分工,引导、支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发挥优势作用,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各级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一会一策”的要求,结合本《通知》精神和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求,分析研判高质量发展方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优势项目和业务专长,形成具体行动方案。(三)加强协同配合市、区民政局要利用联席会议等机制积极争取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加强协同配合,探索方法路径,进一步凝聚各部门在推动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实上的合力;积极会同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行业协会商会落实行动方案,及时了解掌握行业协会商会在落实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并综合运用年度检查、等级评估、购买服务、品牌培塑等手段,加大激励引导。市、区两级民政局要率先在养老服务、康复辅具等民政领域探索相关工作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四)加强典型引领各区民政局要通过工作交流、典型宣传、信息上报、成绩展示、通报表扬等多种方式,积极挖掘专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激励行业协会商会干事创业热情。市民政局也将依托报纸、电视、广播、网络以及“沪上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上海社会组织》杂志等专业平台,积极宣传推广各区、各行业协会商会先进典型和成功模式,营造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民政局于9月22日前报送1名专项行动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微信号),并分别于2023年11月底、2024年5月底、2024年11月底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和书面总结报告(包括工作情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报送市民政局;积极挖掘专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形成2~3家典型案例素材(每家不超过1500字)与书面总结报告一起报送。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于2023年11月底、2024年5月底、2024年11月底前通过社会组织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报送专项行动阶段总结报告(包括工作情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各区民政局、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工作经验、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可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各区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今年各区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附件:上海市××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相关附件上海市××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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