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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自查自评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要求,按照“区-街道-居委”三级架构,积极推动街镇法治服务中心、居委法治服务站以及园区法治服务站建设。2023年1-9月,我区各司法所“三所联动”工作机制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48件,制作调解协议书448份,涉及赔偿金额1021.05万元;“检调联动”工作机制共受理区检察院委托人民调解案件6件,成功调解1件;各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室共受理知识产权纠纷15件,调解成功14件。二是矛盾排查化解机制进一步深化。发挥司法所前台作用,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将纠纷排查作为一项基础性常态化工作,形成居(村)调委会每周一次,司法所每月一次,区局每季度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风险隐患。2023年1-9月,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纠纷9448件,成功化解9207件,成功率为97.45%,制作书面协议书3240份。大宁司法所创建“宁和调解”数字化新形式,以“数字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为有调解意愿的居民提供优质智能的申请通道;将“解纷一件事”申请端口接入“大宁易办”小程序,实现调解功能前置的效果,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道防线。南京西路街道组建一支物业矛盾专项化解队伍,通过吸纳物业纠纷调解组织成员、专业律师、居民自治小组、业委会工作人员等,重点攻坚大型社区的业委会及物业纠纷,力求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群体性物业纠纷,有效提升矛盾化解的专业化、社会化、法治化水平,做到了“物业矛盾不出小区”。4、紧抓管控不放,确保牢守社会面安全底线一是规范执法程序,强化依法监管。把好社区矫正工作“入口”关,深入走访,集中研判,综合评估调查对象的社会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确保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根据矫正对象各项情况的综合评估分析,制定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案,定期对矫正对象开展走访活动,严格落实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措施。截止10月25日,全区现有矫正对象385名,通过严格管理,实现了无漏管、无脱管,未发生一起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引进社会力量,增强教育力度。充分依托“双员双师”大平台,通过组织开展公益社会活动、社区服务、心理讲座和法律咨询等活动,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教育帮扶和心理矫治,有效维护社会稳定。自2022年以来,参与教育改造和监管、帮助各类社区矫正对象共计4800余人次。三是开展品牌项目,注重工作实效。各司法所积极开展“品牌工作项目”建设,如芷江西路街道的“启航书友会”、天目西路街道的“特色音乐心理矫正教育”、北站街道的“精彩北站”,彭浦镇的“蓝天心理工作室”等,努力实现社区矫正管理由技防向心防的柔性化转化。5、统筹优化服务,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提升一方面,突出优化服务,不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构建全面覆盖、布局合理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的基础上,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居村法律服务工作室等现有的服务平台,进一步整合律师咨询、法律援助、行政审批等服务职能,提升服务能级。进一步发挥14个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63个居村工作室的功能和作用。另一方面,以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居村双顾问”工作。各司法所作为协调居村法律顾问、心理顾问工作的第一协调人,高效推进落实居村法律顾问工作6项职能和心理顾问工作3项职能,确保社区法律顾问、心理顾问从“有型覆盖”到“有效覆盖”。并通过“所所互查”机制,对街镇“居村双顾问”工作的年度考核实行交叉评审制,不断提升双顾问工作质效。江宁路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心情工作室”全面参与社区矛盾化解工作,每周2次接待居民来访,对广大居民进行情绪调整和心理疏导,其中每周五为青少年特别辅导日。同时,特制“心情工作室”心理服务卡片,居民成功领取后拨打预约电话即可进行由预约心理咨询师通过微信或电话进行的专人心理辅导服务。临汾社区法治服务中心不断优化升级,探索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的新路径和新做法,致力于打造法律服务的“全科医院”。目前,已在原有“法律诊所”、“心灵驿站”等基础上,成立了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和全区首个基层公证联系点,进一步丰富了法治中心内法律服务的内涵。天目西路街道不断完善“街道——居委会——楼宇”三大板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新街道级窗口法律咨询项目,增加律师服务频次,升级窗口“法律咨询天天有”,为居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三)队伍建设静安区现有14个街镇,各街镇均设置司法所。截止2023年9月30日,静安区14个司法所共有公务员编制数58个,实有公务员53人,除共和新路司法所、彭浦镇司法所公务员编制数为5个外,其他司法所专项编制数均为4个。自2018年以来,静安区司法局共招录公务员37人,其中录用司法所公务员24人,司法所录用公务员占比65%。司法所干部平均年龄34岁,呈现年轻化、专业化趋势。截至9月底,开展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25人次,其中涉及司法所公务员13人次,有序推进司法所干部培养。司法所编制实行单列、专编专用,无挤占、挪用的情形。为完善司法所工作力量补充机制,我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司法所配强辅助人员,14个街镇司法所,共有司法所文员22人,合力做好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各项工作。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积极鼓励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司法所在编人员中,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共37人,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务员。司法所负责人(正、副所长)中有6人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深入推进司法所干部至司法局业务科室学习交流制度,按照有序合理的原则,推动司法所干部与区局机关及其他单位干部交流任职,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的同时,使司法所队伍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四)保障能力建设一方面,司法所建设管理规范。区司法局将工作经费足额下拨至街道,由街道统筹安排,保障司法所用房及规范化建设,区司法局通过历年中央转移支付给司法所配了电动车、智慧屏、指挥室,加强业务装备、信息化建设。司法所业务用房产权明晰,用房面积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执行,外观标识按照《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要求执行,房间门外均悬挂职能标识牌,室内各项制度上墙公示,通讯等设施配备齐全,规范制作和悬挂司法行政政徽、标牌,容貌整洁有序。另一方面,司法所信息化应用健全。整合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相关业务工作,及时运用“智慧调解”信息化平台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安帮矫正工作依托“上海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一体化平台”操作管理,以信息化提升司法所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三、经验及亮点(一)建立“访调联动”大桥梁,矛盾吸附在基层在当前社会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下,居民诉求的多元化和多样化日趋明显,面对信访量、咨询量近年来日益激增的局面,南京西路司法所以“法治信访”为主旨,通过联合社会组织“福民法律服务中心”,构建了“前台”为信访、“后台”为司法、“中心”为桥梁的访调联动机制,将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分流”至各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福民法律服务中心。福民法律服务中心是司法所于2013年底指导成立的静安区第一家涉法类社会组织,囊括了35名擅长不同专业的律师,全天候开展公益法律咨询与矛盾化解服务。“访调联动”机制运行后,平均每年接待来电来访一千多人次,比街道信访窗口接待量高出4倍。2022年以来高效化解群体性纠纷10起,有效缓解1起长达30年的历史遗留矛盾,从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社区居民的“信访路径依赖”,改变了“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人民调解的便捷化、规范化,是涉法涉诉类纠纷通过“分流”能够得到妥善解决的基石,也是法治思维解决社会问题的跟进手段。(二)创新“枫桥经验”区域化实践,量化“管理+考核”数据能级彭浦新村司法所打造“三全”安家守户网,以巡回调解完善排查研判工作程序,以“彭浦码”畅通矛盾分级反馈渠道,以“双员双师”合作创新探索矛盾解纷路径,构建公检法多方联动机制,实现调解止新化旧新成效,协同街道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旧住房成套改造、电梯加装等各类重大疑难矛盾200余起。《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背景下“枫桥经验”区域化实践之路——以基层法治观察点为视角》立项为上海市依法治市调研课题,编印6版《心桥集——人民调解工作案例汇编》。(三)聚焦商事纠纷化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积极发挥北站街道、宝山路街道、大宁路街道、静安寺街道、南京西路街道、市北高新园区等六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室”的作用,依托街镇司法所、市场监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市场监管所、司法所“所所联动”,开展辖区内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协调推进涉企纠纷诉源治理、诉调对接,及时化解著作权、商标侵权等民商事纠纷。另一方面,通过盘活楼宇法治资源,提升商事矛盾纠纷的化解成效。在南京西路、静安寺、石门二路等聚集性商圈设立楼宇治理工作小组,以专业律师、人民调解员为牵头人,嵌入“解纷雷达”,有效提升商务楼宇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水平,助推构建健康绿色的法治营商环境。石门二路司法所在原本楼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服务基础上,利用楼内律所资源,成立楼宇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和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满足各方在工作、经营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有效提升楼宇的法治氛围,优化营商环境。四、下一步打算(一)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通过专项培训、观摩学习等,以多种形式加强对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全面加强司法所履职能力。鼓励司法所与执法部门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合法性为目标,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反馈,实现无缝衔接。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法治宣传、调解、安帮矫正、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二)进一步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大对现有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侧重基本业务技能、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鼓励全体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另一方面,提高基层依法行政人员准入门槛,挖掘人才潜力,组建一支工作能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三)进一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大力推进街镇法治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不断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功能,坚持把学习“枫桥经验”与运用“三所联动”工作机制相结合,努力建设成群众满意的一站式法治基层社会治理平台,打造出具有街镇特色的法治品牌,帮助司法所树立具有鲜明特色的品牌形象。结合街镇中心工作做好“千万工程”基层法治试点项目,努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效。加强对各街镇开展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的指导和支持,做好迎接市级实地核验的沟通协调工作,推动我区更多街镇成功创建,同时督促各街镇落实好基层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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