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2日
政策文号:静市监质〔2023〕1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执法大队,各科(室)、市场监管所:现将《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14日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结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本市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立足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推动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创新质量安全监管理念,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推进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工作目标根据市局工作安排,2023年,完成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系统”企业库信息升级,建立健全重要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档案,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生产单位、电动自行车及燃气用品生产销售单位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2024年,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在“产品质量监管系统”上应录尽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全面运行。2025年,防范和化解质量安全风险能力明显提升,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长效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三、组建工作专班建立落实工业产品“两个规定”工作专班,由局分管负责人任专班负责人,局质量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专业服务业监督管理科、市场主体监管科、标准化和计量监督管理科负责人为专班成员。专班成员部门指定工作人员作为专班协调机制联络员。局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科,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局执法大队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四、近阶段工作任务(一)排摸建档1.根据市局工作安排,针对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生产单位、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以及燃气用品生产销售单位建立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机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见附件1,自9月份起),做好相关台账,建立健全监管任务清单(见附件2,可充分考虑生产经营活动中影响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风险点,明确符合生产、销售单位自身特点的风险管控事项,并纳入监管任务清单),查处涉及“两个规定”违法行为。要针对以上涉及主体建立质量安全档案,并在“OA-产品质量监管系统-监督抽查-基础维护-企业库维护”录入相关信息,录入时,从“企业级别”一栏开始录入。其中,“上次检查时间-单位-人员”等栏目不填写。2.根据市局工作安排,针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生产单位,自2021年以来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不合格的、实施缺陷产品召回的、因产品质量问题被立案的、以及被投诉举报并核实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做好有关台账。要针对以上涉及主体建立质量安全档案,并在“OA-产品质量监管系统-监督抽查-基础维护-企业库维护”录入相关信息,录入时,从“企业级别”一栏开始录入。其中,“上次检查时间-单位-人员”等栏目不填写、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小微型生产单位的“质量安全总监”一栏不填写。(二)组织抽查考核针对我区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的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组织随机监督抽查考核,按年度公布结果。监督抽查考核工作可通过线上或线下集中开展,也可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一并开展。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三)实施分类监管对未发现或仅发现轻微产品质量问题被责令改正的生产和销售单位,按照“无事不扰”原则,纳入日常监管或者实施触发式监管;对信用风险较高的或者近1年内发现产品质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被处罚的生产和销售单位,实施重点监管,要将属地监管责任建档明确到具体监管人员,半年内开展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具体监管责任人员如有变动,应在5个工作日内更新;对信用风险高的或者近2年内发现3次及以上产品质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被从重处罚的生产和销售单位,实施特别监管。对以上实施重点监管、特别监管的单位,分别建立生产、销售单位年度名单。经确认存在缺陷的,责成生产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召回。根据发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生产单位需要,组织开展质量技术帮扶,精准提出整改措施。(四)加强宣贯指导在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大型商圈、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围绕“两个规定”,通过组织企业培训、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媒体宣传等方式,营造“学规定、用规定、守规定”的良好氛围。努力培育一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单位,鼓励辖区内重点集团公司、重点企业积极向社会推广先进质量安全管理经验,在行业内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五)建立督查清单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督查清单制度。根据督查清单(见附件3),局质量管理科、专业服务业监督管理科和执法大队对下一级市场监管部门推进“两个规定”落实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及时发敦促提醒函、整改通知书,或进行约谈、通报。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建设监管督查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落实“两个规定”情况等有关信息。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分层分级要求,实时录入、统计分析本辖区督促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五、注意事项1.关于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能级的确定,请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将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划分为A、B、C、D级(见附件4),原则上,市局对应A级主体,区局和市场监督管理所(队)对应B、C、D级主体(具体分级分层责任清单见附件5)。2.及时上报以下情况:①发生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产品质量相关事故的;②近2年内发现3次及以上产品质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被从重处罚的。3.各单位在工作中要积极总结经验、提炼亮点做法,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积极向市局报送简报、信息。市局将择优将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复制推广,并向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质量报》推送。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应于本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落实工业产品“两个规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本年度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创新做法、典型案例、取得实效、问题不足、建议意见等)。附件:1.有关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记录(供参考);2.监管任务清单;3.督查清单;4.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划分标准;5.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分级分层责任清单;6.落实工业产品“两个规定”情况统计表。附件1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日管控工作记录(供参考)日期:年第周(月日至月日)上周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是○否上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无风险隐患有风险隐患风险隐患描述及解决方法质量安全员(签名)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本周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是○否本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周排查工作记录(供参考)日期:年月周排查情况汇总第周□无风险隐患□存在风险隐患:第周□无风险隐患□存在风险隐患:第周□无风险隐患□存在风险隐患:第周□无风险隐患□存在风险隐患:第周□无风险隐患□存在风险隐患:质量安全总监(签名):质量安全员(签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月调度会议纪要(供参考)日期:年月(月日—月日)时间:参加人员签名:质量安全总监或安全员总结本月工作:主要负责人安排下月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签名):质量安全总监(签名):质量安全员(签名):附件2监管任务清单(生产单位类)填表单位及填表人(盖章或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主体分级生产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级主体序号重点工作具体任务结果备注1建立安全管理体系1.1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2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1.3制定《质量安全总监职责》《质量安全员守则》1.4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1.5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1.6建立健全原材料检查验收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生产全过程控制体系(食品相关产品)制度2抓好常态化监管2.1检查《每日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记录》2.2检查《每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报告》2.3检查《每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调度会议纪要》2.4检查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情况2.5检查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考核情况序号重点工作具体任务结果备注3检查生产许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3.1检查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标注的内容是否与实际一致;是否具备满足生产检验所需的工作场所和设施3.2检查是否存在超出生产许可范围生产、未经CCC认证出厂销售的行为3.3对原材料、零部件等进货产品属于生产许可或CCC认证范围的,检查是否查验相应证书及其有效性3.4检查有无委托加工行为;是否符合委托加工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3.5是否按要求开展并公示年度自查;年度自查报告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4检查生产单位义务履行情况4.1抽查进货查验、生产全过程控制(食品相关产品)、入库验收、出厂检验等信息记录情况4.2抽查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明执行标准情况4.3抽查产品包装标识5检查生产单位配合质量安全监管情况5.1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5.2检查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6与生产单位明确的关键风险点和风险管控事项结合生产单位自身特点,由生产单位列出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风险点,或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明确的质量安全风险管控事项说明:1.监管任务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根据填报需要调整表格大小。2.在结果栏目中,填写是(√)或否(×),或在备注栏标注须提醒信息。监管任务清单(销售单位类)填表单位及填表人(盖章或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主体分级销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级主体序号重点工作具体任务结果备注1建立安全管理体系1.1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2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1.3制定《质量安全总监职责》《质量安全员守则》1.4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1.5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1.6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2抓好常态化监管2.1检查《每日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记录》2.2检查《每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报告》2.3检查《每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调度会议纪要》2.4检查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情况2.5检查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考核情况序号重点工作具体任务结果备注3检查销售单位义务履行情况3.1抽查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信息记录情况3.2抽查产品包装标识3.3对进货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等异常情况或产品难以追溯到源头的,是否列入风险清单并主动排查和报告属地监管部门3.4进货产品属于生产许可或CCC认证范围的,是否查验证书,是否存在应获生产许可或CCC认证,实际未获证的情况。4检查销售单位配合质量安全监管情况4.1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4.2检查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5与销售单位明确的关键风险点和风险管控事项结合销售单位自身特点,由销售单位列出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风险点,或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明确的质量安全风险管控事项。如,得知销售产品可能是假冒伪劣,是否主动停止销售或及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说明:1.监管任务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根据填报需要调整表格大小。2.在结果栏目中,填写是(√)或否(×),或在备注栏标注须提醒信息。附件3督查清单督查主体(实施督查市场监管部门名称)督查对象(被督察市场监管部门名称)督查内容序号督查事项具体任务是否落实亮点成效1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贯彻落实情况1.1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宣贯落实。1.2加强组织保障,组建工作专班有效运转2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建设情况2.1建设和使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2.2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进行动态更新2.3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信息逐级按要求进行归集和汇总3分层分级责任清单建立及执行情况3.1建立本层级对应主体清单3.2按清单落实相应监督检查任务4监督检查任务清单建立及落实情况4.1建立监督检查任务清单,组织监管任务落实4.2监督检查任务清单全面、完整、准确,建立关键风险点和重点风险管控子项4.3组织对本辖区的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结果序号督查事项具体任务是否落实亮点成效5督查清单建立及督查情况5.1建立督查清单,按要求组织开展调研督查5.2将督查工作数据信息归集到监管督查信息平台6生产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6.1督促指导生产销售单位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6.2抽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配备情况7监管督查信息平台落实情况7.1按要求将数据信息归集到监管督查信息平台7.2完成监管督查信息平台工作任务7.3制定督查计划,对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督查附件4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划分标准对象分级划分标准说明(其中X为从业人员,Y为营业收入)A级主体大型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大型生产单位:X≥1000人或Y≥40000万元大型批发单位:X≥200人或Y≥40000万元大型零售单位:X≥300人或Y≥20000万元B级主体中型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中型生产单位:300人≤X<1000人或2000万元≤Y<40000万元中型批发单位:20人≤X<200人或5000万元≤Y<40000万元中型零售单位:50人≤X<300人或500万元≤Y<20000万元C级主体小型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小型生产单位:20人≤X<300人或300万元≤Y<2000万元小型批发单位:5人≤X<20人或1000万元≤Y<5000万元小型零售单位:10人≤X<50人或100万元≤Y<500万元D级主体微型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微型生产单位:X<20人或Y<300万元微型批发单位:X<5人或Y<1000万元微型零售单位:X<10人或Y<100万元说明:1.工业产品销售单位,包括从事工业产品批发和零售的单位。2.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生产、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采用相应工业产品生产、销售的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相应工业产品的销售额代替。3.生产和销售单位同时满足多个划分标准条件时,按照其中符合较高等级主体条件进行分级对应。附件5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分级分层责任清单部门分层责任内容市市场监管局统筹推进全市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相关工作;建设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组织对A级主体开展培训;组织指导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落实A级主体的监管责任;对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多次发现重大质量违法的B级主体挂牌督办。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统筹推进辖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相关工作;组织对B级主体开展培训;组织指导市场监管所(队)落实B级主体的监管责任;对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多次发现重大质量违法的C、D级主体挂牌督办。市场监管所(队)督促辖区内各级主体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开展监督检查,开展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组织对C、D级主体开展培训;在平台上录入、维护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查处“两个规定”违法行为。附件6落实工业产品“两个规定”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开展宣贯指导情况出动监管人员(人次)宣贯生产和销售单位(家次)生产单位排摸情况已排摸单位总数(家)已配齐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家)已建立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家)自查整改问题隐患(条)销售单位排摸情况已排摸单位总数(家)已配齐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家)已建立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家)自查整改问题隐患(条)属地监管执法情况出动监管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生产单位(家次)检查销售单位(家次)检发现问题隐患(条)整改问题隐患(条)立案查处违反“两个规定”案件(件)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件)罚没款金额(元)组织抽查考核情况考核生产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人次)督促考核不合格生产单位整改(家次)考核销售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人次)督促考核不合格销售单位整改(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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