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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jing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静安区司法局,地址:天目中路606号,电话:52137200。一、总体情况(一)主动公开2023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对照《条例》、《规定》及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持续规范做好本部门机关职能、机构信息、财政预决算、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答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条。其中,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公开30条。(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本机关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上年结转1件。在本年度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0件,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的7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机关已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8件(含上一年结转),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全年共发生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结果维持),无行政诉讼案件。(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严防泄密风险。二是切实做好政策文件的同步解读及政府公文的定期备案工作。三是按要求做好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信息更新,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信息的公开到位。(四)平台建设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落实专人专责,积极落实信息动态维护机制,更新已公开信息的内容及“阅办联动”的跳转链接,提升公开信息的高效性和准确性;通过门户网站、“静安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渠道、多角度向社会公众公开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五)监督保障充分发挥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协助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大问题,定期开展专题工作汇报及依申请办理工作的业务交流;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降低纠错率、败诉率。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00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2597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2行政强制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7000007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100001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000001(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100002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3000003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000001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1000001(七)总计7100008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10001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能力需进一步加强,随着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增多,需提升处理多元化、复杂化案件的能力,下一步将积极参加政策法规培训,与律师团队加强沟通交流,探索提升办理能力,依法、依规、高效、准确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重点领域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在行政执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下一步将提升主动公开的时效性,第一时间公开相关政策、工作信息。丰富主动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过信息处理费。(二)对2023年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1.做好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信息更新,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制定司法行政许可审批年度报告政务公开制度,汇总全年度工作内容,听取申请人意见,落实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工作。2.夯实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按要求参加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汇报工作,继续发挥好小组成员作用;定期与府办信息科开展工作交流,案件研讨,指导全区各委办局街镇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件;形成《关于静安区2022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的汇报》,汇总2022年度行政复议诉讼(含信息公开案件)纠错案例集,印发至全区各行政机关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升行政执法理念和水平。3.开展公众开放日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以“铸权利监督之利剑造权利保护之坚盾成化解行政争议之主渠道”为主题的行政复议开放日活动、于“静安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活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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