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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4年1月31日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静安区民政局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jing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静安区民政局,地址:静安区大统路480号1317室,电话:63173443。一、总体情况2023年,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区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民政领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一)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上海静安”发布政府信息99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8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16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16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41条,其他业务信息18条。全年共收到网上咨询3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二)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3年度,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从申请形式看,信函申请0件,网络申请6件。从答复形式看,予以公开2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全年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强化网上信息发布审核,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加强公文备案管理,做好市政务公开平台公文定期备案工作。对照职责确定政务公开事项,调整优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专人专责,加强对“上海静安”门户网站的日常信息维护,对已公开信息做到定期检查,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根据区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推进集成式发布试点,完成市集约化管理平台第一批存量政策清单中民政涉及的政策集成式发布。通过“上海静安民政”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公开本机关政府信息,2023年推送信息135条。(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强化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民政局、区政府等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专题培训,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23年度未发生因被投诉举报等追究责任。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001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807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11行政强制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6000006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2000002(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1000001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000002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000001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0000000(七)总计6000006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2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000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3年,区民政局严格落实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不断扩大公共参与,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微信公众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优化。2024年,我局将加强学习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优化“上海静安民政”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增强提供信息的便捷性和可及性,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质效。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二)对2023年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1.规范公文公开管理。2023年,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关于印发<静安区2023年深化“政策找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静安区民政局、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静安区“五床联动”整合性照护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公文8件,均在《条例》规定时限内公开。同时,加强公文备案管理,及时上传主动公开公文目录,均通过系统比对确认。2.突出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扣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等信息,定期发布社会救助对象名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等信息,及时公开相应政策文件。3.扩大公共参与加强政民互动。积极参与“政府开放月”活动,8月,开展静安区养老机构开放月活动,全区12家养老机构结合自身特色,向社会公众提供参观介绍、特色体验、文娱活动等开放项目,91位市民参与;开展静安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开放日活动,邀请10余位市民体验规范化、便民化、智慧化的婚姻服务新模式。配合做好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工作,6月下旬,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关于静安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编制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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