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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静安区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静安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效能,持续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和部署,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中心组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通过开展学习和交流讨论,持续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学习领悟。今年以来,局党组中心组安排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静安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等集中学习和专题学习,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局党政主要领导坚持定期听取局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进一步规范和履行依法决策程序,及时完善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顺利完成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市生态环境执法履职评估工作。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贯彻执行。2023年,我局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类现场及非现场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制定《静安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完成检查对象名录库调整和整理、区级检查人员名录库梳理,以及区级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的梳理及公示。根据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所有计划性执法项目均纳入行政执法公示范围,并通过静安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月进行执法结果公示,全年累计公示执法信息1342条。坚持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对行政执法各类现场检查及行政处罚工作中涉及的证据采集、现场勘验,抽查采样等,依据本部门制定的《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实施视频音像记录,在行政处罚告知(听证)现场送达以及责令改正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书现场送达时一律按要求留存视频音像记录,并按规范程序导入执法记录采集站予以保存。2023年,我局每月开展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抽查,共抽查12批次,进一步提升现场执法记录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为便于记录仪视频长期存档要求,专门采购移动硬盘保存箱、密码锁等设备,用于采集站定期更换储存硬盘的集中保存,确保硬件和数据保存完整集中规范。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我局编制的《静安区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实行动态更新,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适用范围、审核事项名称、审核材料、审核内容和具体流程,力求每个案件在法律适用、处罚裁量等方面都经得起考验,全年累计对13个案件启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确保所有案件在法律适用、处罚裁量等方面都经得起考验。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组织3名新进人员执法证上岗培训及考试。牵头组织对市下达80家企事业单位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协调局法律顾问做好行政强制执行、法律宣讲等专业法律服务。三、落实普法责任制,夯实普法成效营造良好法治氛围2023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我局坚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认真制定实施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组织编写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等执法监管领域的4个“以案释法”普法案例和辐射安全许可“生态环保E指引”宣传折页,制作涉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危险废物管理的2个普法动画视频,不断巩固和扩大普法宣传成效。针对新颁布或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正式实施,我局注重加强在日常执法中的法律宣贯,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相关管理问题,加大对企业管理工作的现场指导,及时将日常执法中发现的各类管理问题反馈给企业,并提供详细的管理要求和警示,通过实时普法提高普法质量、扩展普法深度,让企业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2023年,我局结合绿色低碳、“无废城市”、示范创建等工作内容,通过举办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第四届环保短视频大赛、节能宣传周及低碳日宣传、第七届中小学生水环境科普夏令营等活动载体,持续加大线上线下普法宣传力度,宣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引导企业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累计受众超过50万人,取得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四、认真履职尽责严格公正执法,全力保障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认真做好各类行政案件的法制审查和执法文书的法制审核工作。全年累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2件(其中简易处罚32件),处罚金额共计人民币104.25万元,作出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决定3件,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8份、执法建议书103份,对4起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有效督促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持续推进法治实践创新,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夯实部门协作、行刑衔接等机制,推动形成《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备忘录》成果,对5条案件线索启动损害赔偿程序。年内,通过制定《静安区生态环境局固定污染源管理“三监联动”工作方案》,以“双随机”执法检查为重点,组织开展水、废气、固废、辐射等各类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工作。一是启动并开展第三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完成《上海市静安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臭氧、机动车等配套工作方案的编制,持续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聚焦工业企业、工地、餐饮、汽修、加油站、机动车及非道等重点领域,加大问题发现处置力度。会同城管大队对扬尘数据异常的工地开展检查,督促落实管理要求。完成夏季臭氧和杭州亚运会重点时段保障工作。二是定期编制并公示静安区环境质量月报、静安区空气质量月报、静安区地表水水质状况月报。对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进行常态化的监管,督促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自行监测。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编制形成《静安区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一口一方案》《静安区入河排污口排查及质控工作报告》。建立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台账,推进重点排污医疗机构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使用及管理。三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逐步建立土壤环境管理和土地资源利用联动机制,完成地块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方案编制、修复效果评估环节第三方评审,对辖区内土壤污染地块及土地使用权人进行专项执法,监督污染地块落实土壤风险管控措施,持续巩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的工作成效。五、坚持依法审批,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升行政服务质效水平2023年,我局累计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8件,建设单位自行网上备案688件。办理辐射类建设项目审批2个,电离备案68个,电磁备案523个;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163件。完成42个项目的行政协助咨询、办理和回复。根据静安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编制情况,我局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并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内容开展公共数据上链工作,完成职责目录、系统目录及数据目录的编制工作。稳步推进“医用影像诊断(新办)一件事”工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区审改办、区卫健委,对一件事相关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再造,打通审批壁垒。根据市级部门对公共服务事项统一梳理工作情况,新增15个公共服务事项。新增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办事情形,新增“夜间施工审批”行政协助办理模式,配合推进“加油站综合监管”一件事,推广实施“一业一证”改革事项。为了更好地体察社情、感知民意,我局积极开展“帮办”工作,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从办事人员和审批人员两种身份出发,帮助5家次企业办理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在“帮办”过程中继续优化完善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让企业群众的办事体验更加方便快捷。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对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为建设美丽静安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加强内部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全体干部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水平。以法治思维推进基层环境治理创新,加快推动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引向深入。二是严格规范履职,提升整体监管成效。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执法履职评估和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创新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提高执法效能。坚持依法治污,巩固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三是落实普法责任,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通过继续夯实“以案释法”普法案例、“生态环保E指引”等普法载体作用,持续打造高质量普法产品,重点加强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引导企业主体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巩固法治宣传阵地,提高普法教育成效。四是加大指导帮扶,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充分发挥“三监联动”和条块联动机制作用,加强对企业指导帮扶,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深化“医用影像诊断”一件事改革工作成效,积极开展联合审批、联合执法行动,提高办事服务效率。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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