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产业园区

上海静安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静安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关于调整本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街道、镇: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现对本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区的无子女、90周岁及以上,且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级符合相关条件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予以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准调整(一)无子女老人1、照护等级为零级的,每人每月300元。2、照护等级为一级的,每人每月960元。3、照护等级为二级至四级的,每人每月896元。4、照护等级为五级至六级的,每人每月640元。(二)90周岁及以上老人照护等级为四级至六级的,每人每月300元。二、相关事项1、养老服务补贴以非现金的补贴券(卡)等形式,用于购买养老服务。照护服务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可用于支付老人的照护费用。2、入住养老机构的照护等级二级以上的无子女老人,按养老服务补贴100%享受,用于支付养老机构服务费用(伙食费除外)。3、各街镇要指导督促服务机构根据调整后的标准完善服务项目与服务计划,提高服务质量。三、施行日期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5月31日。静安区民政局2024年5月30日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