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产业园区
-
传媒文化园(窗钩)
上海-静安区
-
越界·大宁财智中心
上海-静安区
-
老四行创意园
上海-静安区
-
申达静安都市产业园
上海-静安区
-
静安电子信息产业园区
上海-静安区
-
彭浦镇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上海-静安区
上海静安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静安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静安区第三届区委、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团选聘公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静安区第三届区委、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团选聘公告
为积极贯彻中央精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市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文件要求,静安区委、区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对象及人数计划聘请18名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执业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二、选聘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三)法学专家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且均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四)未在3个以上本区区级机关担任外聘法律顾问;(五)熟悉静安区情,致力于静安发展,曾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长江学者”“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优秀律师”“东方大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以及担任区级(含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者,可予以优先考虑;(六)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三、工作职责(一)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决定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具法律论证、审核意见书;(二)参与党委及政府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的谈判和文本起草,出具法律意见书;(三)参与重大复议、诉讼、仲裁案件应对,出具法律意见书;(四)参与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化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五)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出具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六)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四、选聘工作小组成立静安区委、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团选聘工作小组,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等单位人员组成。五、选聘程序(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起至10月12日止。(二)报名方式采用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1.个人报名(1)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海静安”微信公众号、“静安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下载《静安区第三届区委、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团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报名表》,由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3)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寄送至:静安区大统路199号16楼1602室,邮编:200070,静安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工作科,注明“法律顾问应聘”字样。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aqyfzqb@163.com,邮件名称为“法律顾问应聘+姓名+单位”。2.单位推荐由推荐单位填报《报名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附相关报名材料,寄送地址与电子邮箱地址同上。六、审核与聘任选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评定拟聘任人员,择优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区委、区政府向外聘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签署聘任合同。政策及报名咨询:63170076郑老师
为积极贯彻中央精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市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文件要求,静安区委、区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对象及人数计划聘请18名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执业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二、选聘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三)法学专家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且均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四)未在3个以上本区区级机关担任外聘法律顾问;(五)熟悉静安区情,致力于静安发展,曾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长江学者”“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优秀律师”“东方大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以及担任区级(含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者,可予以优先考虑;(六)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三、工作职责(一)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决定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具法律论证、审核意见书;(二)参与党委及政府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的谈判和文本起草,出具法律意见书;(三)参与重大复议、诉讼、仲裁案件应对,出具法律意见书;(四)参与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化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五)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出具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六)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四、选聘工作小组成立静安区委、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团选聘工作小组,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等单位人员组成。五、选聘程序(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起至10月12日止。(二)报名方式采用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1.个人报名(1)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海静安”微信公众号、“静安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下载《静安区第三届区委、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团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报名表》,由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3)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寄送至:静安区大统路199号16楼1602室,邮编:200070,静安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工作科,注明“法律顾问应聘”字样。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aqyfzqb@163.com,邮件名称为“法律顾问应聘+姓名+单位”。2.单位推荐由推荐单位填报《报名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附相关报名材料,寄送地址与电子邮箱地址同上。六、审核与聘任选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评定拟聘任人员,择优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区委、区政府向外聘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签署聘任合同。政策及报名咨询:63170076郑老师
上海静安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关于开展2025年度静安区促进专业服务业赋能企业科技创新和走出去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3-14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5年2月)
2025-03-10
上海市静安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示(2025年2月)
2025-03-10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公司2025.03.06)
2025-03-06
关于取消上海塞美医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决定的公告
2025-03-04
静安区关于开展2025年优质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2-28
关于印发《彭浦镇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5-02-28
关于开展静安区2024年度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5-02-26
关于开展静安区2024年度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5-02-26
关于开展2025年静安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5-02-25
静安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本区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的通知
2025-02-25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5年1月)
2025-02-18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