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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静安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jing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静安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363号,电话:021-66288959,邮箱:ybjxxgk@jingan.gov.cn。一、总体情况2024年,区医保局严格对照《条例》和《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本机关的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立足医保工作实际,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扎实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4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一)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24年,本机关公文类政府信息数(不包括过程性、内部管理性文件)主动公开7件,公开率100%。全年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条,通过“静安医保”官方政务微信发布医保政策、医保动态、医保知识等原创信息128条;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公开30条信息,其中信息公开年报1条、公众开放活动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政策及报告解读类信息2条、财政类信息19条、建议提案类信息5条、法治建设类信息1条。(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区医保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为自然人提交的网络申请,上述申请中,“无法提供”答复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政府信息管理区医保局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以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核、办理流程,扎实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通过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及时进行公文备案、依申请公开办理。定期统计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每年形成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按时完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材料移送工作。(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医保局主动公开途径包括:“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以及“静安医保”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主要用于发布工作动态,提供政策解读和便民服务。(五)监督保障根据《条例》和《规定》相关要求,区医保局加强组织领导,安排相关业务培训,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制度保障,持续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要求,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年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公众投诉或媒体曝光的情况发生。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00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0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42行政强制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000002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000001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1000001(七)总计2000002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000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4年,区医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短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齐抓共管的氛围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在下一步工作中,本机关将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学习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同时增强业务部门信息公开参与度。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本机关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二)对2024年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1、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信息公开。通过“静安医保”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并且提供政策解读和便民服务。2、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及建议提案信息公开。2024年,区医保局及时公开2024年度部门及单位预算、2023年度部门中央、市级专项资金和直达资金区分配结果、2023年度部门及单位决算、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等。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依托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对“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和“静安医保”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日常巡查、维护,工作指定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强化信息公开申请办件规范,专人对接,规范流转,承办部门解答,办公室审核,确实保障答复质效和办理时限。4、常态化推进政府开放活动。为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政民互动,2024年区医保局在临汾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通过推进医保码应用推广工作,提高全民参保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5、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部门,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单位信息公开质量。将每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纳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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